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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中惊见如此利用“国际惯例”

火烧 2008-05-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质疑红十字会以国际惯例为由收取项目支持费,指其将资金与物资混淆,导致管理费过高,引发公众强烈反对,反映民众对公益组织透明度和合理性的关注。

      刚才从腾讯网首页看了一篇文章,标题是《红十字会按国际惯例收取项目支持费不超6.5%》。  文章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平,就汶川大地震募捐管理和使用等话题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向网友解释红十字会收取“管理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他解释说,项目支持费是客观存在的,在执行任务和开展任何任务时,都存在一定的配套支持问题。比如说你捐赠一批救灾物资,这批物资要发运到灾区,就需要有车来运,有人下去进行发放,还需要有人监督这一过程。为了把这批物资发放到灾区人民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其实都是这种项目支持费用。王平强调了“项目支持费是在资金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些费用,有的叫‘项目管理费’等”。文末王平又说“2003年时,联合会第14届大会,项目支持费确定不高于6.5%,我想强调这是一个国际性惯例”。

      初一看,王平的这种解释有一定道理,给人以合情合理的感觉。但细心一看,感觉王平原话中的“项目支持费是在资金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些费用,有的叫‘项目管理费’等”这一句很关键,值得进行深究。

      ——从上面的原话可看出,王平故意地偷换模糊了两个有重大区别的基本概念,即把“资金”和“物资”两个有重大区别的事实,一概模糊为“资金项目”。其实,有点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当企业、社团等法人或个人捐助资金时,是不会发生王平所说的车来运往的运输费的,只有当捐助“物资”时,才会发生王平所举例子中的运输等费用。何况,许多规模较大的法人捐助物资时,都是自己组织承运物资了。比如,从昨晚的中央《新闻联播》里的报道看出,湖北省对口支援四川雅安的10000多顶帐篷等物资,都是湖北省政府直接组织,湖北省相关党政领导还到火车站亲自送行。由此可看出,红十字会实际收到的捐助中,资金其实是占了较大的比例。

      但是,当王平把“资金”和“物资”两个有重大区别的事实,一概模糊为“资金项目”后,就可顺理成章地实现从总的246亿捐款中也同样收取6.5%管理费的目的,246亿×6.5%=16亿啊!果真如此的话,这就极不符合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事实,这是以国际惯例为挡箭牌的强盗逻辑下的公然抢窃,会令无数善良捐助者极其伤心。难怪在目前5785名评论者中,有5694人反对,反对比例达98%,这反映了基本的民心民意!敬请红十字会不要以国际惯例为名而强逆民意。

附:以下是腾讯网评的一段内容:

小笔捐款无所谓,总数大的捐款,这个费用似乎也腻高了。红十字会的宗旨是 救死扶伤,所以我个人觉得红十字会的人本身必须心怀慈悲。按照现有比例,收取十几亿元人民币的费用,实在无法理解。所以强烈建议给所谓的管理费用设置上限,否则,爱心可能会无法延续,民心将受极大打击!!回复 支持(5694)反对(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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