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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资勾结强制“实习”,大学生变“包身工”!

火烧 2017-07-26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强制学生暑期到富士康实习,以毕业证威胁,学生工资低至300元,校方与企业合作剥削学生,涉嫌违法。

  未来网北京7月19日报道 7月18日,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二学生反映,学校强制要求暑期到山东烟台富士康“实习”,辅导员威胁说,如果不“实习”或将“影响毕业”。未来网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城市建设学院和辽宁省教育厅,电话均无人接听。

  富士康这类的公司,都是流水作业高强度工作,还要加班,身体素质稍差点都干不了。如果是从社会招工,加班费加上七七八八的补贴,普通流水线工人的工资都要比周围企业工人高出一截,但是如果从学校弄些学生来上班,活不少干,工资却发得很少!比如山东烟台富士康的一线工人月综合工资3500块以上,但是如果是学校的学生来“实习”,他们只会发三五百块,天天加班也顶多发1500块。

  作为山东省的一个经济强市,烟台是一个打工者聚集的地方,相应的,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山东省内属于中等偏上水平。2017年,烟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5元/小时。

  从中可以看出,学生辛苦拿的这点钱,别说和普通的一线员工相比差得多,就是连最低标准工资他们都会低很多,富士康招学生实习干活,省下的人工成本可想而知,而富士康这么做还“不违法”!

  因为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招收学生实习干活,不但能省工资成本,还可以不签合同,不交五险一金,不发放任何福利,因为实习学生不是富士康的正式工人,企业不用承担这些义务。

  而得到这些廉价的比包身工还要便宜的实习劳力,中介是一个合作方,学校则是另外一个合作方,而学校的学生包身工更好控制,因为学校会拿学生的命根毕业证和学位证帮忙卡,而中介一般只是扣留身份证和签的协议,约束力小多了。

  于是,职业学院以及一些没有什么特色的二本类学校则是类似富士康这些企业的“最佳战略合作伙伴”——只要拿出一点点钱捐给学校,搞定校领导,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年轻包身工送来!

  比如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四到五年的专业,从大二起就给派遣到富士康实习,每年四个月,四年制本科就会有一年多的时间被学校卖给企业当苦力了。这样的学校,如何能让学生爱得起来?

  国外大学的学生毕业后很多都会对学校怀有感恩之心,因为他们会觉得在学校的这几年他们真正学到了东西,不仅在于文化知识,更有做人道理,因此他们若有所成都会尽力回馈学校,给学校大笔捐款。

  而我们内地的大学,很多不是注重如何培养学生成人,而是谋算如何最大可能从他们身上榨取价值,带研究生的博导如此,普通本科生也不可能幸免!

  除了在校免费或者廉价使用这些劳力,实习期时学校还要把他们卖给利益相关企业,不在指定企业单位实习,就不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日后学生若出息,立马抢着树为标榜;学生若是倒霉,才出校门就说与学校无关。

  学校的使命,是教书,更是育人。而大陆这些学校却一心钻钱眼,为了那点私人利益,就能干出这等缺德之事,实在是可恨。学生的利益如此无保障,社会实践实习,被校方这样糟蹋,已经非是一校如此,其实是“改开”以来公开的秘密,很多学校都这么干。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政府还是熟视无睹,学校和企业还是肆无忌惮,学生包身工现象还是越来越严重,当然学生对学校还是不会存感恩之心,恐怕还是只有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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