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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八名证人都不愿当庭对质是容易理解的

火烧 2010-01-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分析李庄案八名证人不愿当庭对质的原因,认为其与李庄律师的辩论能力及辩护团队的专业性有关,而非证言虚假或受压。同时对比刘少奇案,探讨证人心理与地位差异。
刚才看到有网友从凯迪转来的《李庄案,历史何其相似(转贴自猫眼看人)》,将李庄案与刘少奇案相提并论,认为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也是八个证人的证词,也是八个证人无一当庭质证,更相同的是,八个证人中六个羁押入狱,所谓“证词”,如同李庄案一样,就是“供词”。”
有些网友这两天转来的帖子,也把“证人不愿当庭对质”这一条当作重要的攻击点,以此暗示这八名证人的证言可能是假的,或者受到其他压力,所以才不敢当庭对质。

然而,这些帖子都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些证人若是同意当庭对质,他们要面对的不仅是能言善辩的辩方律师,还有“全国排名第二”的被告李庄律师!

本网友认为,如果考虑到这一点,李庄案的八名证人不愿当庭对质,依照常理,其实并不难理解,完全不需要考虑证言虚假或者受到其他压力。
就像龚刚模的反戈一击,考虑到他确实被催着签下了白条和委托书,一旦他怀疑李庄律师的动机和能力,再想到伪证的后果,检举就是很容易做出的决定了。
而且,他如果看到了昨天李庄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的表现,一定会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十分庆幸的。

大家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你是那八名证人之一,早就知道了被告李庄律师能言善辩是“全国排名第二”的,对方请的辩护律师也是全国知名的,即使你真的有理,提供的证言都是事实,你会不会觉得当庭对质没有多少把握?
毕竟,你是没有经过训练的,不可能像李庄律师及其辩护律师那样过目不忘,当庭对质时,所说的话与证言略有差别,很可能就会被对方揪住不放。
而当你接受被告及其辩护律师质询时,你是没有律师帮助的,因此你将不得不单独面对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围剿”,你有把握一定能行么?
若是对方律师或被告非常隐晦地转移话题,你的律师又没能及时提醒,那你甚至可能就此落入逻辑陷阱。

当然,有的网友可能会说:只要说的是真话,就不怕对质。可惜,实际情况并没有那么简单,业余的对上职业的,事情就会起变化,即使有理也可能输。
本网友以前就看过某网站上一位网友说过的一个例子:他的朋友出了交通事故,双方代理律师经过交锋之后,决定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他的朋友认为自己没责任,坚持要对方承担全责,不听代理律师的劝告,自己亲自去找对方“理论”。
结果呢?被对方律师一顿忽悠,反而自己签字承认了全部责任。

转贴中提到刘少奇案证人不出庭,本网友认为,考虑到这个因素,也并不是很难理解。
大家都知道,第一代领导人都是能言善辩的,这是当年革命的需要。
而且,刘少奇同志作为解放前长期在白区工作、从事政委工作的高级领导,见多识广,写过很多文章书籍(例如1939年著名的旁征博引的《共产党员的修养》),也经历过很多大风大浪。
而这八名证人的地位是比较低的,在政治经验、犀利言辞和反应速度等方面,多半都是不如刘少奇同志的。
仅仅这个角度考虑,也是完全可以理解他们不愿出庭对质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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