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高压反腐前的思考

火烧 2017-09-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讲述作者因收购诈骗手机被罚款经历,揭露诈骗犯利用国家单位名义行骗,手机流向复杂,引发社会关注,反映反腐与诈骗问题。

 

  2001年我因为收购一台二手手机被公安县斗湖堤派出所关押,定性为收购赃物。我另外交代:收购了数台崭新的手机,我按照发票上面的电话进行询问,对方均表示没有被盗,没有被骗,但是都传言这是诈骗犯的手机,不知什么原因。最终我被罚款五千元。

 

  二十天之后我再次被斗湖堤关押,因为我收购上述中崭新的手机,最终被派出所罚款一万元。但是警察不解释任何理由。

 

  我从12岁起就有一个习惯,凡是共产党员犯罪我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查个水落石出。最终得知: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单位的名称去外地帮助企业或厂家销售商品,受害人不知是诈骗的情况之下,购买时髦手机作为见面礼相送。

 

  因此我向警方举报,其他所有手机销售店铺都收购了诈骗犯手机。警方不理睬。

 

  因此,我专门验证手机真伪,稳准狠。见到类似手机之后,一律贴上“北京移动”螺丝封口标贴。稀奇古怪的实情出现了,这些手机到了公检法人员手中,有的要求再次验证,有的要求处理,有的到了女人手中,有的到了其他手机店铺然后再卖给我,有的竟然到了武汉市批发市场。无奇不有。

 

  截止2005年我定制的2000张标贴用完,广州市火车站从此悬挂“谨防公安县诈骗犯”长达两年之久。

 

  后来有一名诈骗犯说,他被公安机关罚款五万元人民币,是一名被开除的警察去拿的钱。我请求复印张“罚款单”时,诈骗犯对我说,“爹爹啊,你这样做我是要坐牢的啊”,拔腿就走了,从此不见踪影。

 

  陈华曾用名王斌2017年9月13日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