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同盟无资格自诩战后和解“典范”
在中国举行盛大阅兵,隆重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之际,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在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结束七十周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务卿克里发表书面声明,在缅怀并感谢十多万在太平洋战场捐躯的美军官兵及幸存二战美军老兵的同时,还不失时机的为美日同盟“戴高帽”,并把其上升到战后和解“典范”的高度。
仅从美日关系的角度看,美日确实在战后很快实现了“和解”。奥巴马所言“战争的结束标誌?美日关系新时代的开始”,也是事实。但奥巴马“典范”一词的外延,充其量不过是美日两国,是双方的共同利益,也就是奥巴马反覆强调的“亚洲和全球利益”、“普世价值”等等。若要把这种各取所需的“和解”称为“典范”,在亚太地区或世界推而广之,让其他国家作为“标杆”,去学习,去仿效,去顶礼膜拜,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妨看看美日和解的“典范”意义何在?
美日结盟既是冷战的产物,又是军事对抗的强大助推器。日本战败投降后,美决定独佔日本,并把防范军国主义东山再起、确保其不再成为美国威胁为基本目标。但随着美苏冷战的开启,美迅速调整对日政策,把打击限制改为支持扶植,将日本纳入其西太平洋战略防线。而百废待举的日本也出于“务实的民族主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与美结盟,以牺牲部分国家主权为代价与美签订了《日美安保条约》。在随后的冷战岁月中,美逐步把日打造成了其在亚太地区的主要军事支柱,成为其在亚洲反共的冷战前沿。这种“美主日从”的畸形同盟,本身就不是“典型”的正常国家关系,既未缔造和平,又未促进和平,何来“典范”之说。
美日结盟令东京大审判虎头蛇尾,大批战犯被放生,日本战争罪行未彻底清算,为军国主义復活提供了肥沃土壤。东京大审判无疑是一场严肃、正义的审判,为处罚战犯、维护国际法尊严、推动和平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美外交转向反共冷战的开始,东京审判草草收场,为历史留下永远的缺憾。成千上万的战犯中,真正受到远东军事法庭追诉寥寥无几,被处死刑更是凤毛麟角,绝大部分战犯被释放。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麦克阿瑟宣布释放包括岸信介(安倍晋三的外祖父)在内的十九名甲级战犯。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又宣布对乙、丙级战犯结束审判,不再逮捕、追究。一九五○年三月七日,更颁布“第五号指令”,规定所有正在服刑的战犯均可按“宣誓释放制度”予以释放,变相否定了远东军事法庭的判决。这些战犯获释后重返政坛,甚至出任首相,组成“战犯内阁”。这是直至今天日右翼横行的重要原因。
德国与欧洲的关系可算是“典范”,德国彻底清算侵略历史并真心悔过,获得接纳,与各国建立了正常国家关系。中俄关系也堪称“典范”,只因其是建立在双方互利共赢基础上、不针对任何第三方的正常国家关系。美日同盟,作为一个战略指向十分明确、军事对抗味道十足的“潜在战争机器”,是断无资格自诩“典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