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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网友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呼吁书

火烧 2010-10-1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赵东民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拘,关注团呼吁释放并赔偿,推动工会改革与政改试点,强调结社自由与维权权利。

新浪微博网友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呼吁书(更新中)  

   

2009年8月19日,工人维权律师赵东民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国保大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9月23日,被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10年9月25日,西安市法院“审理”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10月25日将进行二审。西安警方无理超期羁押赵东民14个月之久,至使赵东民家人处于妻亡子患、父悲母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境地。  

   

新浪微博网友闻之无不义愤填膺,对陕西地方当局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中央“维护稳定”,建立“和谐”社会,以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利用专政工具制造动乱危害国家的恶劣行经表示强烈愤慨。为此特向陕西地方当局及中央政府呼吁并告全国人民:   

   

一、坚决支持老共产党员马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等同志发起的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的正义行动;

   

二、陕西地方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赵东民并赔偿其因此事件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原则上同意赵东民等筹备“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良好初衷;  

   

三、陕西省总工会主席和当日接待的值班工作人员要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向赵东民及受害者家属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违法者引咎辞职,赵东民保留起诉的权利;

   

四、响应湖南关注团的建议,以此事件为契机,从陕西省工会改革做起,作为全国“政改”方面的一个试点,打破官办工会不合时宜的现状,断绝国家提供给各级工会组织的全部经费; 

   

五、全国总工会应依据《宪法》“结社自由”的精神,保证工人行使自组工会和自选工会的权利,由工会会员自愿支付会费,使工会成为真正的群众维权组织。

   

新浪微博网友(不限省份)关注团发起人: “红色农夫山泉”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1749113382 ,地区:广西南宁,职业:原中专教师,现企业员工,QQ:896437567(随时可加)

   

关注者签名(可用网名,注明地区、职业):

大爱如海  辽宁沈阳  http://t.sina.com.cn/124301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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