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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自相矛盾:秦火火案算不算选择性执法?

火烧 2014-04-1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茅于轼质疑秦火火案是否为选择性执法,指出自己曾遭网络谣言却未被追究,呼吁法律公正。文章探讨网络谣言与法律处理方式,涉及茅于轼的‘以直报怨’理念及对社会公平的思考。

  4月11日上午9时,秦志晖(网络ID“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秦志晖曾制造诸多网络谣言。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长茅于轼今天14时18分发微博称,对于有关自己的网络谣言从未被追究过,并问“这算不算选择性执法?是不是这意味着以后只要是对我的任何谣言都不会被追究?”

  茅于轼4月11日微博

  茅于轼对于有关自己的谣言曾多次发表言论。2012年12月6日,他曾发微博说:“大概是拥毛派人士不断在网上造我的谣,说我拿了美帝五千万美元被通缉逃往美国大使馆。有点常识的人就不会相信这种荒唐的谣言。造谣者对我当然不怀好意。但我不会以恶言来回报。我会善意劝告造谣者,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做事,对达到你们的目的毫无帮助(如果你们的目的是符合正义的)。不要再执迷不悟了。

  茅于轼2012年12月6日微博

  2013年5月28日,茅于轼曾发表博文《以直报怨》,他说:“拥毛分子不断对我恐吓,骚扰,造谣。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说我是卖国贼,是汉奸。这是对我的公开污蔑。如果他们说某个中央领导是汉奸,马上会被警察抓起来。但是说我是汉奸就可逍遥法外。在中国每个人受法律的保护是不同的。我们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特权社会。”

  茅于轼博客《以直报怨》

  茅于轼表示,他可以采取法律的方式解决针对自己的造谣,但他一贯主张孔子的“以直报怨”,即不能用使矛盾升级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于其人之身”。“以直报怨”意思是要用符合道德的方法对待错误。一方面要有制裁,但是同时要有爱心,给犯错误的人以教育,让他们改过自新。

  茅于轼认为,不能用“以怨报怨”的方式处理恐怖主义

  茅于轼还说,其实,世界上所有恶的事情都要用“以直报怨”的方法才能够改变为善。他还谈到了对待恐怖主义做法,美国对付恐怖主义的方法,二十年也消灭不了恐怖主义。能消灭恐怖主义的方法必定是“以直报怨”。一方面要抱有爱心的制裁,另一方面还需要检讨自己为什么招人怨恨。在谈到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问题时,他认为,现在政府的办法是触犯法律者绝不姑息。该杀的一定要杀。其实这种“以怨报怨”的方法只会加深矛盾

  茅于轼认为,引起民族纠纷的犯人一概不能处死。要制裁,但是同时要有爱心,让人有认识错误的机会。不管是对汉人或对其他民族的人都要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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