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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主义下纸币的产生和运动规律

火烧 2015-01-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探讨资本主义下纸币的产生及其运动规律,分析纸币作为金的符号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强调国家强制流通对纸币的影响力,以及纸币与金量之间的关系。

  在资本主义下纸币的产生和运动规律

  ——资本价值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和作用(145)

  这里讲的只是强制流通的国家纸币。这种纸币是直接从金属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而信用货币产生的条件,我们从简单商品流通的观点来看还是根本不知道的。但不妨顺便提一下,正如本来意义的纸币是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中产生出来一样,信用货币的自然根源是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

  国家把印有1镑、5镑等等货币名称的纸票从外部投入流通过程。只要这些纸票确实是代替同名的金额来流通,它们的运动就只反映货币流通本身的规律。纸币流通的特殊规律只能从纸币是金的代表这种关系中产生。这一规律简单说来就是: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诚然,流通领域所能吸收的金量经常变动,时常高于或低于一定的平均水平。但是,一个国家的流通手段量决不会降到一定的由经验确定的最低限量以下。这个最低限量不断变动它的组成部分,就是说,不断由另外的金块组成,这种情况当然丝毫不会影响这个量的大小和它在流通领域内的不断流动。因此,这个最低限量可以由纸做的象征来代替。但是,如果今天一切流通渠道中的纸币已达到这些渠道所能吸收货币的饱和程度,明天纸币就会因商品流通发生变动而泛滥开来。一切限度都消失了。不过,如果纸币超过了自己的限度,即超过了能够流通的同名的金币量,那末,即使不谈有信用扫地的危险,它在商品世界毕竟只是代表由商品世界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那个金量,即它所能代表的那个金量。例如,如果一定的纸票量按其名称代表2盎斯金,而实际是代替1盎斯金,那末事实上1镑比如说就是1/8盎斯金的货币名称,而不是原来1/4盎斯金的货币名称了。其结果无异于金在它作为价格尺度的职能上发生了变化,同一价值,原来用1镑的价格来表现,现在要用2镑的价格来表现了。

  纸币是金的符号或货币符号。纸币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只不过是:商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出来。纸币只有代表金量(金量同其他一切商品量一样,也是价值量),才成为价值符号。

  最后要问,为什么金可以用它本身的没有任何价值的符号来代替呢?而我们已经知道,只有当金执行铸币或流通手段的职能而被孤立起来或独立出来时,金才可以被代替。当然,就个别金币来说,这种职能并没有独立出来,虽然磨损了的金币的继续流通已表明这种职能已经独立出来。金块只有实际处在流通中的时候,才是单纯的铸币或流通手段。对于个别金币不适用的情况,对于能由纸币代替的最低限度的金量却是适用的。这个金量经常处在流通领域中,不断地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从而只是作为这种职能的承担者而存在。因此,它的运动只表示商品形态变化W—G—W的对立过程的不断互相转化。在这种形态变化中,商品的价值形态与商品对立,只是为了马上又消失。在这里,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独立表现只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它马上又会被别的商品代替。因此,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但是,货币符号本身需要得到客观的社会公认,而纸做的象征是靠强制流通得到这种公认的。国家的这种强制行动,只有在一国范围内或国内的流通领域内才有效,也只有在这个领域内,货币才完全执行它的流通手段或铸币的职能,因而才能在纸币形式上取得一种同它的金属实体在外部相脱离的并纯粹是职能的存在形式。

  执行铸币职能的价值符号,如纸片,是用金的铸币名称表示的金量的符号,因此是金的符号。一定量的金本身并不表示一种价值比例,代替它的符号也是如此。只就一定量的金作为物化劳动时间具有一定的价值量而言,金的符号代表价值。可是,它代表的价值量,每一次都决定于它代表的金量的价值。价值符号在商品面前代表商品价格的现实性,它是价格的符号,而只因为商品的价值已经表示在商品的价格上,它才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在W—G—W过程中,只要这个过程表现为只是两个形态变化的过程中的统一或直接的相互转化,——这个过程在价值符号发生作用的流通领域内就是这样表现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在价格上得到的只是观念的存在,在货币上得到的只是代表性的、象征性的存在。这样,交换价值只是表现为想像的或用物代表的东西,它除了在商品本身中物化着一定量劳动时间以外不具有任何现实性。因此,表面上看来,价值符号直接代表商品的价值,它不表现为金的符号,而表现为在价格上只表示出来、在商品中才实际存在的交换价值的符号。但是,这个表面现象是错误的。价值符号直接地只是价格的符号,因而是金的符号,它间接地才是商品价值的符号。金不是像彼得·施莱米尔那样出卖自己的影子,而是用自己的影子购买。因此,价值符号起的作用,只是在过程内部对另一个商品代表一个商品的价格,或对每个商品所有者代表金。某种相对没有价值的东西,如一块皮、一片纸等等,最初按照习惯变成货币材料的符号,可是,只有在它作为象征的存在得到商品所有者公认的时候,就是说,只有在它取得法定存在而具有强制通用的效力的时候,它才肯定为货币材料的符号。强制通用的国家纸币是价值符号的完成形式,是直接从金属流通或简单商品流通本身中产生出来的纸币的唯一形式。信用货币属于社会生产过程的较高阶段,它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象征性的纸币实际上同金属辅币毫无区别,只是流通范围较广。价格标准或造币局价格的纯技术性的发展以及后来把金块铸成金币的成型工作,已经引起国家的干预,并因此使国内流通和普遍商品流通显然分离,而铸币发展成价值符号,就使这种分离最终完成。货币作为单纯的流通手段只有在国内流通的领域内才能独立存在。

  古代的著作家虽然只能看到金属流通的现象,但已经把金铸币理解为象征或价值符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是这样。在信用完全没有发展的国家,如中国,早就有了强制通用的纸币就是这样。

  可以把多少令纸切成纸票当作货币来流通呢?这样提出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没有价值的记号,只有在它们在流通过程中代表金的限度内,才成为价值符号,它们又只有在金本身原来就会作为铸币进入流通过程的限度内,才代表金,这个量,在商品交换价值和商品形态变化速度既定的时候,是由金本身的价值决定的。名义为5镑的纸票只能以等于名义为1镑的纸票的1/5的数量来流通,而一切用先令票来支付,流通的先令票就等于镑票的20倍。如果用各种不同名义的纸票,例如五镑票、一镑票、十先令票等来代表金铸币,那末这各种不同的价值符号的量,不仅决定于总流通所必需的金量,而且决定于每种纸票的流通范围所必需的金量。如果1400万镑(这是英国银行立法承认的数额,但不是指铸币,而是指信用货币)是某国流通的最低水平,那末可以有1400万张每张一镑的价值符号流通。如果由于生产金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增减,金的价值有了增减,那末当同一商品总量的交换价值不变时,流通的镑票就会与金的价值变动成反比地增减。如果作为价值尺度的金被银代替,银同金的价值比例为1:15,而每一张纸票以后代表的银量同它以前代表的金量相等,那末以后流通的镑票将不是1400万张,而是21000万张。因此,纸票的量决定于它们在流通中所代表的金货币的量,而因为它们只有代表金货币才成为价值符号,所以它们的价值只是决定于它们的量。可见,流通的金量决定于商品价格,相反,流通的纸票的价值则完全决定于它自身的量。

  国家发行强制通用的纸币(我们这里讲的只是这种纸币)这种干预,似乎废除了经济规律。过去国家规定造币局价格只是给金的一定重量起一个教名,而制造铸币只是把自己的印记加在金上,现在国家似乎用自己的印记的魔术点纸成金。因为纸票有强制通用的效力,所以谁也不能阻止国家任意把大量纸票硬塞到流通中去,并在它们上面印上任意的铸币名称,如一镑、五镑、二十镑。纸票一进入流通,就不可能再抛出来,因为不仅国境界碑阻止它们流出,而且它们在流通之外便失去一切价值,不论是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它们离开自己的职能存在,就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可是,国家的这种权力纯粹是假象。国家固然可以把印有任意的镑币名称的任意数量的纸票投入流通,可是它的控制同这个机械动作一起结束。价值符号或纸币一经为流通所掌握,就受流通的内在规律的支配。

  如果1400万镑是商品流通所需要的金的数额,而国家把21000万张名义为一镑的纸票投入流通,那末这21000万张纸票就变为1400万镑金的代表。这就好比国家用镑票来代表其价值只等于金的1/15的另一种金属,或者用镑票来代表其重量只等于从前1/15的金。除了价格标准的名称改变外,什么也没有改变,而这种名称自然是约定俗成的,无论它直接地由于铸币含金量改变而产生,或间接地由于按照新的、较低的价格标准所需要的量增发纸票而产生。既然现在“镑”的名称是指只相当于以前1/15的金量,一切商品价格就会增加到以前的15倍,于是21000万张镑票事实上就会同以前的1400万张一样,全部是必需的。随着价格符号的总数的增加,每一符号所代表的金量就按同一比例减少。价格的上涨不过是流通过程强制价值符号去等于它们代替流通的金量而产生的反应。

  在英法两国政府货币伪造的历史上,我们一再看到价格不是按照银铸币成色减低的比例而上涨。这只是因为铸币增加的比例同铸币成色减低的比例不相当,也就是因为金属成色较低的铸币的发行量还不足以使商品的交换价值以后用这种成色较低的金属当作价值尺度来计算,并且用同这种较低的计量单位相适应的铸币来实现。这一点解决了洛克和朗兹的争论中没有解决的困难。价值符号——不论是纸或降低了成色的金银——按什么比例代表按造币局价格计算的金银重量,不是决定于这些符号本身的物质,而是决定于它们在流通中的数量。这个比例所以难于理解,是因为货币在作为价值尺度和作为流通手段这两种职能上受到不仅是相反的、而且似乎是同这两种职能的对立相矛盾的规律所支配。在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上,货币只是用作计算货币,而金只是用作观念的金,对于这种职能来说,一切看货币的自然物质而定。交换价值用银计算或表现为银价格,自然完全不同于用金计算或表现为金价格。相反,在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上,货币不仅是想像的,而且必须作为实在的东西同其他商品并列,对于这种职能来说,货币材料变得毫无关系,而一切决定于它的数量。对于计量单位来说,有决定意义的是它究竟是1磅金、1磅银、还是1磅铜;而使铸币成为每个这种计量单位的适当体现者的,只是铸币的数量,不论它自己的材料究竟是什么。但是,就只是想像的货币而论,一切决定于它的物质实体,就感觉上存在的铸币而论,一切决定于观念上的数的比例,这一点是同人类的常识相矛盾的。

  由此可见,商品价格随着纸票数量的增减而涨跌(这种现象发生在纸票成为唯一流通手段的地方),不过是由流通过程强制实现一个受到外力机械地破坏的规律,即流通中金量决定于商品价格,流通中价值符号量决定于它在流通中所代表的金铸币量。因此,另一方面,不论多少纸币都可以被流通过程所吸收,仿佛被消化掉,因为,价值符号不论带着什么金招牌进入流通,在流通中总是被压缩为能够代替它来流通的那个金量的符号。

  在价值符号的流通中,实际货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反着表现出来了,颠倒过来了。金因为有价值才流通,而纸票却因为流通才有价值。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流通的金量决定于金自己的价值,而纸票的价值却决定于流通的纸票的数量。流通的金量随着商品价格涨跌而增减,而商品价格却似乎是随着流通中纸票数量的变动而涨跌。商品流通只能吸收一定量的金铸币,因而流通的货币量交替地紧缩和扩张是必然规律,而纸票却似乎不论增加多少都可以进入流通。国家发行的铸币哪怕只少于名义含量1%克冷,就是减低金银铸币的成色,因而破坏它们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而国家发行只具有铸币名称而不包含任何金属的无价值的纸票,却是执行了完全正确的措施。金铸币显然只有在商品价值本身用金计算或表现为价格的时候才代表商品价值,而价值符号却似乎直接代表商品价值。由此可知,那些片面地根据强制通用的纸币流通来研究货币流通现象的观察家为什么必定对货币流通的一切内在规律发生误解。实际上,这些规律在价值符号的流通中不仅颠倒了,并且消失了,因为,当纸币发行数量适当时,纸币完成的并不是它作为价值符号所特有的运动,而它特有的运动不是从商品形态变化直接产生的,而是由于它同金的正确比例遭到破坏产生的。

  劳动者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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