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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财产”实际是一个隐含承认私有化合法的伪命题

火烧 2012-03-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5
文章指出公示财产实为私有化合法化的伪命题,强调共产党人不应有私产,公示财产是多此一举。反对私有化才是根本问题,避免陷入伪命题陷阱。

对于真共产党人来说“公示财产”实际是一个伪问题

按:看到,在“公示财产”问题上,一些左派也犯糊涂了,看不清“公示财产”背后隐含的“私有化合法化”玄机,故写下这段认识,以提醒大家。

   按共产党的理论,“共产党”与“私产党”,是一对反义词。只有私有制社会黑管家--资产阶级的私产党人才有私产需公布,共有制社会的红管家--无产阶级的共产党人没私产可公布。让共产党人公布私有资产,犹如让和尚公布性伙伴,一样荒唐,是多此一举。另一方面讲,如果共产党人一旦有了私产,做了大小资本家,那就成了私产党人、假共产党人,那就不是让其公布私有资产的问题了,而是对其清除出党的问题了。这种人,根本就不能再做共产党的领导了,其公示了私产也不能,必须清除出去,以维护党的的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这里问题的要害在于:既当资本家,又当共产党人,那就成了假共产党,而假共产党人,实际是私产党人,怎么能做共产党的各级领导呢????!!!

   总之,既然是无个人私产的真“共产党”,要求公布私有资产就是多余的伪命题;既然成了“私产党”人,让他公布私产也是多余的伪命题,因为他已经没资格做共产党的领导了。

   所以,“公示财产”是一个伪问题,共产党搞私有化是否违宪,是否违背党的理论和宗旨,才是真问题!如果允许私有化私产党人公示了私有资产,就可继续做共产党的官,那就等于承认了私有化改革的合理合法了,也等于承认当年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的非理非法了。

    至于有人说,作为个人生活资料的工资收入也是“财产”,也应公布,那就更是分不清主次,抓不住要害的糊涂人了。共产党的干部,无论过去没有“私产”的公有时代,还是有了“私产”的私有化时代,其工资实际上都是透明的,公布不公布又有什么实质意义?

   反对私有化,才是当前的大问题!根本性大问题!切莫让隐含承认私有化合法的“财产公示”的伪问题引入陷阱和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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