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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知炒作曾成杰案

火烧 2013-07-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曾成杰案引发微博公知热议,其死刑执行引发家属质疑,法律界与公众对案件公正性产生争议,部分人士质疑司法程序,呼吁关注经济犯罪死刑问题。

       7月12日,湘西集资诈骗案中案件主犯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但曾成杰女儿当日发微博称在执行死刑前政府没有通知,连曾成杰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并认为其父亲是冤死的!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回应,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曾成杰案0.jpg

 

  

      然而曾成杰女儿的微博迅速被转发,网络一些大V们认为湖南省长沙是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前不通知家属属不人道,在法律面前打起悲情牌,中国政法大学何兵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怀疑曾成杰“器官已在别人身上”。而究其公知们的目的是要废除经济犯罪死刑,威胁说“曾成杰遭遇和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

 

袁裕来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微博会员【法律界名角的悲鸣】@迟夙生律师 我认为对刘志军的判决是为贪官污吏吹响了向贪腐进军的号角,从此贪腐将高歌猛进。@何兵【号角】曾成杰遭遇和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不信等着瞧,蠢货们。

曾成杰案件.jpg

曾成杰案1.jpg

曾成杰案2.jpg

 

曾成杰案3.jpg

 

人民法院报连发4条微博称曾成杰罪行严重http://news.sina.com.cn/c/2013-07-14/210827666415.shtml

  1. 人民法院报:【曾成杰系集资诈骗案中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曾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曾成杰起组织、指挥作用,系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造成集资户大量财产损失,既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

    2013-07-14 15:19 来自媒体版微博
    转发(1148) | 收藏 | 评论(620)
  1. 人民法院报:【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曾成杰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非法集资总金额34.52亿余元,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集资累计57759人次,案发后仍有17.71 亿余元的集资本金未归还。集资总额减去还本付息的金额后,曾成杰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余元,造成集资户经济损失共计6.2亿元。

    2013-07-14 15:20 来自媒体版微博
    转发(473) | 收藏 | 评论(274)
  1. 人民法院报:【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曾引发集资户自焚事件】曾成杰集资诈骗案曾引发2008年9月5日吉首市万余名群众围堵铁路及火车站事件、同月25日数千名集资群众围堵湘西自治州政府并进行“打砸”的事件以及集资户吴安英因集资款兑付无望,用汽油当众自焚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

    2013-07-14 15:22 来自媒体版微博
    转发(6207) | 收藏 | 评论(2607)
  1. 人民法院报:【曾成杰案与吴英案​的对比】与吴英集资诈骗案​相比,曾成杰集资诈骗案在犯罪数额上更大,涉及人数更多,社会危害更大,量刑情节上也有所不同,详见长微博。

    收起|查看大图|向左转|向右转

    2013-07-14 15:45 来自媒体版微博
    转发(2325) | 收藏 | 评论(1864)

 

  

部分网友认为曾成杰案让许多人感到背后冒寒气,特别是一些地产商;另有网友认为曾成杰案成为公知靶标,并非司法扎堆不公,而是有人执意挑拨操纵民意。

曾成杰案4.jpg

 

司马南
朱令唐慧聂树斌曾成杰案接续成为公知靶标,并非司法扎堆不公,而是有人执意挑拨操纵民意。//@吕祥和:当今公知集团有着极其灵敏的嗅觉和触角,从而能够迅速地以全球联网的方式在没有矛盾处制造出矛盾,把小矛盾升级为大矛盾,并能够把普通矛盾上升为与法律的全面对抗。这之中的运行机制,有非凡之处。
@吕祥和
@唐慧】公知和部分媒体把唐慧塑造为悲情“上访妈妈”,却故意忽视关键事实:1、其女儿受害,罪犯均已受到严厉处罚(包括死刑);2、唐慧要求枪毙多人,于法无据;(3)唐慧数次“上访”严重破坏社会和单位秩序,严重违法,理应受罚。但愿唐慧能够明白,无论公知给她营造何等气场,对抗法律终无出路。
(28)| 转发(573) | 评论(318)
7月13日 22:03来自新浪微博
(18)| 转发(101)| 收藏| 评论(204)
7月14日 22:12 来自三星Galaxy Note II 

     

媣稥
很多人问媣稥,为何杀曾成杰不杀刘志军?媣稥理解:曾案属于涉众型犯罪,集资诈骗额达30.4亿元,致2.4万人血本无归,民愤极大;刘案是官商勾结腐败案,受贿6400万虽也数额巨大,但主要来自获利的商人。最重要的是,曾案已审5年,审查比较充分,若有举报立功早该立了;刘案才审2年多,留命还要挖老虎。
(30)| 转发(195)| 收藏| 评论(122)
7月14日 09:33 来自Android客户端 
 
媣稥蓝影
//@媣稥:曾集资诈骗案导致几万人血本无归,数人被逼自杀,上千人围堵政府要求处决他。那些大放嘴炮、误导舆论、煽动情绪的大V们,他们敢到吉首举牌声援曾成杰吗?
@媣稥
#理性看待曾成杰案#从法律程序上讲,枪毙曾犯未通知家属没有过错,但我们的确可以再人性化一些,主动让亲人最后一见未尝不可。与此同时,我们不能用情绪代替法律、用悲情对抗正义,曾集资诈骗案毕竟涉及34.5亿元,受害者达2.4万人,背后是两万多个家庭。宽容犯罪分子,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25)| 转发(387) | 评论(113)
7月13日 23:30来自iPad客户端
(2)| 转发(6)| 收藏| 评论(5)
7月13日 23:46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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