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亭:对小岗村入选表彰名单的一点意见
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于2018年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的公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全国人民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中央反映,(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对此,我向中央反映的个人意见是,我不赞成将小岗村入选表彰名单,我建议将华西村列入表彰名单,理由如下:
第一,我认为中国多一些华西村要比多一些小岗村要好的多。如果中国现在有成千上万个华西村,中国的农业将会是什么样?中国的农村将会是什么样?中国的农民将会是什么样?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成果将会是什么水平?应该说改革开放40年的今天根本就用不着费如此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了。
第二,小岗村的做法在当时是违法的。小岗村的分田单干在当时是违反“宪法”关于农村以人民公社为基础的法条的。正如公示中所说的,“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实行农业‘大包干’”咱先不说当时的宪法正确与否,应该说在没有废止宪法的情况下,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该给予追究,这应该是个基本常识,所以,如果小岗村当时违反宪法的行为在今天被视为合理合法的话,那么今后对违反当今现行宪法的行为将如何处置?今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将如何落实?政府这样做会不会作茧自缚?
第三,表彰小岗村达不到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的目的。表彰的目的通常是鼓励先进、引领示范和深入推动全国的改革开放,而小岗村的做法不仅不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因为如果没有各级政府的帮助小岗村到现在根本什么也不是,而且小岗村的发展方向也不代表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方向,因为一家一户的分田单干,根本实现不了中国农村的机械化、现代化,其结果只能造就一大批等、靠、要的落后典型。
此意见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华西村先进事迹材料
华西村是全国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该村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1961年建村之始仅是一个面积0.96平方公里,集体积累1764元,人均分配53元的小村庄。顺应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华西村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在1988年成为“亿元村”。从2001年起,华西村积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该村组合周边20个村,面积增加到35平方公里,人口也发展到了3.5万人,今日的华西村工业、农业、商业、旅游业等多种产业并举,基本形成“南有‘钱庄’——工业经济区、中有‘天堂’——村民生活居住区、北有‘粮仓’——农林科技示范园区”的现代化格局,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其基本经验主要有,一是加强党建工作,促进队伍建设;二是围绕经济中心,发挥堡垒作用;三是重视人才引进,增强发展后劲;四是实践党的宗旨,发展造福为民。2004年,华西村人均工资收入12.26万元,同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华西人的收入是全国农民的41.76倍、城镇居民的13.01倍。2007年,华西村实现销售收入450亿元,人均资产过百万,在华西村大家庭里,村民们不仅得到了物质上的丰足,更收获了精神上的愉悦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