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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强的死罪似应暂缓执行

火烧 2010-05-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文强是否应暂缓执行死刑,强调其儿子安全问题及司法人道主义,分析薄熙来保护伞与重庆市委处理方式,关注文强案情背后的深层利益关系。

论文强的死罪似应暂缓执行  

         钟  声  

文强虽已被判死罪,但到底能否免死,还须国家最高法核准。其实即便最高法核准其死刑而再难更改,似乎也该暂缓执行,不宜立即处死。以免给其及关注此案深层次问题的人们留下遗憾。  

据互联网消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自知难逃一死的文强真情流露,称最关心儿子的安全,而其儿子自他深陷囹圄后便失踪了。因此,从特色法律的所谓“司法文明”和人道主义来讲,也该给文强在引颈受戮前以“满意”的交代,即想方设法找到其儿子,让他们父子能够作临终诀别,然后再行行刑,使之即便赴死也心服口服。当然,若其受到感动之余而良心发现,让“大家都别想活”的狠话付诸实施,戴罪立功,免其速死又有何妨!  

作为一只曾经罪大恶极的“死”老虎,文强是死是活,是早死还是晚死,似已不太重要。能否在死前见到儿子,得到儿子的人身安全能够确保的人民政府的承诺,或许才是相当重要之事。这对于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领导的重庆市委市政府言之,应该不难做到;越难做到,则越说明找到文强儿子的意义非同寻常。而果真能够找到,其中颇为敏感而重大的利弊关系,恐怕稍有理智者都可明白。  

文强是否该死?就其所犯罪行而言,不仅该死,甚或死有余辜。但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文强放出“如果让我死,大家都别想活”的狠话以来,谁更希望他迅速死掉,尤其像乌小青那样“被自杀”或许最好?文强一迄至今没有将“大家都别想活”付诸行动,是否因担心失踪多天的儿子被那个“大家”所绑架、所要挟和所迫害而终于选择沉默、甘愿受死?如果说关键问题就在于此,即恰恰是那个“大家”最希望其速死以求解脱自己,才越有必要在找到文强的儿子之前暂缓对其执行死刑。  

事实上,自打文强案发以来,眼见得案情逐渐深入,有人所派之巡视组赴渝后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阻止查处的步伐,乌小青“被自杀”也左右不了对文强的严查重判,最为担心文强死与不死的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和广大工农兵学群众,而是文强画外音的那个“大家”。当然,这或许也只能怪那个“大家”操之过急,以用文强儿子安危胁迫的蠢举说明了文强的保护伞确有其人,并且暴露了他们尚不敢与薄熙来代表的特别是为举国拥护的重庆人民政府公开抗衡的卑劣怯懦的心理。  

冤有头债有主。文强犯天大的罪自有其个人承担,拿人家涉世不深甚或不谙世事的儿子相要挟,这样的“大家”岂止是没有人性和不敢光明正大,简直是不齿于人类的卑鄙之徒或畜生!怕什么?不就是害怕文强供出这个“大家”?  

所以,文强的这个“大家”越是害怕,越是想以其儿子相胁迫而逼其甘愿领死,以薄熙来为首的重庆人民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就越是要反其道而行,想方设法找到文强的儿子,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告知文强再论其生死问题。当然在此期间,也一定要确保文强的安全,以免其成为“乌小青第二”而功败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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