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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查2010年1月1日“中南海1号”保健品

火烧 2010-01-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2010年1月1日,香港报纸出现中南海1号保健品广告,售价高达港币10800元,涉嫌虚假宣传及盗用中南海名称。文章揭露其夸大历史名人使用、冒用FDA和日本卫生部认证,引发对工商管理部门监管缺失的质疑。

2010年1月1日,香港报纸全版彩色广告,推销某大陆神秘公司之国产药品,一瓶售价港币10,800元,吓煞港人。在此摘录其部分内容如下:

“中南海、紫禁城、最高权力的象征。中南海一号保健品专为中南海重要人士而设。

     富豪名流唯一的选择。

     紫禁城内重要人士、两岸三地富豪名流、上海滩上影业巨星。

     大中华第一殿堂级品牌。

     曾服用过的历代名人:

     清乾隆皇帝   清慈禧太后   宋庆龄女士

     张学良先生   蒋中正先生   宋美龄女士

     不尽枚举……

     产自中国东北小兴安岭深山密林,美国FDA和日本卫生部列为动植物天然有机顶级保健食品。”

   

     相信大家看了会为之哗然,如此消费“最高权利|”、“重要人士”,还攀龙附凤,消费帝王将相,消费西洋东洋。

   

     只是,如此“仓促上菜,忽略顾客智商,自然未必见效。须知已有约定俗成,即那个年代都是称宋庆龄为先生而不是女士的,商业造假者的历史水平还是小学。为什么不把孙文孙中山先生也题上去?所谓“国父”呐。

   

查询过美国驻华领馆商务处,证实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根本不知道那瓶中国产保健品是什么东东!而日本国呢?原来没有什么卫生部,只有厚生省,所以免打电话问日本官员了。无良厂家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欺骗消费者,令人齿冷。

   

如果澳门推销“中南海2号”,台湾推销“中南海3号”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大陆能容忍吗?国人早就对“中南海”牌香烟厌恶至极。

   

然而,我们关注的不仅是保健品的伪劣程度,因为太贵买不起,更关注中国工商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责任心被什么吃了?对中南海这敏感字眼还挑明是1号的高度炒作放任,任其忽悠满世界人民,良知何在?盗用中南海之名,不管是有人明火执仗,还是有人暗渡陈仓,百分百不允许,原因无须赘述。

   

说白了,有关部门即使原先不知晓,属疏忽,现在还可以亡羊补牢联系香港商标注册处和其它部门查处。就算一国两制,还是北京中央说了算,为什么说特首曾荫权上京“述职”报告,而不是上京“访问”什么之类的?驻外大使也要向外长、总理“述职”,对吧?

   

保健品这东西,还不能不提“健力宝”。开山鼻祖李经纬让手下李宁养了个子公司“李宁体育用品公司”。没想到子公司过河拆桥,卸磨杀驴,自行做大,陷健力宝于危难,销售一落千丈。李经纬等元老去年底还被判刑(李因重病未出庭受审)。子公司那帮人的谋略并不高明,仅就是消费中国体育、国家体委、民族工业的名声而已,连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也要赔上去。此类新兴民族资本家们,四肢发达,头脑不太简单,净知道盗版外国样式加国内贴牌,再送礼及带有关拍板者吃馆子唱卡拉OK免小姐小费。因而也不能排除有人在“公共关系”之后可以打出“中南海”大旗。我们前面说的“有人暗渡陈仓”就是这个意思。

   

新年伊始,就有人变相消费“中南海”LOGO,陷中共最高议事殿堂于不义,有关主管部门还坐视什么?既然有人当出头鸟,不管它是否有来头去尾,都应把握实际灭之消毒。所以请赶紧查处一下,“兆民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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