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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是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

火烧 2004-09-24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主张国有企业改革应以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强调劳动所有权对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指出产权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而劳权制度能激发企业活力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是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实践,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我们发杨敢闯、敢试、勇于实践的精神。但是,敢闯、敢试、勇于实践与尊重实践、特别是尊重大范围、长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总结和认识已有的社会主义实践给我们的经验教训给我们的启示是分不开的。如果我们不能清醒地正确地认识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及有益启示,我们就会在实践中发生方向性的偏差。如果连大方向都不对民,那无论我们怎样敢闯、敢试,都是不能取得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的。

在八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事实上出现了两种公有制企业模式:一种是由苏联人创立,并先后为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引用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制度模式(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我们把它称之为苏联模式,改革前的国营企业就是这种模式;另一种是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建立的生产队模式--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劳权制度模式。两种模式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但体现的权利不同:苏联模式是按照“谁所有谁受益”或“谁所有谁经营”的原则建立企业制度,体现的是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所有权;相反,生产队模式是按照“谁劳动谁所有”原则进行分配,体现的是劳动所有者的劳动所有权。“补偿消耗的,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模式所体现的是“谁劳动谁所有”的基本原则。

从十月革命胜利以来,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产权模式的实践已经有了80多年的历史。就我国国有企业而言,这种模式的发展又分为两个阶段:在改革前是国家经营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产权模式;在改革后则是企业经营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产权模式。改革前的国营企业缺乏活力,存在诸多弊病,而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出现了持久的大面积亏损。苏联的灭亡,东欧的演变,我国国有企业缺乏活力和国有企业持久的大面积亏损的出现,包括目前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一系列结果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产权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不能发展公有制经济。

从60年代前后建立的生产队模式开始到现在为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劳权模式已经有了四十年的实践。在改革前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在农业生产条件极差、农田基本建设工作量巨大,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低下,国家又长期采取低价定购农产品政策并实行计划种植的情况下,生产队使我国以这样少的耕地基本满足了人口不断增长的世界独一无二的人口大国衣食需求和工业发展的需要;而后来推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则使农村经济充满活力。最近三十年来,我国先后经历了“文革”和“六四”这样的动乱,却避免了苏联灭亡那样的严重后果,在国有企业长期缺乏活力、国有企业大面积发生亏损的情况下,维持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很显然,这一切离开了稳定发展的农业是不可想象的,而这种稳定发展的农业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劳权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实践向我们说明: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由于规范的资产所有者已经被消灭,在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资产所有权,而是劳动所有权,我们只有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公有制经济才有活力,社会主义生产力才能不断发展。

80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不是用另一种产权制度取代资本主义产权体制,而应该彻底地抛弃产权体制,代之以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体制,社会主义应该高举劳动所有权的旗帜。

由此可见,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

                                 钟建民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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