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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谩骂》

火烧 2011-11-15 00:00:00 读书交流 1025
鲁迅《谩骂》一文针对社会批评现象进行深刻剖析,指出谩骂与真实言论的区别,强调批评应基于事实,反对含糊其辞的压制。文章具有现实意义,引发对言论自由与社会批判的思考。

e_ddmm按: 鲁迅先生77年前写的这篇杂文,却非常有现实意义,好像专为围剿孔和尚微博事件写的。鲁迅的深刻可见一斑。称汉奸为汉奸是名副其实,正如称婊子为婊子也是名副其实一样,当然不是谩骂。 新华社的文章含含糊糊地扑灭“谩骂”正是为了扑灭一切坏种。


鲁迅:《谩骂》(1)
 
还有一种不满于批评家的批评,是说所谓批评家好“漫骂”〔2〕,所以他的 文字并不是批评。

这“漫骂”,有人写作“嫚骂”,也有人写作“谩骂”,我不知道是否是一样的函义。但这姑且不管它也好。现在要问的是怎样的是“漫骂”。

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骂;倘使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骂,倒是说了真实。诗人没有捐班,富翁只会计较,因为事实是这样的,所以这是真话,即使称之为漫骂,诗人也还是捐不来,这是幻想碰在现实上的小钉子。

有钱不能就有文才,比“儿女成行”并不一定明白儿童的性质更明白。“儿女成行”只能证明他两口子的善于生,还会养,却并无妄谈儿童的权利。要谈,只不过不识羞。这好像是漫骂,然而并不是。倘说是的;就得承认世界上的儿童心理学家,都是最会生孩子的父母。

说儿童为了一点食物就会打起来,是冤枉儿童的,其实是漫骂。儿童的行为,出于天性,也因环境而改变,所以孔融〔3〕会让梨。打起来的,是家庭的影响,便是成人,不也有争家私,夺遗产的吗?孩子学了样了。

漫骂固然冤屈了许多好人,但含含胡胡的扑灭“漫骂”,却包庇了一切坏种。

  一月十七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申报·自由谈》。

  〔2〕批评家好“漫骂”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申报·自由谈》载侍桁《关于批评》一文说:“看过去批评的论争,我们不能不说愈是那属于无味的谩骂式的,而愈是有人喜欢来参加”,这种“谩骂的批评”,“我们不认为是批评”。

  〔3〕孔融(153—208)东汉鲁国(今山东曲阜)人,文学家。关于他让梨的故事,见《世说新语》南朝梁刘峻注引《融别传》:“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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