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飞:经济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厉股份的私有化
经济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厉股份的私有化
曾飞
首先,必须郑重说明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所谓的私有制和公有制,不是指个人的财产,生活资料和个人积蓄。而是指对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占有制度。有些人故意搅浑两者制造混乱,以便乘机在改革中占有国有资本和土地,推行私有化,发改革财。却故意误导,让一部分民众以为私有化是在保卫他个人的财产,生活资料和个人积蓄而加入私有化支持者的行列。譬如,求实论坛网友“闲人乐天”的回帖就信口说道:“……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我们自己的财产自己所有。承认私有化是社会理性的回归。”似乎是“我们自己的财产自己所有”就是私有制,而公有制就是“我们自己的财产归国家所有”的非理性剥夺,因而误以为私有化就是保护了我们这位网友的“自己的财产”的理性回归。因此,现在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才变得需要加以解释。
像闲人乐天这样的平民(但愿是)只能占有并享用他个人的生活资料和个人积蓄。只有大权在握的不良官员才有可能拿公家的财产来供自己享用,也就是占据公有财产供自己享用:公车私用,官邸别墅,公费漫游世界,公费娱乐甚至嫖妓……。如果闲人乐天还只是一介草民,那他就根本做不到把公有财产“私有化”。而把公有的资本据为私有,那就更加办不到。因而私有化对你又有何用?如何能够成为“理性的回归”?个人的财产无需“私有化”,本来就是你的;公有资本即使私有化了,也没你的份儿。
对此,《共产党宣言》早就指出:“有人责备我们共产党人,说我们要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好一个劳动得来的、自己挣得的、自己赚来的财产!你们说的是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前的那种小资产阶级的、小农的财产吗?那种财产用不着我们去消灭,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或者,你们说的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吧?但是,难道雇佣劳动,无产者的劳动,会给无产者创造出财产来吗?没有的事。这种劳动所创造的是资本,即剥削雇佣劳动的财产,只有在不断产生出新的雇佣劳动来重新加以剥削的条件下才能增加起来的财产。现今的这种财产是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中运动的。让我们来看看这种对立的两个方面吧。做一个资本家,这就是说,他在生产中不仅占有一种纯粹个人的地位,而且占有一种社会的地位。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它只有通过社会许多成员的共同活动,而且归根到底只有通过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活动,才能运动起来。因此,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时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
2006年由flyer所转载的报道《厉以宁批评朱镕基的主要经济政策》描述道:“让我们来看一看,厉以宁对朱镕基的政策作了哪些批评。第一,……第三,仅仅靠货币政策,解决不了通货紧缩的问题。……中国大陆经济走到今天,不搞私有化很难继续发展。虽然公开提倡私有化在政治上还有困难(按:背叛马克思主义,违反共产党的政治纲领,要明火执仗地干当然有困难),但是,各种各样的私有化实际上已经发生,只不过有意的扭曲,让社会付出很大代价。所谓国有资产流失,就是指各种扭曲的私有化方式。中国大陆的领导人,如果头脑清醒,并不难找到推动私有化健康发展的政治和经济策略。朱镕基的问题在于,他仍然相信他能够不搞私有化而继续发展经济(按:实际就是能继续发展经济)。厉以宁针对他的这个问题,具体地提出了一些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策略主张。厉以宁主张,靓女先嫁,即把国有企业中收益好的企业先推上股票市场,改变单一的国家所有权(按:变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私有制)。他风趣地说:嫁女是好事,靓女丑女都可嫁,问题是对方要谁呀,你想嫁谁就嫁谁吗?丑女没人要,靓女不让先嫁,于是都嫁不出去。还有一个问题是,靓女能长久吗?你今天效益好,明天就一定好吗?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他批评现在朱镕基代表的是一种宁可我不赚钱也不能让别人赚钱的偏狭思想(按:该给官僚资本集团来赚嘛!)。关于国企资产重组,厉以宁说,应该把门打开,让私营、集体、合资、外商独资通通进来参加竞争,因为企业兼并是市场行为,不是政府行为(按:直接反对马克思主义原理:“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共产党宣言》),只有通过竞争改组的企业才是有生命力的企业。厉以宁主张中国大力发展证券市场,发展公共投资基金,他认为,公共投资基金是机构投资者,既可加快国企改革,又可稳定股市,因为公共投资基金是理性投资者,不会盲目追风。厉以宁的演讲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私有化主张,但实际上给出了他关于私有化的策略。……”
一针见血,厉以宁的经济改革策略的要害就是“私有化”。厉以宁的“私有化”改革策略与邓小平关于公有制的理论与改革方略是根本对立的。
邓小平同志1985年9月23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
邓小平同志于1985年10月23日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中指出:“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答应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答应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
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9月28日《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所以,我多次解释,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是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一个补充。”
同时,对于厉以宁的国企私有化的“改革”路线,民众剧烈反对。
2008年3月厉以宁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面对网友的提问,厉教授张口结舌,溜之大吉。
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网友问道:
网友好施小惠:“厉以宁主导中国经济改革话语权30年了,搞得我们没了工作,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物价飞涨没得吃,它还有脸夸夸其谈。”(按:得意着呢!没有你们的被贫困,那有他们那些少数人的享乐?)
网友日光石:“厉先生,工人下岗是为了改革‘牺牲’,那么‘改革’是为了什么?” (按:为了确立新官僚资本的垄断地位)
网友民间草医:“请问厉先生:你说过在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的。请问你家的财产丢失了,你会怎样?”(按:厉先生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制造国有资产流失的机会,方便官僚的权力转化为私有的资本。而他们家的财产不怕丢失,有高官护卫着呢!)……
总之是,“厉股份”的私有化危害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主义,不应当是中国经济改革、国企改革的方向。
厉以宁的股份制改革如何对马克思的理论进行“创新”(修正)
2009年第21期大地杂志记者朱中原的报道《“股份制”先驱厉以宁》描述道:“……素有中国‘股份制之父’、‘股份制先驱’、‘股份制巨擘’之称的厉以宁。在今年8月底由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主办的‘中国经济社会论坛’上,……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股份制是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这个大方向问题上。厉以宁积极主张以股份制作为国企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他当时就明确提出,股份制‘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的,社会主义实行股份制并不意味着改变企业的公有制的性质,而是以新型的公有制代替传统的公有制。’由于多次论述股份制,厉以宁从此即有了‘厉股份’的称号。当时他的文章得到了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劲夫的高度认可,张便推荐给国务院主要负责人,说“北大有一个新的思路”。随即,1986年11月,厉以宁随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到四川考察,考察之后,想在四川搞股份制试点。当时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很支持。……厉说,当时胡耀邦是支持股份制的,也支持以四川为试点搞股份制改革。……在他人看来,厉以宁一生中引以为豪的另一件事便是,他曾作为多名现任国家政要、正部级高干的导师,并亲自指导他们的论文。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即是厉以宁的得意门生之一。兼有经济学和法学背景的李克强,被认为是中国少壮派未来政治领军人物。李克强是副总理中唯一的政治局常委(其他3人均为政治局委员),也是4人中最年轻的一个。不仅是首位‘50后’的副总理,而且是近20年来最年轻的一位,被称为近年涌现出的政法和财经背景官员的代表人物。 分析人士认为,李克强的出现,显示了近年来官场中‘政法系’和‘财经系’力量的崛起。而这背后,显然与他的专业背景以及导师厉以宁等人密不可分。……”
显然,厉以宁不仅仅“主导中国经济改革话语权”,而且已经能够直接影响国家领导人的经济改革方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策高参。他进行的已经是政治活动,而不再仅仅是学术活动。因此,厉以宁改革理论的弊端已经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而已经成为改革的方针路线问题。对此,人民群众自然有权发言,因为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除非不承认,但至今还没有哪个国家领导人否认),他们对于国家事务有最终决定权。否定人民群众的最终决定权就是否定民主,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独裁专制。
批评厉以宁的股份制改革策略,首先要看看他的理论是如何对马克思理论进行“创新”也就是修正的。
2003年9月,厉以宁在《论新公有制企业》一文中提出了“新型公有制”,打着“公有制的完善”的旗号来修正马克思理论里的“公有制”,并称之为理论创新。他说:“在1987年1月出版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一书中,我对所有制改革作了更为明确的表述:‘公有制的完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公有制的完善是指突破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形式,把传统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公众持股是一个关键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国家所有的企业今后仍然存在,但主要存在于少数特殊行业中。即使如此,企业的形式也会改变,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政府是政府,企业是企业,政企分开了;在经营形式上,采取国家独资股份公司形式,或几个国家投资机构持股的股份公司形式。因此,新公有制企业的第一种形式就是经过改制的新的国家所有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今后大量存在的是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华工商时报,厉以宁,《论新公有制企业》)
“公众持股的股份制”就是新型公有制吗?“公众持股”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凡是一些公民出资持股,都可以称之为“公众持股”,无非是要把诺干个人的私人资本冠上一个“公”字而已。关键词还是“股份制”。也就是绕着弯子把“股份制”的概念偷改成“公有制”。但“股份制”只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它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冠以“公众持股”也无法与公有制划上等号。十五大报告也明确指出:“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为此,厉以宁用马克思的部分论述来证明自己的理论符合马克思主义,是理论创新。厉以宁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讲明,股份制的出现是生产规模的扩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作为一种不具有特定社会经济性质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所反映出来的社会经济性质,不是它本身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一定的所有制形式赋予的。”
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造就指出:“把股份制度——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撇开不说,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别人的劳动的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 ”(《资本论》第二十七章 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也就是股份制形式本身并没有改变私有制的本质,更谈不上一股份就成了什么“新型公有制”。赋予所有制性质的是内容,是产权结构之内容,而不是厉以宁所说的股份制这种“形式”。厉以宁以此“形式决定论”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今后大量存在的是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辩护,证明“公众持股的股份制企业”这种形式就是新型公有制。并以此来暗渡陈仓,实现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改革”。根本否定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导的根本属性。它直接向邓小平的“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经济改革原则叫板,也就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的资本主义复辟行径。把中国经济改革成以“公众持股的股份制”的私有制为主体的行为,直接违宪。宪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马克思也提到过:“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合理设计的股份合作制度是更积极的扬弃。……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别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又是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正是这种二重性质,使信用的主要宣扬者,从约翰·罗到伊萨克·贝列拉,都具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混合性质:既是骗子又是预言家。 ”(《资本论》第二十七章 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
因此,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国有资本吸收社会上的一些私人资本参与的股份制,可以作为“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但这是“娶媳妇”而不是厉股份的“嫁女儿”:把国有资产嫁给私人——实现私有化,也就是私有资本控股,实际控制了国有资本而被用于剥夺劳动者。因此,厉股份的理论也“具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混合性质:既是骗子又是预言家。”
私有化改革行不通,应该是法人化
以上仅仅是理论上的分析。我们还需要来看看厉股份“嫁女儿”的实践结果,看看他骨子里藏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先看看通钢事件。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硬把一个国有“靓女”嫁给一个私人“丑男”的故事。这个“嫁女儿”的做法完全符合厉以宁“靓女先嫁”的改革主张。也明确反应了厉以宁靓女先嫁的真实目的:将国企私有化。而美其名曰建立“新型公有制”来欺骗劳动大众。
“通钢事件还要从7月22日说起。这天,从设立在吉林省长春市的通钢集团传来消息,建龙集团再次入主通钢,控有新通钢集团的50%以上的股权,吉林省国资委仅占有34%的股权。也就是说,吉林省最大的钢铁企业将被民企建龙集团吃掉,成为民企资本的一部分。就在消息传来的当天,通钢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也就是通钢集团的前身通化钢铁全员沸腾。通钢事件引发空气中弥散了咒骂、惊谔、不解与沮丧。因为,这距离建龙与通钢第一次重组后的股权分立仅仅只有三个月。2005年10月,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积极运作下,全国最大型的钢铁投资公司建龙集团与吉林省唯一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通钢集团连姻。建龙以资本注入形式入主通钢,占有通钢近40%的股份。虽占有股份不是最多,但通钢集团及通化钢铁的总经理、财务主管却在很短时间内都换成了建龙人,美其名日‘引入民营机制’。于是,一场所有人都看不清的运作开始了。从那时起,通钢管理体制完全走样,国不国、民不民,高层拿着高薪、口里却声声喊着代表党和国家。员工则被裁员、减薪。……7月23日上午,吉林省国资委部分领导、建龙集团部分高管到通化钢铁召开重组大会。遭到近50名员工家属、100名在职员工的包围冲击。当天下午,通化市***开始向通化钢铁各单位质询具体情况。7月24日上午,近3000名在职员工及员工家属在通化钢铁办公大楼前集会,高举‘建龙滚出通钢’等标语,高喊口号进行***集会。……”(《通钢事件最接近真相的第一手资料》)厉股份“嫁女儿”的这个典型事例,就是把通钢的国有资产嫁给私人公司建龙集团——实现私有化,私有资本控股达到50%以上,实际控制了占少数的34%国有资本,而且被用于剥夺劳动者。这个事件的结果是:吉林省政府宣布终止重组方案:建龙退出,永不再参与通钢重组。通钢的“新型公有制”改革失败,也就是国企私有化运动遭到了空前的重挫。这是中国工人、劳动大众的重大胜利。
可见打着“公有制的完善”的旗号来消灭公有制,进行私有化改革的路是行不通的。它伤害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必然遭到劳动大众的坚决抵制。
笔者也曾经在国企待过很长的时间,甚知计划经济下的国旗的弊病所在。其弊端根本就不是什么公有制,而是政企不分,让官僚能合理合法地干涉企业方方面面的经济活动,让企业仅仅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从而造成许多不该有的弊端。因为弊端根本不在所有制,而在官僚控制,因此国企改革的重点自然不该是所有制改革——变公有制为私有制。那是无稽之谈,其前提本身就是荒谬的,结论自然错误。因而,厉以宁关于“经济改革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的论断就是错误的。其实,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国企要能够很好运行,就必须摆脱官僚制度的干涉,成为能够自主独立的法人。也就是改革的关键是完善国企的法人地位,以及完善法人的治理结构,使之能够独立在市场中生存与发展。厦门经济特区的实践表明,厦门组建的能够独立自主经营的二十个大国企集团,并没有被嫁出去,而所进行的改革也没有把公有制改革成私有制,却在市场里表现良好,具有很强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因而迅速发展壮大。
一般认为,法人治理结构(又译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客户、存款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的关系。公司作为法人,也就是作为由法律赋予了人格的团体人,需要有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构,使之具有决策能力、管理能力,行使权利,承担责任,使公司法人能有效地活动起来。
由于西方传统的法人治理,是建立在这样的理论假设上面的,即唯有公司股东(出资人)才是公司的所有者,即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公司治理结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促使代理人忠实履行义务,为所有者(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理论是资本中心论。是维护资本对雇佣劳动的最有效剥夺,创造最佳利润的治理理论。以此理论来进行法人治理改革,同样会使改革走入歧途。
而另一种法人治理理论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这种新理论,广义上指凡是与公司产生利益关系,与公司发生双向影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机构,都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供应商、零售商、社区及政府等个人和团体。该理论认为,公司的目的不能局限于股东利润最大化,而应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债权人、供应商、用户、所在社区及经营者的利益,企业各种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共同最大化才应当是现代公司的经营目标,也才能充分体现公司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存在的价值。因此,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能够向这些利益相关者提供与其利益关联程度相匹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这样的新理论比较有参考价值。但是,这仍然是以资本为中心,也忽视劳动。仍有很大的缺陷。
再一种理论关注了人力资本,努力在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维持平衡。克服公司治理的委托代理难题的办法是让人力资本成为资本所有者,从而解决人力资本在公司治理中的激励与约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等问题。甚至认为人力资本应该享有企业的所有权,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享。把创造价值的劳动被忽视的理论缺陷纠正过来,人力资本经济学家就把人的健康、体力、生产技能和生产知识等等看成是一种资本存量,即构成未来收入增长的一个源泉。这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理论还是把人力资本与一般的人力资源区分开来。也就是把产业工人排除在人力资本之外,认为产业工人代表的是社会人力资本价格。也就是极力维护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根基(购买劳动力,仅仅把劳动当为一种商品),不肯更前进哪怕是一小步。因此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企业的治理理论。
因此,完善法人治理制度的改革,不能仅仅停留于吸取西方的经验,还必须进行理论创新。这还有必要从过去有益的经验,譬如鞍钢的管理经验等当中继承有益的东西。使劳动控制资本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不断研究和探索中诞生。那才是中国企业法人治理改革的真正成功。
总之,不根本纠正以厉股份的所有制改革为中心的经济改革方向,回到以法人治理改革为中心的经济改革方向上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就会走向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