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疯涨的高房价,国家对“商业银行”该警醒啦》 ——对国有及控股“商业银行”行为的剖析
目前,全国各“商业银行”就其属性而言,应该说都是国家的、国有控股的,即使是股份制的“上市公司”,也是国家控股的(中国民生银行除外)。从政治层面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代表人民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在法律层面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它们获得的利润是亦属于国家的,进而也是全民的。
但是,中国的“商业银行”,却在企业所有性、资本和利润属性、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全民利益、社会角色、社会责任等众多方面,陷入了多重“悖论”之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商业银行”的上述“悖论”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规范和界定,然而“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追求经济利益,作为“银行金融资本”追求利润,即在追求利益利润这一点上,所有企业都是一样的。那么“银行金融资本”作为“资本”而言,与“其它资本”一样在“逐利性”上是没有区别的。
面对疯涨的高房价,当开发商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时,“商业银行”却不被人们注意,而静静的躲在背后,其实“银行金融资本”与“房地产资本”一起,是一对“狼狈为奸”的“资本”。
马克思曾经说过:“自从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他还说:“一旦有适应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7卷258页。
对于马克思的精辟论述,我们在现今找到了“绝佳的版本”,即从“商业银行”在对“利润”的追逐和嗜血上,演绎的“淋漓尽致”。“开发商”没有钱或缺少钱,“商业银行”给贷款;“承建商”没有钱或缺少钱,“商业银行”给贷款;“投机商”没有钱或缺少钱,“商业银行”给贷款;“购房者”没有钱或缺少钱,“商业银行”给贷款。“银行金融资本”,对“房地产资本”极其慷慨,将其视为天下第一优良之“上帝”:为其贷款买土地、贷款建房子。对“投资投机资本”和“消费货币资金”,以“住房按揭贷款”也称谓“住房抵押贷款”形式,提供贷款。总之它给一切房地产参与者提供贷款。房价高到什么程度,“银行金融资本”就增加贷款额到什么程度,从其资本的本性而言,房价愈高它愈赚钱。它开足了“住房按揭贷款”这只的血泵,“嗜血”一切购房者。“房地产资本”把房价涨到多高,“银行金融资本”就将全社会的血抽多高。
纠其原因:在中国目前的住房制度下,“房地产资本”和“银行金融资本”,在房地产的投资、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经济活动中,形成了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利用“住房按揭贷款”或称“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制度,形成了垄断价格与利益联动的机制,垄断了整个房地产行业,形成了“房地产资本”与“银行金融资本”的“资本利益链”之相融合,初步形成了“金融资本雏形”。
中国,在实行以市场化为导向和主体的住房制度改革后,“商业银行”的上述行为,却存在着严重的“悖论”,具体表现如下:
“悖论一”:政府拿着“调控”之大棒去打“开发商”,而政府所拥有的“商业银行”却以实际行动,“力顶”国家对房地产的所有“调控政策”。在“房地产资本”的背后,有“银行金融资本”坚挺的资金支撑。有源源不断的“血液”供给。“商业银行”对国家的行为,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是:吕洞宾养的狗,反咬了吕洞宾。
“悖论二”:更可悲的是“商业银行”,将其“终极所有者”——全国人民,作为榨取“利润”的最好对象。“终极所有者”用自己的血汗钱给自己所拥有的银行打工,却被自己是“股东”的“商业银行”套牢,用“住房按揭贷款”的制度,吸血20-30年。
“悖论三”:“房地产资本”指到那里“银行金融资本”就打到那里。“房地产资本”要拿地要建房,它提供足额贷款;“房地产资本”将房价抬到多高,它就将贷款额提到多高;“银行金融资本”只是为“房地产资本”打工,而不惜上对抗政府,对下压迫“终极所有者”——全国人民。
“悖论四”:“房地产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制造的“房地产泡沫”最终风险,却让“国家”和“终极所有者”全国人民来承担!
“悖论五”:“商业银行”在“资本”之“嗜血”性的驱使下,自己拼命赚自己“股东”和“终极所有者”的钱。
上述问题,应该给我们一个警醒:“商业银行”错了吗?在市场经济规则下,它是怎么样运行的?在我们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究竟又是如何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手段,这种制度是一种全新的社会经济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没有过,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过,它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首创,也正是因为在此,同时,也凸显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理论到实践的缺失与滞后。你属于“谁”?你为了“谁”?“资本”也要讲“政治”?你的“资本”属性?你的“企业”属性?你的“社会”属性?
国家需要“制度创新”,在制度体制上,通过法律、法规等,来肯定什么、来否定什么、来鼓励什么、来制约什么、扬什么、弃什么?是否能够用“物理隔离”的、非完全市场化的手段、用法律的手段等,来约束和根治“市场经济”的弊端,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呢?
这也是一条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融合的“基因工程”之路,则是我们必然之选项。事实胜于雄辩,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院士,已经在水稻上实现了“杂交优势”。那么,将两种不同制度的“杂交”,亦可以形成制度的“杂交优势”,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必然。
最后,我要特别提出的是: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处在爆发银行业危机的前夜。
“据海外媒体报道,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惠誉(Fitch Ratings)认为,由于创纪录的信贷扩张和资产价格飙升,中国在2013年,年中以前将会爆发银行业危机的概率高达60%。
海外媒体援引惠誉驻伦敦资深总监理查德·福克斯(Richard Fox)的话称,惠誉认为一旦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中国银行业将面临资不抵债的风险。
中国的系统性危机风险被归入MPI3等级,是三个等级中风险最高者。而该指标曾准确预测出冰岛和爱尔兰的危机。中国是2010年6月被降至MPI3级的。这意味着中国在2013年6月前爆发银行业危机的概率是60%。但他表示,这一指标也曾出现失误,例如,未能就西班牙银行系统的问题发出警报。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中国银行业2009~2010年间投放了创纪录的17.5万亿人民币贷款(约合2.7万亿美元),从而刺激了房地产价格大幅飙升。中国政府为了控制银行业风险,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在房价下跌条件下进行银行业压力测试,限制银行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等。
根据惠誉的研究,当信贷增长连续两年超过15%,同时房地产价格上涨超过5%时,新兴市场的银行系统容易面临系统性压力。该评级公司指出,在2008年和2009年中国平均每年信贷增长18.6%,同时房地产价格大涨。
法国兴业银行3月8日的研究报告称,尽管中国商业银行都声称满足银行监管要求的150%的拨备覆盖率、10%~11%的总资本充足率、75%的贷存比,然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仍然面临两大威胁——“房地产贷款”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在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方面,报告称,截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地方政府对其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数额约在7.66万亿元。如果50%的这些贷款产生50%的损失,那么银行业在这方面的坏账损失将占到总贷款的6%,从而消耗掉60%的银行资本。
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管更严格地限制了资金发放请求,要求银行将资产负债表外的贷款重新放上桌面,同时削减这两方面贷款投放。”
面对上述预警,以及我国目前“房地产泡沫”的事实,中国的银行业准备好了吗!?中国的央行准备好了吗!?中国政府准备好了吗!?
美国华尔街,房地产资本家、银行金融资本家、投资银行资本家、信贷评级机构等联合起来,按照他们的谋利规则,制定出了一个看似“合理合法”的嗜血制度:“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更有甚的是,还通过开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这一金融产品,使得世界主流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世界各地的投资人得以投资美国房地产市场,将投资的金融风险分散、分离、分解。当美国的“次贷危机”爆发,从而引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时,他们的的确确地将危机转嫁给了全世界。
那么,我们中国呢?我们并没有将银行业危机的风险分散、分离、分解的机制和手段。我们必须把所以的“风险”,都担在自己的肩上。国家的“外汇储备”,能够抵御银行金融风险吗?国家的财政税收,能够抵御银行金融风险吗?难道,真的是要由中国“商业银行”的“终极所有者”全国人民来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