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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条”不如开征物业税

火烧 2008-11-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7
文章认为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效果有限,应开征物业税以刺激消费,重点分析房价波动对潜在消费者的影响,并指出政策应针对消费顾虑,推动内需增长。

“国十条”不如开征物业税  

叶之秋  

   

近日,国家出台十条扩大内需政策,并随之抛出一个4万亿的投资计划,手笔不可谓不大,用药不可谓不猛。初闻,鄙人也甚是欣喜,庆幸国家认识到金融风暴对我国影响的严重性,并积极做出了应对之策。然而欣喜之余,静心一想却发现此项政策的作用有限,难以有效扩大内需,改变经济下滑的趋势。  

“国十条”说到底最主要目的只有一个——扩大内需,即提升国民消费能力。那么就让我们分析分析国民的消费能力的高低取决的因素是什么呢?很简单,三点。一是能花(手里有钱),二是想花(有消费欲望),三是敢花(没有后顾之忧)。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三点将国民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能花想花敢花。第二类:能花敢花,不想花。第三类:能花想花,不敢花。第四类:能花,不想花不敢花。第五类:想花,不能花不敢花。第六类:不能花不想花也不敢花。  

我们都知道一个政策要想取得最佳效果,就必须要有针对性。那么我们就该分析分析这六类人的情况,看该针对哪类人制定政策。第一类人我们可以称为绝对消费者,对这些人来说有没有利好政策,他们都是要消费的,因此我们没必要针对他们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第六类人我们可以称为绝对非消费者,对这些人来说有没有利好政策,他们都是不会消费,因此我们针对他们出台政策意义不大。其余四类则是潜在消费者,才是需要我们出台政策进行刺激的。而这其中第三类(能花想花,不敢花)既有强烈的消费欲,又有足够的消费能力,是最容易受政策刺激的一类。只要解除他们一些顾虑,便能由潜在消费者变为现实消费者。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该分析下一他们都又哪些顾虑。经过分析主要有两类顾虑,一类顾虑是后顾之忧。即顾虑看病子女上学以及失业等问题,要省钱以备不时之需。那么我们就要在加大社会保障上做文章,以图解决他们的顾虑。“国十条”其中也涉及到这个问题,我这里就不再多说,只是需要提醒一下,解决这个问题力度必须要足够大,要一步到位。否则,不会有什么效果。另一类顾虑则是当前顾虑。即在目前经济动荡的情况下,害怕自己购买的商品迅速贬值,担心自己花冤枉钱。有这种顾虑的人主要是哪些有购房者欲望的准备购房者,这些人本来应该是现实消费者,只是看到房价不稳定甚至有下行趋势,才由现实消费者变为潜在消费者。由此可见,房价不见底,这些人的顾虑就不能消除,所以要想办法使房价迅速见底。然而,从我们目前出台的各种政策综合效果看,我们是在南辕北辙,不仅不能使房价迅速见底,反而导致房价僵持起来,延长了见底时间。这样这部分最有力的潜在消费力被人为的压抑起来,我们的内需又怎会扩大呢?只会缩小。因此,我们必须出重拳迅速改变这种状况。  

那么我们有什么重拳可出呢?我认为推出物业税为首选之策。我们可以利用物业税逼迫开发商将手中的存房出手,不然就要承担高昂的房屋空置费。这样开发商就不得不将房价降到合理位置,这样房价就能很快进入合理位置,迅速调动购房者的购房欲,形成消费力。  

可见,采取此策能够起到立竿见影之效。而且这样一来政府不仅不需要投入一分钱,还能获得一项巨大的收入,政府又可以腾出钱了再投入到社会保障方面,这样一盘棋就活了。  

那么回头再看看“国十条”,虽然看似面面俱到,但也有满撒胡椒面的味道,是典型的“伤其十指”,而开征物业税则是有效的“断其一指”。所以说“国十条”不如开征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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