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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在美国公开配方不过是遵守WTO协议的行为

火烧 2010-12-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8
云南白药在美国公开配方符合WTO协议,依据中国加入WTO承诺,国家机密应修正废止。该行为体现全球化市场趋势,推动商业机密合法化与市场交易。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云南白药的配方在中国是国家一级机密即所谓的“国家绝密”,但是云南白药公司却在美国以产品标注的方式公开了配方。
中广网转载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云南白药未回应“泄密门”》说:“昨日 (12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中国绝密 美国公开 云南白药“保密配方”形同虚设?》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云南白药(000538,SZ)的“保密配方”在国内是保密,但在国际市场是公开的。如果云南白药泄密,是否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云南白药的两个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为云南白药胶囊和云南白药散剂,但云南白药有多款产品对配方“保密”,这是否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带着各种疑问,致电云南白药总经办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她表示目前无法就此事作出回应。随后,记者又致电云南白药副总经理王锦,她表示此事统一由总经办负责回应,自己不方便透漏。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伟民认为:“如果云南白药泄密,公司就违反了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网友认为,云南白药公司是有权利公布云南白药配方以及其他被列为“国家机密”的配方的。
因此,本网友坚决支持云南白药公司在美国公开云南白药配方的正确行为。

为什么说云南白药公司是有权利公布云南白药配方以及其他被列为“国家机密”的配方呢?这是依据中国政府签订的《WTO协议》。

在《WTO协议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2款,中国政府庄严承诺:“中国代表确认,将保证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要求自中国加入之日起全面遵守和执行在国产品和进口产品之间的非歧视原则,除非议定书(草案)或报告书中另有规定。中国代表声明,不迟于加入时,中国将废止和停止其实施效果与WTO国民待遇规则不一致的所有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这一承诺是针对最终或暂行法律、行政措施、规章和通知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规定或指南作出的。工作组注意到这些承诺。”

在第23款,中国政府专门对一些具体的产品进行了承诺:
“特别是,中国代表确认将在国家和地方各级采取措施,包括废止或修改立法,从而在适用于下列产品或服务的国内销售、许诺销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方面,提供完全的GATT国民待遇:

- 售后服务(修理、保养和辅助),包括对提供此类服务适用的任何条件,如1993年9月6日颁布的外经贸部三号令在各种进口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方面设置了强制性许可程序;

- 药品,包括对进口药品实行不同的定价和分类程序和公式的法规、通知和措施,或对可获利润的幅度和进口产品设置限制,或设立可能对进口产品造成不利待遇的关于价格或当地含量的任何其他条件;

- 香烟,包括统一许可程序要求,以便使单独一个许可证即可授权销售所有香烟,而不区分其原产国,并取消中国烟草总公司(“CNTC”)可能设置的关于进口产品销售点的任何其他限制。各方理解,对于香烟,中国可使用2年的过渡期,以完全统一许可要求。自加入时起立即,并在2年过渡期内,销售进口香烟的零售点数量在中国全部领土内将实质性增加;

- 酒类,包括根据中国《进口酒类国内市场管理办法》所实施的要求,及对不同类别酒类的分销和销售实施不同标准和许可要求的规定,包括统一许可程序要求,以便使单独一个许可证即可授权销售所有酒类,而不考虑其原产国;

- 化学品,包括适用于进口产品的登记程序,如根据中国《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实施的程序;

- 锅炉和压力容器,包括在认证和检验程序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适用于中国原产货物的待遇,有关部门或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与对同类国产品收取的费用相比,必须公平。

中国代表表示,对于上述药品、酒类和化学品,中国将保留使用自加入之日起1年过渡期的权利,以便修正或废止有关法律。工作组注意到这些承诺。”

而“资料显示,云南名医曲焕章1902年创制云南白药。1955年,曲家人将“云南白药”秘方献给了云南省政府,次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该配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此后,国家医药管理局将云南白药配方、工艺列入国家绝密。1988年,卫生部针对“云南白药”相关问题下发通知,其中点明“确保‘云南白药’机密,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泄露、使用‘云南白药’秘方工艺”。”

可见,“将云南白药配方、工艺列入国家绝密”是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到加入WTO时已经过去13年了。
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将本来属于商业企业的商业机密列为“国家机密”的行为,属于以非市场的方式干涉和影响商业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这一类所谓的“法律法规”,统统都是违反WTO协议的,属于“保留使用自加入之日起1年过渡期的权利,以便修正或废止”的范围之内。

2001年12月10日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因此,将云南白药等中药配方列为“国家机密”的法律法规应当于2002年12月10日就自动失效或者被修正废止。
这次云南白药公司在美国公布云南白药的配方,只不过是将这种修正废止的行为具体实施了而已,完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本网友相信,随着各行各业的企业都开始具体实施上述承诺,越来越多的此类被列为“国家机密”的商业机密也将逐渐为世人所知。
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曾经被一个国家视为“机密”、不可进行买卖的东西也将成为市场交易的一部分,世界潮流,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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