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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自毁形象的16个小时

火烧 2009-12-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李庄案庭审持续16小时,律师李庄多次申请回避与调取证据,引发法律争议。案件焦点在于律师行为是否构成伪造证据,其辩护策略与法律底线引发广泛讨论。
律师自毁形象的16个小时  
  核心提示: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观点:李庄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一个优秀律师的职责。  
  网友疑问:优秀律师的职责就是为犯罪分子开脱?让黑社会等罪犯逍遥法外?就是让贪官污吏步步高升?就是让无良的权威专家靠出卖灵魂和良心搞罪犯无罪论证会挣昧心钱?就是靠贩卖权威法学家和专家的良心谋取暴利?  
  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观点:如果李庄被判有罪,他一定会提出上诉,并将坚持走到最高院。他认为,此案只有到了最高院,才会有公正的结果。  
  网友疑问:难道李庄无论做了什么都不能有罪?有罪就要到最高院?难道只有最高院,才是李庄的救命稻草?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有罪到哪儿都有罪,无罪到哪儿都无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到哪儿的法院都是用的同一部法律,都在依法判案。  
  难道在律师眼里,最高院使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者只有最高院敢于不依法判案?敢于贪赃枉法?这也难怪李庄说,只要钱多,即使地方法院判了,也能让最高院改判。  
  李庄:这是专家论证会上法学专家给我的权利。(当法官对李庄说法律没有给你这项权利时,李庄如是说。)  
  网友:难道在律师眼里,以挣钱为目的的无良法学专家的论证会比法律还大?  
  正文: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10分,李庄案开庭,经过李庄撒泼般拖延时间的所谓高超技巧,到12月31日凌晨1点多才结束,前后经过16个小时。在中国广大网友眼里,这16小时,恰恰是中国最有水平的律师自毁形象的16小时。  
  庭审结束后,略显疲惫的高子程律师立即被记者们围住。他说,上午的庭审中,法官给律师的辩论空间还是足够的,但下午就显得紧张起来,驳回申请的次数较多。他对判决结果并不乐观,但他表示,如果李庄被判有罪,他一定会提出上诉,并将坚持走到最高院。他认为,此案只有到了最高院,才会有公正的结果。  
  围绕李庄在为龚刚模涉黑案履行刑事辩护中的行为,究竟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还是在履行律师职责,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公诉方认为,在为龚刚模案进行辩护时,律师李庄为了达到推翻龚刚模黑社会性质犯罪,减轻其罪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辩护策略和技巧,无非是为了推掉重罪,而捏造事实。李庄和其辩护律师则认为,其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一个优秀律师的职责。  
  本就熟读法律的李庄开庭就申请江北整体的法院、检察院人员回避,对此,法院以案件所属管辖权范围,并且李庄申请理由牵强为由予以驳回。  
  随后李庄再次发难,申请当庭审判长等审判人员回避,合议庭以不符合回避原则予以驳回。  
  两次请求被驳回,李庄有些激动,第三次申请公诉人回避,不提理由。面对法院的询问,李庄当场嚣张的称“申请是我的权利,至于理由是什么、成不成立要检察院说,你审判员现在应该立刻敲槌、休庭!”  
  之后李庄又提请5次申请  
  1 龚刚模的伤残鉴定  
  2 要求龚刚模等人出庭质证  
  3 调取与龚刚模看守所会面的视听证据  
  4 申请更换管辖权法院  
  5 延期审理  
  法院对前3条都以相关理由予以驳回,后2条以无根据直接驳回。  
  其后,龚刚模是否被刑讯逼供成了焦点环节,李庄辩护律师和检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双方各举证据,唇枪舌战了16个小时,法庭当庭未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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