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恶心——道歉
近来有关道歉的话题还是很多的,譬如倭寇对舆论大声疾呼,已经对中国道歉了26次了怎么还不够?只要看看倭寇子孙们对军国主义恶魔顶礼膜拜,那么假惺惺的所谓道歉,你说有意义吗?这样道歉N次又如何?倭寇民族对中华民族犯下了滔天大罪,却想文过饰非,永远不够!
最近有关文革的道歉也粉墨登场了,据说都是大有来头的,背景绝对是高衙内之流,身份绝对是文革中呼风唤雨人物,在文革中最罪恶的“老子反动儿混蛋、老子英雄儿好汉”时期,最大红大紫的组织——西纠、联动的绝对红卫兵领袖。西纠、联动组织在文革中所起的破坏性也是最具爆炸性的,文革中在批斗现场当场被活活打死的第一人卞仲耘就是它们干的。
可是在四人帮垮台后最早得到平反的也是西纠、联动它们。众所周知,在文革后的“清理三种人”,就其涉及面之广,打击人数之众,手段之残酷,遍地都是私设的牢笼、牢狱,私设的公堂。某些人有恃无恐,无视党纪国法,想怎么整人就怎么整人,致使逼供信、打人、打人致死的事件连连发生。“清理三种人”是建国以来手段最残暴、迫害人最多、时间最长,可创世界之最!可是这些衙内们在是我们将来可靠接班人的大旗下,又被包庇了下来,得到重用、留学镀金、官场商场如鱼得水,呼风唤雨。
对于打死人之类的大罪,作为国家的司法部门首先应该做的不是让他们还在粉墨登场为自己涂脂抹粉,而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如果没有涉及犯罪,那么也应该还他以清白,反之杀人偿命,中国法律不应该让杀人犯逍遥法外,用虚伪的道歉恶心人、欺负人、愚弄人、忽悠人。
如果是在文革中犯了错误,那么如果能够真诚道歉,我们可以接受,如果是在文革中犯了罪,特别是有人命在身,那么在庙堂上装模作样,文过饰非还倒打一耙,除了恶心,还有什么?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被愚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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