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褪色的六·二六:纪录片《赤脚医生》 【纪录片】口述历史:赤脚医生
【纪录片】口述历史:赤脚医生
本片是对中国“合作医疗之父”覃祥官的采访,讲述了毛泽东“六二六指示”以及关心支持湖北乐园公社举办合作医疗的来龙去脉,介绍了赤脚医生制度的形成。
“赤脚医生”是中国在社会经济不发达情况下,主要依靠政治动员来解决农村基本卫生保健问题的一次尝试。尽管这一尝试也曾受到种种批评,但随着农村经济体制转型后农民医疗保健问题的突显,唤起了人们对“赤脚医生”的回忆。我们应当认真地检讨和反思“赤脚医生”制度的兴衰,汲取经验与教训。
详细背景
中国农村长期缺医少药的状况使毛泽东极为不满。由于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65年,毛泽东终于发怒。可能连毛泽东本人也没有想到,他的这次发怒,竟改变了中国农村长期缺医少药的状况。
毛泽东曾多方解决中国农村长期缺医少药问题
旧中国的农村,缺医少药。农民生病根本治不起,只能挺着,小病或许能挺过去,要是得了大病,那就只能等死。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广大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也曾采取过多种措施没法解决问题。但当时中国经过正规培训的医生很少,政府很难一朝一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这种情况下,中国农村中那些旧有的医生就有了存在的空间。这些旧医生中,不乏巫医神汉,跳大神的现象在中国农村也普遍存在。接生婆仍然在广大农村活动,落后的接生方式使许多农村妇女产后生病,婴儿死亡率很高。即便是那些稍有些医学知识的农村医生,水平也普通较低,致使医疗事故频频发生。
为此,中央人民政府曾探索通过发展中医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毛泽东就曾多次认为,中医需要器械不多,行动灵活方便,中药也不贵,农民抓得起,因此,发展中医对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有利。1958年,毛泽东作出批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整理,提高。”但是,培养大批中医需要时间,而且这些学成的中医大多也留在城市医院工作,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1965年6月26日讲话。这一天,毛泽东根据中央办公厅的安排,听卫生部部长钱信忠汇报工作。钱信忠在作了卫生部工作的一般性汇报后,讲到全国医务人员分布情况时说:全国现有140多万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70%在大城市,20%在县城,只有10%在农村;高级医务人员80%在城市;医疗经费的使用农村只占25%,城市则占去了75%。当毛泽东听到这组数字时,发怒了。他面容严肃地站起身来,严厉地说:“卫生部只给全国人口的15%工作,而且这15%中主要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老爷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应该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培养一大批‘农村也养得起’的医生,由他们来为农民看病服务。”
卫生部立即研究贯彻毛泽东指示的办法。由于毛泽东这次发怒中作出的指示是在6月26日,因此,卫生部把毛泽东在这一天的指示称为“六二六”指示。
毛泽东“六二六”指示催生中国“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催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随着“赤脚医生”规模的形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了。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湖北省一个名叫覃祥官的“赤脚医生”发明的。当时,他是乐园公社卫生所的一名医生。他通过深入各生产队调查摸底,借鉴党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办信用社摆脱高利贷的剥削、办供销合作社摆脱奸商剥削的经验,思考出了一种组织农民办合作医疗、依靠集体力量来和疾病作斗争的思路,拿出了《关于乐园公社杜家村大队试行农民合作看病的草案》。这个草案得到大队和公社的肯定和支持。为了将覃祥官的草案变为现实,乐园公社大力支持杜家村大队办卫生室。1966年8月10日,这个地处鄂西长阳土家山寨的卫生室挂牌了。
这个合作医疗的具体办法是:农民每人每年交一元钱的合作医疗费,村里再从集体公益金中每人平均提取5角钱作为合作医疗基金。除个别痼疾缠身要常年吃药的以外,群众每次看病只交五分钱的挂号费,吃药就不要钱了。同时,在覃祥官的带动下,卫生室全体人员着手收集行之有效的土方给农民治病。他们的这种做法后来被概括为“三土”,即土医、土药、土药房。他们还自己动手种植、采集、制作中草药,用来给当地农民治病。这种做法后来被概括为“四自”,即自种、自采、自制、自用。同时,他们主动到农民中调查患病人员情况,努力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出钱不多,治疗便利;小病不出队,大病不出社”。湖北省委对覃祥官的事迹和杜家村大队的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宣传和推广。
乡间医生
就在毛泽东作出“‘赤脚医生’就是好”的批示
中央对这个经验十分重视,派员对这个经验进行核实后,将反映这个经验的材料拿到北京郊区农村,组织农民开了两次座谈会进行讨论。1968年11月30日,中央有关部门专门给毛泽东写了一个报告,毛泽东看了报告后非常高兴,连声称赞合作医疗制度好,并且当即在报告上写下了四个字:“此件照办。”
毛泽东的批示,是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肯定。从此,大队一级设立“赤脚医生”,同时建立合作医疗制度,成为当时中国的新生事物,并作为中国亿万农民的最大福利制度,在中国确立起来了。
1968年9月,当时中国最具有政治影响力的《红旗》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 命的方向》的文章,1968年9月14日,《人民日报》刊载。随后《文汇报》等各大报刊纷纷转载。“赤脚医生”的名称走向了全国。
“赤脚医生”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物,是农村社员对“半农半医”卫生员的亲切称呼。合作医疗是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到1977年底,全国有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赤脚医生数量一度达到150多万名。
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逐渐消失。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上世纪60年代,农民有寻医问药的较好网络,包括在农村广泛分布的“赤脚医生”。80年代实行市场改革以后,毛泽东时期的制度被废除,赤脚医生消失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