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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遵义会议”所想到的“党内路线”问题

火烧 2018-12-23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围绕遵义会议探讨党内路线问题,分析左倾与右倾错误路线的表现及演化,强调实事求是的重要性,揭示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的辨识关键。

  众所周知“党内路线”存在“正确路线”,“左倾错误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党内“正确路线”是“实事求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的结果,“左倾错误路线”是脱离实际主观唯心主义认识的结果,“右倾错误路线”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的结果。“党内路线”正确与否事关党的事业与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容不得半点闪失与含糊。本文意在把党内“正确路线”与“左倾错误路线”或“右倾错误路线”的特征表现与演化关系讲清楚,以有利于人们辨识“党内路线”问题的是非。

  了解“中共党史”的人都很清楚,“遵义会议”纠正党内“左倾错误路线”的过程。党内“左倾错误路线”的表现,就是党外对敌斗争,脱离实际,对敌斗争方式不对,党内斗争“扩大化”,把“非对立矛盾当成了对立矛盾”,错误对待党内的同志,这都是因为贯彻执行党内“左倾错误路线”的原因。换言之就是党内高层“左倾错误路线”与党内基层出现的“左倾错误”是属种依赖的必然关系,也是不能“实事求是”的表现。这一时期,党内存在“右倾错误路线”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但是请读者注意,当时党内“左倾错误路线”,自以为是党内“正确路线”,把毛泽东“实事求是”的党内“正确路线”,当成了“右倾错误路线”的机会主义。这是党内“左倾错误路线”的一个很重要特征。同理反推,如果党内“右倾错误路线”,自以为是党内“正确路线”,那么党内“正确路线”,也必然会当成“左倾错误路线”;就像抗日时期,王明“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错误路线”,认为毛泽东坚持“共产党与国民党”不同的独立性与斗争,是“左倾错误路线”的表现。“左倾错误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两种不同特征的表现,按照“左中右”空间位置的概念来衡量,就是移动了“中间位置”标准,“原来的中变成了左或变成了右”。

  “遵义会议”纠正了党内“左倾错误路线”,“遵义会议”以后,通过对敌斗争的实践,证明了毛泽东的党内“正确路线”,这由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事实为证。也就是说,“遵义会议”当初提出毛泽东的党内“正确路线”,并没有“事实”来证明,而是后期“通过对敌斗争的实践,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成果”来证明的。这一特征,说明最初毛泽东提出党内“正确路线”的认识观点,只是在党内高层抽象认识的“理论范畴”。在毛泽东“正确路线”领导过程的这一时期,党内出现过“左倾错误路线”或“右倾错误路线”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但是这一时期,党内出现过“左倾错误”或“右倾错误”吗?答案也是肯定的:有。就像有些人念念不忘的延安整风“抢救运动扩大化”,“天上怎么不打雷劈死毛泽东呢”等“左倾错误”,与王明“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等“右倾错误”。但是请读者注意,这种“左倾错误”出现在党内的基层,而王明的“右倾错误”则出现在党内争论的高层,因为都不能在党内占据领导地位形成路线,所以不能称为党内“左倾错误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只能说是“左倾错误”的做法与“右倾错误”的思想观点。党内“正确路线”领导的特征,就是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的基层,有一些人可能犯“左倾错误”,在党内争论的高层,有一些人可能犯“右倾错误”。为什么在党内“正确路线”领导下,党内基层会出现“左倾错误”呢?党内高层反而会出现“右倾错误”呢?党内基层存在“右倾错误”吗?党内高层存在“左倾错误”吗?因为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推进工作,是由基层人员来承担的,而基层人员的政治觉悟与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难免在推进工作中犯方法不对的“左倾错误”;而基层的“右倾错误”即保守的思想观点,因为不能推进工作,而无法表现出来,所以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推进工作中,不存在“右倾错误”;或者说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推进工作中,克服了“右倾错误”保守落后的思想观点。党内基层出现“左倾错误”的问题与表现,反映在党内高层则产生了党内“正确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的理论争论,因为党内基层出现“左倾错误”的问题反映到党内高层,党内高层总要表明态度。如果认为这种“左倾错误”是基层工作方法不当的问题,不涉及“党内路线问题”,只需要提出批评加以纠正即可,这是维护党内“正确路线”,正常开展党内批评与纠正错误;如果认为这种“左倾错误”,是“党内路线问题”反映,那么就会把党内“正确路线”,当成“左倾错误路线”加以否定,而否定党内“正确路线”,则必定是“右倾错误路线”的思想观点。因为没有人会认为这种“左倾错误”,是“右倾错误路线”的结果。所以反对党内“正确路线”在党内高层只存在“右倾错误路线”的思想观点。

  党内路线问题演化的核心关键,就在于如何认识党内“正确路线”与党内基层贯彻执行过程中“左倾错误”之间“全局与局部”依赖性与非依赖性的主次关系;党内“正确路线”理论指导社会实践发展方向,“取得全局性成就”是依赖性的“主要矛盾方面”,党内基层贯彻执行过程中“左倾错误”做法,是“局部性存在问题”非依赖性的“次要矛盾方面”。党内“正确路线”与党内基层贯彻执行过程中“左倾错误”做法之所以是“非依赖性”的关系,因为党内“正确路线”是理论范畴“理性认识”的结果,而党内“正确路线”贯彻执行过程中的“左倾错误”做法,是社会实践范畴内的问题。或者说是在党内“正确路线”贯彻执行过程的社会实践范畴内,党内基层人员的“感性认识”未能正确认识,“理论与实际”的不同内容与差异。

  党内“正确路线”在社会实践范畴贯彻执行过程中,“取得全局性成就”与“局部性存在问题”,是社会发展进步正常的存在状态。按照毛泽东的哲学观点讲:就是“一分为二的主次之分”。设想社会发展进步,只有“取得全局性成就”,而没有“局部性存在问题”,是脱离实际的空想。问题只在于如何认识:社会理论范畴党内“正确路线”在社会实践范畴内“取得全局性成就”与“局部性存在问题”的依赖关系与非依赖关系。

  在党内“正确路线”领导下,基层存在“左倾错误”的做法,高层存在“右倾错误路线”的思想观点。党内“正确路线”与高层的“右倾错误路线”的思想观点,是理论范畴“对立的主要矛盾”,是对实践范畴出现基层“左倾错误”做法认识不同的表现。也就是忽视与排除党内“正确路线”与社会实践范畴贯彻执行过程中“取得全局性成就”的依赖关系,而把党内“正确路线”与社会实践范畴贯彻执行过程中基层存在“左倾错误”的非依赖性关系,错误的当成了依赖性的必然关系,所以才会产生党内高层“右倾错误路线”的思想观点。只看到“局部性存在问题”,而没有看到“取得全局性成就”,是以偏概全的观点,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则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反对“正确理论指导实践意义”的诡辩论。就像毛泽东时代,“大跃进”中存在冒进与浮夸的“左倾错误”,“反右”中存在扩大化的“左倾错误”,如果把“大跃进”中冒进与浮夸的“左倾错误”,当成是“大跃进”的错误,就会否定“大跃进”;把“反右”中扩大化的“左倾错误”,当成是“反右”的错误,就会否定“反右”;这正是党内高层反对“正确路线”的“右倾错误路线”观点。因为基层或称社会上反对与否定“大跃进”、“反右”的观点并不能改变,党内“大跃进”、“反右”的政策,只有党内高层认为“大跃进”中冒进与浮夸的“左倾错误”,是“大跃进”的错误,“反右”中扩大化的“左倾错误”,是“反右”的错误,才能改变党内“正确路线”制定的“大跃进”、“反右”政策。正确的认识观点与做法,就是肯定与支持“大跃进”,反对与纠正“大跃进”中“左倾错误”的冒进与浮夸;肯定与支持“反右”,反对与纠正“反右”中“左倾错误”的扩大化。同理“文革”的历史争论,读者可以自行推演求证。

  古人云:“反者道之动”,党内“正确路线”与贯彻执行中的“左倾错误”辩证关系,就是这个道理。因为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的过程中,总会存在“过犹不及”的现象,“过犹”表现为“左倾错误”,“不及”表现为“右倾错误”,“不及”的“右倾错误”,因为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的过程中,无法表现出来,所以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过程中,多以“过犹”的“左倾错误”做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设想在贯彻执行党内“正确路线”的过程中,没有“过犹”的“左倾错误”做法,都是“完美无缺”的正确行动,那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又如“严是爱松是害”辩证道理,社会实践“严”者有“过犹”,而“松”者则“不及”,而能够做到,“严”而“不过犹”,“松”而“无不及”,则难也。社会理论范畴的正确认识,并不能避免与排除实践范畴的错误做法,核心在于如何认识理论范畴正确认识与实践范畴错误做法之间的非依赖性关系。

  社会上发生的任何矛盾与问题,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追踪溯源”反映到党内都涉及党内路线问题的理论争论,因为“路线决定一切”,“路线是纲,纲举目张”。人们可以认为社会发生的矛盾与问题,是因为党内路线的问题,也可以认为不是党内路线的问题,这就是关于党内路线问题的理论争论。因为“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也就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事物”。这种理论与意识形态的争论,就“社会同一现象”各执一词,互不妥协,难以分辨,理论争论的是非问题。无论理论与意识形态如何争论,最终都要表现为如何解决社会现实发生的矛盾与问题。就像当前社会存在“矛盾不平衡”的问题,“矛盾不平衡”,就要追求“矛盾平衡”,而解决“矛盾不平衡”的问题,则需要实际的方法与手段,而采用实际方法与手段的首要前提条件,是正确认识产生“矛盾不平衡”的原因。如果能够“实事求是”正确认识产生“矛盾不平衡”的原因,采取结合实际的方法与手段,来解决“矛盾不平衡”的问题,这是党内“正确路线”的表现;如果不能正确认识产生“矛盾不平衡”的原因,那么就会产生两种错误的应对方式:一是拿不出解决“矛盾不平衡”问题的方法与手段,对现实“矛盾不平衡”的问题“缩手无策”,或者调和矛盾认为,“矛盾不平衡”的问题是“发展中”的一种正常现象,这种“错误思想观点”的表现,相对于能够解决“矛盾不平衡”问题的党内“正确路线”而言,就是党内“右倾错误保守路线”;二是不调查不研究“矛盾不平衡”问题的原因与实际情况,凭借解决“矛盾不平衡”问题的主观愿望,脱离实际或盲目行动,这种“错误思想观点”的表现,相对于能够解决“矛盾不平衡”问题的党内“正确路线”而言,就是党内“左倾错误盲动路线”。也就是说在解决社会实践存在的“矛盾不平衡”问题,存在三种不同的“思想路线”,即党内“正确路线”,党内“右倾错误保守路线”与党内“左倾错误盲动路线”。三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正确与否,以能否解决“矛盾不平衡”的问题来评判。或许人们都会想当然的认为:能够解决“矛盾不平衡”的问题,就是党内“正确路线”,不能够解决“矛盾不平衡”的问题,就不是党内“正确路线”,不是党内“正确路线”,那么必然是党内“右倾错误保守路线”或“左倾错误盲动路线”。可是多数人忘记了,党内“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是用解决社会实践存在“矛盾不平衡”问题的结果来证明的,而这在提出社会实践存在“矛盾不平衡”问题的初期,无法以后期解决社会实践存在“矛盾不平衡”问题的结果来证明。也就是说党内“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在提出问题的初期,存在与体现在“思想认识”的理论争论中,只能抽象认识与理解,而无法用后期解决问题的结果来证明。同理现实党内路线与社会实践出现“矛盾不平衡”问题是什么关系?现实党内路线能否解决社会实践出现“矛盾不平衡”的问题?正确的认识也只存在于人们抽象思维的“理性认识”中。为什么“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党的思想路线决定与产生党的路线政策,党的路线政策依靠“群众路线”来贯彻执行,而党的路线政策正确与否则需要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人们都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党的“正确路线”,是“实践检验以后得到的认识”,但是辩证法告诉我们,“左倾错误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也是“实践检验以后得到的认识”。如果没有实践检验的过程,谁又能够识别党的“正确路线”,“左倾错误路线”与“右倾错误路线”呢?“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核心在于认识实践产生的“真理”。虽然“真理”是由“实践检验”而产生,但是“真理”则是“理性认识”排除各种谬论的结果。“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如果不能排除各种谬论,就不能“理性认识真理”,不能“理性认识真理”,也就无法正确认识实践检验的结果。就像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每天都发生着许多社会实践活动,但是实践检验的结果,能够“理性认识”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并不多。所以“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核心在于产生“理性认识”的“真理”;同理社会实践检验党内路线政策,核心在于产生“理性认识”的党内路线政策。

  “遵义会议”纠正“左倾错误路线”过程,是依据党内“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坚持“左倾错误路线”的代表,最终因为是党内少数人而被党内多数人反对而纠正;党内多数人的“觉悟”,是对敌斗争“付出惨痛代价”的认识结果,这很不容易,而毛泽东正确路线的认识则更不容易,它是通过摆脱困境战胜敌人来证实的。纠正“党内错误路线”的客观要求,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而党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党内左倾与右倾错误路线”的共同特征,就是不讲或排除党内“广泛的民主”,而片面强调“高度的集中”,这种割裂与对立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片面强调党内“高度集中”,表现为主观主义的“官僚作风”,主观主义是党性不纯的表现,主观主义的核心是名利的私心。主观主义片面强调党内“高度集中”,以维护“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面孔出现,对党内质疑与反对“党内错误路线”的观点,实行排除与打压,因为只有排除与打压党内广泛质疑与反对“党内错误路线”的观点,才能够维护“党内错误路线”。维护“党内错误路线”也必须遵守党内“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那么维护“党内错误路线”的主观要求,则必然借助于组织路线,选拔任用赞成与相近“党内错误路线”观点的人,排除弃用反对与质疑“党内错误路线”观点的人,“党内错误路线”的组织路线,表现为宗派主义的“拉帮结派”与“山头主义”。按现代社会的观点讲就是“逆淘汰制”,正是因为“党内错误路线”这种组织路线上宗派主义的“逆淘汰制”,使得“党内错误路线”,很难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来纠正,因为“党内错误路线”组织路线上宗派主义的“逆淘汰制”,已经把质疑与反对“党内错误路线”的人员排除弃用了。纠正“党内错误路线”是“一个系统核心调整的问题”,这并非易事。因为战争年代的特殊性,有明确的“竞争(斗争)对手”,竞争(斗争)的失败,人们很容易认识“党内错误路线”,也很容易通过竞争(斗争)的胜利,来认识“党内正确路线”。而在和平年代没有明确的“竞争(斗争)对手”,或称“竞争(斗争)对手”是隐蔽的,而竞争(斗争)的失败与胜利,因为社会发展内容表现是多方面的,也不易辨识竞争(斗争)的失败与胜利,所以党的路线是非问题不易辨识。但是有一点确是可以肯定的,共产党是对立矛盾的产物,没有了“竞争(斗争)对手”,共产党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对立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对立矛盾的统一”是对立矛盾变化的结果。就像当今社会存在,打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旗号,要求取消“一党专制”,“实行多党制”,打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旗号,要求“彻底取消国企、消灭公有制”,这样一股势力,是不是与共产党对立的“竞争(斗争)对手”呢?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由几近100%,到“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难保,是不是“公有制经济”竞争(斗争)的失败呢?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难保,并非危言耸听,是由“56789”的事实来证明的。无论怎样“党内错误路线”必然造成党风与社会发展出现严重问题,这也是确定的,没有人相信“党内正确路线”也会造成党风与社会发展出现严重问题。因为“错误的理论必然导致错误的实践结果”。“党内错误路线”与党风与社会发展出现的严重问题是属种依赖的必然关系,但是属种依赖关系的特殊性,就是不能从“种的”问题,直接证明与认识“属的”概念,只能间接的抽象认识与推理论证属种依赖的必然关系。因为“种的”问题表现在“可见”的社会实践范畴,社会实践范畴“种的”问题表现,可以追溯到“具体人的行动”;而影响与决定“具体人行动”的“思想与观点”,则隐藏在“不可见”的社会理论范畴。因为“具体人的错误行动”,是由错误“思想与观点”产生的,而人们的错误“思想与观点”却与社会理论范畴提倡的“指导思想与理论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理论范畴提倡的“指导思想与理论观点”与社会实践范畴的矛盾问题与成就,存在“属种关系”与“非属种关系”的不同认识争论,就像社会存在“腐败”、“农民工欠薪”、“黄赌毒”等问题现象,如果认为这是社会“私有制”的必然产物,那么提倡发展“私有制经济”就与这些问题存在必然依赖的“属种关系”,如果认为这些问题不是社会“私有制”的必然产物,那么提倡发展“私有制经济”就与这些问题不存在必然依赖的“属种关系”,也就是“非属种关系”。回避与调和这种分歧,就是不讲社会“公有制”与“私有制”,这就是“社会上一些人”为什么把“姓社姓资”的“试金石”,当成“传统落后”观点加以否定的原因。

  古人云“自见者不明, 自是者不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社会主流”自以为提出的“指导思想与理论观点”是正确的理论观点,在社会理论范畴排除或置之不理反对与质疑的观点,“姓社姓资”的问题也“不争论”,那么人们如何认识与解决社会理论范畴“指导思想与理论观点”与社会实践范畴矛盾问题与成就之间的“属种关系”与“非属种关系”呢?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难道就不会产生相反的结论吗?

  有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可以说明党的路线是非问题,就是党的路线需要全体人民来贯彻执行,要全体人民来贯彻执行,就必须让全体人民学习与了解,拒绝人们讨论党的路线政策问题,那么党的路线政策一定有问题。因为党的正确路线是“理性认识”符合客观规律的产物,正是因为党的正确路线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观点,所以才具有“理论指导实践”的意义。符合客观规律的理论观点,从来不怕人们学习与讨论,就像马列毛主义,哪一个又害怕人们学习与讨论呢?“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党的正确路线符合客观规律,大多数人自然会领会贯彻执行,即便是有少数人不赞成或反对,但这并不能改变大多数人的意愿,也不能阻止党的正确路线贯彻执行,所以对少数人不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大可不必打压,作为反面理论教材也是有用的,只要组织大多数人对少数人不赞成或反对的意见,进行批评与批判就可以提高人们的认识与觉悟,就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进步。通俗的讲,就是“不识假货,难得真品”、“不分对错,难辨是非”。如果党的路线是错误的,不符合客观规律,那么必然造成党风与社会发展出现严重问题,大多数人看到这种现象,自然就会疑惑或不愿贯彻执行,即便是有少数人愿意贯彻执行,也是难以推进与成功的。任何一种“理论观点”或路线政策必须靠人们接受,才能够顺利执行,而没有任何一种“理论观点”或路线政策能够长久靠行政权力,强制贯彻执行。

  历史的经验教训,党的路线是非问题,需要用马列毛主义来辨识,纠正“党内错误路线”,需要用党内“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更重要的是应用马列毛主义,认识与掌握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认识与掌握“少数服从多数”组织原则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确讲,就是只有在“党内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党内高度集中”才是正确的,只有“少数服从多数”组织原则所讨论与决策的内容是正确的,“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才能做到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割裂与僵化的理解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辩证统一关系,片面强调“党内高度集中”,而淡化与忽视“党内广泛民主”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片面强调“党内广泛民主”的形式,而淡化与忽视“党内高度集中”,则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表现,其核心在于党内“民主集中制”决定的“党内路线正确与否”。割裂与僵化的理解党内“少数服从多数”组织原则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关系,违反党内“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而不讲党内组织原则所讨论与决策的内容,片面强调党内“少数服从多数”组织原则的形式,则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表现,其核心在于党内组织原则所讨论与决策的内容正确与否。这两种错误倾向在过去的时代,在党内被称为“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克服主观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其核心在于正确认识与理解马列毛主义,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认识与解决社会理论范畴与实践范畴存在的问题。也只有正确认识与理解马列毛主义,掌握唯物辩证法,才能够正确认识与解决社会理论范畴与实践范畴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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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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