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说阶级斗争为纲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共存并举
试说阶级斗争为纲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共存并举
作者李培荣
(提要阶级斗争为纲、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政治与经济应有作用的反映;两者是共存并举的。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关键的统一体,三者的结合是坚守社会主义道路的常态。)
对阶级斗争为纲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两者是否相容,时有议论,意见不一,莫衷一是。这是个理论和实践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确实有必要探讨清楚。为此,笔者说点看法。
一.政治与经济
所说的“为纲”、“为中心”是政治与经济两者应有作用的反映。所以,要从政治与经济的自然关系中来认识“为纲”与“为中心”之间的正常关系。大家知道,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句话,可以说明两层意思,一是政治来源于和决定于经济;二是政治是表现并服务于经济的。这可比喻如玉米种子,种下种子后,发芽生长和开花结果实是种子的表现。而表现、作用的本身和留下更多的玉米种子,可说就是对种子的服务。就是说,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来源于经济,没有经济就没有政治。而政治表现的内容(政治思想、阶级斗争、政党、政权、阶级专政等等)和作用的结果,就是对经济(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的服务。
然而,政治存在相对的独立性,对经济具有作用与反作用的能力。这是因为,社会形态是在演变中前进的,新的社会经济制度会代替旧的社会经济制度;而原来与旧的社会经济相适应的政治内容,会相对独立地存在,对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阻碍的反作用;新的社会政治内容与新的社会经济相适应,对经济发展会起到促进与服务的作用。一般来说,政治是实现经济目的的手段。
由于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表现,故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必然制约着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及两者的作用。
二.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
马克思说:“不管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资本,就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207、401)资本与雇佣劳动是在私有制与按资分配的经济制度下,经济运行机制的主体要素。资本所有者用资本购买生产资料(资源),购买劳动力,使两者结合生产商品,通过市场交换,获得利润,其中剥削着劳动者用剩余劳动创造的成果。由此产生贫富两极分化,产生两个阶级,即“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4-10),出现了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
社会里的经济上被剥削的阶级,政治上被压迫统治的阶级,为了生存与发展,为了求得本阶级政治、经济一致的利益,与剥削阶级、统治阶级产生的矛盾与斗争,就是阶级斗争。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就是要翻身求解放,其目标是争取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而要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要高度发展生产力(增加经济总量),消灭经济剥削。这就是说,人民的共同富裕要通过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进行经济建设才能实现。因而,阶级斗争必须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否则阶级斗争将失去应有的价值,前功尽弃。显而易见,阶级斗争来源于社会经济的基本制度,并以自己的方向目标作用于实现与表现社会经济制度的经济建设。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就是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表现。
这样,阶级斗争的作用及“为纲”,经济建设的作用及“为中心”,这两者的关系,就必然要符合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实质内容,就必然要受到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制约。这是客观的必然性。如果人们的思想,与这种必然性不同,就表明人们的认识,存在主观片面性,存在错误的理解。
三.阶级斗争为纲与经济建设为中心
有了上面的基础性认识,我们就可以全面理解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了。对政治,我们常见的提法,还有是灵魂、统帅、决定一切等,加上纲、中心,这些词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虽然是说法不同,但是都有“决定”的含义。这样的话,对阶级斗争为纲与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应怎样看待“为纲”与“为中心”的决定作用,两者是否互相矛盾、对立,是不相容的呢?笔者以为两者是共存并举的,理由如下:
(一)从事物的不同内容、不同视角上提出应有的决定作用,具有不同的方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可形成分工合作的关系。
实践表明,不同事物的性质、作用是不相同的,所以不同事物的作用方向(前进目标)是不同的。政治与经济的性质、作用是不相同的,因此它们的决定作用的内容是不相同的,或者说具有不同作用的方向性。由此可说,作为政治、经济延伸表现的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它们的决定作用的内容,必然具有不同的方向性。阶级斗争是无产阶级争取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形式和手段,它以掌握国家政权,走社会主义道路为己任。阶级斗争为纲,就是在这个政治方向上起着决定作用,在经济建设与其它领域的工作上的政治方向,都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则会在政治方向上走向邪路。如果忽视或否定阶级斗争为纲,就会成为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主义,葬送科学社会主义的前途。同样,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经济总量,增加更多的社会财富,以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在经济这个方向上起着中心作用,包括政治(阶级斗争)、文化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行,为经济建设服务,否则会成为国不强民不富的贫穷的社会主义,也会断送科学社会主义的前程。当然,阶级斗争为纲不能扩大化替代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为中心,也不能扩大化替代阶级斗争为纲。
上述表明,阶级斗争为纲和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不重复的有紧密联系的不同事物的不同方向的决定作用,不存在同一个事物内因多中心多决定因素,而引起相互冲突,相互分裂,相互抵消的问题,是可以结合形成为分工合作的关系体系的。
过去,我们所常说的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政治决定一切,路线决定一切等的提法,其含意也是与上述的道理相同,应指在政治方向上起决定作用,即政治决定一切工作的政治方向,其它的工作方向与政治方向的决定作用,不能相互替代。政治决定一切,自然不是指政治能决定其它工作在政治方向以外的内容。还有个提法,就是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所说的生命线,其含义是比喻事物的生命与发展的根本的保证因素。就是说,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能正常进行与发展的根本的保证因素。列宁说过,“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一个阶级如果不从政治上正确地处理问题,就不能维治它的统治,因而也就不能解决它的生产任务”(《列宁选集》4-441、442)。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政治的重要性,如果在政治方向上走错路,离开了社会主义的道路,经济建设就不可能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所以,政治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进行,管住政治方向。政治决定坚守无产阶级的政治方向,促进经济建设的进行与发展,就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的内容。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的,是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目的之所在。
(二)不同事物存在的决定作用是对立的统一,有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存状态,各方可以配合并举,各司其职。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作为社会形态,是由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的观点及制度)和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构成的,其中的决定因素是经济基础。这两大部分制度,就是平常我们说的是社会的国家的政治与经济的基本制度。列宁“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列宁选集》1-8)政治的和经济的基本制度是对立的统一,是共存发挥作用的,是相互配合,各司其事的。前者的政治,在存在阶级的条件下,其基本的表现,就是阶级斗争。列宁说:“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列宁选集》4-370)。后者生产关系的内容,就是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制度。它们通过国家经济体制的运行,表现出来的就是经济建设。由此可以说,在政治制度的方向上以阶级斗争为纲,建立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制度使其不受破坏,防止旧社会制度的复辟;在经济制度的方向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发展生产力,生产更多的社会财富,实现经济制度的内容,消灭剥削,分配社会财富;两者的决定作用,可以对立统一,共存配合,各司其事。就是说,在政治方向上以阶级斗争为纲,起着决定作用,在经济方向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起着决定作用,两个决定作用在不同的方向上存在,构成两个事物关系的统一体,双方各司其职,相互不可替代。这是政治与经济制度共存共举表现的客观反映。也可以形象地说,是抓革命促生产,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并走向人的全面发展之路。
显而易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民共同富裕为宗旨,这三者正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关键点,是在科学社会主义方向上的统一体。它们的结合,就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常态,不结合倒是非常态。社会实践证明,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如果产生矛盾,我们应分析矛盾,解决矛盾,不能加以偏废。如果缺少其中的一点,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了。如果人为地将这三者分裂,对立起来,偏废一方,必然会产生或者架空社会主义,或者改变社会主义的结果,都会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到破坏。这里不妨用日常生活打个比方,一人决定吃米饭,一人决定吃面条,一人决定吃馒头,各人有各人的决定作用,可以各行其事,可以共存,没有必要排斥一方。不同事物的决定作用,也是这个道理。
(三)同一个事物的决定作用之因素只有同一的一个,多种事物的决定作用之因素有多种。
这是因为,事物本身的决定因素就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即本质,它决定着事物的性质、面貌、作用与发展趋向,它只有一个;如果同一个事物有多个决定因素,各种事物就不伦不类,互相也不能区别。当然,多种事物的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多种的。由此可说,在阶级社会里,政治制度作用的实现,这个事物同一的决定因素,就是阶级斗争,故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而经济制度作用的实现,这个事物同一的决定因素,就是经济建设,故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我们在对事物作用的认识方法上,应有多向思维,不要肯定这个否定那个,非此即彼地搞简单划一,要避免绝对化、僵化,不能强调经济建设而忽视阶级斗争,也不能强调阶级斗争而忽视经济建设。
总之,我们在认识上要从社会物质生产这个基础出发,分析事物的对立统一和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唯物辩证地看待阶级斗争与经济建设的问题(这与折中有原则的不同),防止以主观意识来代替客观的存在。
(20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