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八荣八耻”观来检验郑州警方,一切都迎刃而解
先不论当下中国汉字里的小姐一词是形容什么是指从事什么行当的代名词,不过,你在替小姐伸张正义前,你必须得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宪法》和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在檄文奋书也不晚,否则你所有的辩护都是在违宪和违反法律前提下的知法犯法。
当然,至 于说到 小姐的所作所为,有无人格尊严得到应有的尊重一说,那就得看,小姐在一个特定时间里有无在自损人格,明令禁止还以身试法,这样的人格是否要得到法律的保护,答案不可能会有模棱两可,只有一种可能也必须是在恪守现行法律为前提基础上,否则,大谈人格尊严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就很荒谬与可笑,因为人格受人保护与尊重前提是行为者首先自尊自己的人格,行为者自己都蔑视践踏自己的人格尊严,我们再大谈什么让社会来维护他(她)的人格这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呢?
在目前中国所实行的现行法律条文中,把卖淫嫖娼列为一种社会犯罪是不争的事实,卖淫又区分为自愿与诱逼。众所周知,在旧中国那些风化行当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由于生活所迫或被人诱骗强迫落入魔窟,从而从事违背自己意愿来出卖肉体和扭曲灵魂来维系聊以惨淡的嬉笑怒骂来换取他人之乐,这一群体不但是被人拿来用做发泄取乐的容器与工具还把这一群体给册封为是社会的人渣和贱人,可见从事风月行当的女子,她们的社会地位自打人类社会所形成,就沦为了狗屎不如的骂名。
自从改革开放,死寂近三十年的风化业,犹如冰雪被春风所消融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神州大地的各路军团抖擞地卷土重来。时代不同摇身一变有了个新雅名叫——小姐。
当下中 国的 小姐洗掉了旧中国时代妓女卑贱一名,精神焕发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叫——性工作者。
出卖肉体被包装成劳动者这自然就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性工作者与我们社会从事其它行当工作者都是劳动所得自然也就有了应有的名分,人格自然要比过去的妓女伟岸磊落许多。有人说,当下中 国 小姐是因生活所迫下的一种无奈,我们先不说是否是因生活所迫,就凭被冠名为性工作者也就不攻自破了。
好逸恶劳我的青春我做主,这好像是当今我们中国社会的真实写照。如果说妓女是病毒携带的传播源,是不是在侮辱小姐的人格?那么同样,郑州警 方让 小姐面对镜头又侮辱了小姐哪处的人格与权益?是肖像权还是著作权?人格的定义是什么?是要让郑州警 方替 小姐穿上遮羞布方才叫——尊重人格么?
由此看来,如今的中国社会根植“八荣八耻”观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