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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钢事件我们应吸取什么教训

火烧 2009-07-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通钢事件引发对国企改革的深刻反思,指出私企兼并国企的弊端与风险。文章强调工人权益保护,呼吁加强职工沟通,避免因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关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从通钢事件我们应吸取什么教训(2009-07-28 10:20:33)

  得悉因私企兼并通钢引发几千工人强烈反对,造成“通*钢总经理遭*围*殴致*死”虽然非常震惊,深感痛惜,不能不使人忧心忡忡。当前群体性事件连二接三的出现,原因虽然是复杂的,但不少事件的发生与当地领导在有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没能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己的决策,没有时刻牢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的宗旨。不是以急人民所急,思人民所需。常表现出独断独横,或者行政不透明,缺乏与人民沟通,或者是把下层人民的利益抛到脑后,只顾及资本利益,才会惹出这些麻烦来。这次通钢事件影响之大,涉及面之广,卷入人员之多是空前的,不能不使我们思考有关私营企业兼并国企这一进程本身存在的弊端和合理性,难道国企改革就只有走私有化这条路?难道私营就能战胜经济危机?一个500强内的私企就可兼并500强内的国企?(据说通钢产品信誉,产品销路都不错,业绩只是随着钢铁企业整体起伏,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样一个大型国企为何还要被私企吞并?)而不能是反过来国企去兼并私企?在同样的条件下换了私企的人就能搞好的话,这说明什么问题,只能说明干部管理能力差(即使不是腐败)。为什么以高额薪资聘请的人,不能搞好企业,还要以出售股份来促使企业发展?决策者是不是短视?什么事都想到卖不说明干部无能又是什么?即使亏损也不能怪国企制度有问题。只是没有好的企业领导和好的管理制度。拉屎不出怎么要怪到厕所不好呢?那些满脑子只有卖的人,怎么不想想总设计师的教导,经济基础一定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卖光了还那有公有制主体地位?而且私有化并不是一私就灵的百病良方。建龙集团第一次进驻后巨亏退出,见通钢自营时财务大大好转又二度进驻并掌握控股权。为什么有利可图时就进入、无利时退出,反反复复不是明显的折腾吗?有关部门这是对国有财产负责的态度吗?国有资产不就是这样折腾来折腾去流失掉的吗?这种进出自如,背后是否有猫腻?当然我们希望没有不法行为。但企盼有关部门去查一查。不过此事件再一次提醒我们在处理国企时,一定要谨慎。要尊重工人的权利,何况工厂是工人们经过几十年辛苦创建起来的,许多一家老小都依靠此企业生存。一旦被解雇如何生活?因而一切有关工厂存亡改变的大事都应经过工人们的同意,这才体现社会主义工人当家作主的本质,要记住体现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否则工人算什么?即使群众不明真相,那我们为什么不早早与职工沟通,使他们及时明白真相,不就可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才不至于到事后再来说群众不明真相,受别人挑动云云。

  从通化钢铁职工反对私企收购,造成群情激奋致人死亡的事件来反省,我们是否应该找出一个好的沟通办法,一条减缓激愤的渠道,设置一个泄气的安全阀。以便走上法制轨道。尽量减少和避免这类事件发生。例如是不是赋与工会应有的权力,能代表职工与管理方谈判,以维护职工的正当权宜。这样就可能避免发生过激的暴力行为,既捍卫了职工的权利,也能达到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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