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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火烧 2014-12-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不同生产部门资本有机构成差异对利润率的影响,分析商品价值如何转化为生产价格,强调平均利润形成机制及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资本价值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和作用(46)

  不管资本的有机构成如何不同,只要为生产产品所预付的资本额相等,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的成本价格总是相等的。对资本家说来,在成本价格上,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消失了。资本家为了生产一种商品,必须支出100镑,不管他的支出是90c+10v还是10c+90v,这种商品总是耗费一样多。对他来说,商品总是要耗费100镑,不多也不少。不管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多么不同,成本价格对投在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来说总是一样的。成本价格的这种等同性,形成不同投资竞争的基础,而平均利润就是通过这种竞争确定的。

  资本的有机构成,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所使用的劳动力和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的技术比率;第二,这些生产资料的价格。我们以前讲过,资本的有机构成,必须按它的百分比来考察。一个资本的4/5为不变资本,1/5为可变资本,它的有机构成,我们用80c+20v这个公式来表示。其次,在比较时,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并且可以任意假定这个比率,例如100%。因此,80c+20v的资本产生20m的剩余价值,按总资本计算,利润率为20%。它的产品的实际价值有多大,现在要看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有多大,并且要看固定部分中作为损耗加入产品的部分有多大。但是,因为这种情况对于利润率,从而对于我们现在的研究毫无意义,所以,为了简便起见,假定不变资本到处都是同样地全部加入所考察的资本的年产品。其次还假定,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会和它们的可变部分的量成比例地每年实现同样多的剩余价值,就是说,把周转时间的差别能在这方面引起的差别暂时撇开不说。

  让我们拿五个不同的生产部门来说。投在这五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各不相同。

  资本 剩余价值 产品价值 利润率

  I ,80m+20v 20 120 20%

  Ⅱ,70m+30v 30 130 30%

  Ⅲ,60m+40v 40 140 40%

  IV ,85m+15v 15 115 15%

  V,95m+5v 5 105 5%

  在这里我们看到,不同的生产部门,在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的情况下,按照资本的不同有机构成,会有很不相同的利润率。投在五个部门的资本的总额等于500;剩余价值率100%,它们生产的剩余价值的总额等于110;它们生产的商品的总价值等于610。如果我们把这500看作一个资本,I—V不过是这个资本的不同部分。那末,首先这个资本500的平均构成是390c+110v,用百分比表示,是78c+22v。既然每个资本100都只是被看作总资本的五分之一,那末它的构成就是这个平均构成78c+22v;同样,每100都有22作为平均剩余价值;因此,平均利润率=22%;最后,这500所生产的总产品的任何五分之一的价格=122。因此,全部预付资本的任何五分之一所生产的产品,都必须按122的价格出售。

  求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生产价格以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为前提;而这个一般利润率,又以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已经分别化为同样大的平均率为前提。这些特殊的利润率在每个生产部门都=m/C,它们要从商品的价值引伸出来。没有这种引伸,一般利润率(从而商品的生产价格),就是一个没有意义、没有内容的概念。因此,商品的生产价格,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按一般利润率计算,按百分比应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或者说,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

  由于投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有不同的有机构成,也就是说,由于等量资本按可变部分在一定量总资本中占有不同的百分比而推动极不等量的劳动,等量资本也就占有极不等量的剩余劳动,或者说,生产极不等量的剩余价值。根据这一点,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一个商品的价格,如等于这个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生产这个商品所使用的资本(不只是生产它所消费的资本)的年平均利润中根据这个商品的周转条件归于它的那部分,就是这个商品的生产价格。

  因此,虽然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家在出售自己的商品时收回了生产这些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但是他们不是得到了本部门生产这些商品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而只是得到了社会总资本在所有生产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总剩余价值或总利润均衡分配时归于总资本的每个相应部分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每100预付资本,不管它的构成怎样,每年或在任何期间得到的利润,就是作为总资本一个部分的100在这个期间所得的利润。就利润来说,不同的资本家在这里彼此只是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发生关系,在这个公司中,按每100资本均衡地分配一份利润。因此,对不同的资本家来说,他们的利润之所以有差别,只是因为他们投在总企业中的资本量不等,因为他们在总企业中的入股比例不等,因为他们持有的股票数不等。因此,商品价格的一个部分,即用来补偿生产商品所用掉的资本价值,从而必须用来买回这些用掉的资本价值的部分,也就是说,成本价格,完全是由各生产部门的支出决定的,而商品价格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即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却不是由这个一定资本在这个一定生产部门于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利润量决定的,而是由每个所使用的资本作为总生产所使用的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在一定时间内平均得到的利润量决定的。

  因此,如果资本家按商品的生产价格出售他的商品,他就取回与他在生产上所耗费的资本的价值量相一致的货币,并且取得与他的只是作为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的预付资本成比例的利润。他的成本价格是特殊的。加在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不以他的特殊生产部门为转移,而只是归于每100预付资本的平均数。

  在上述关于一般利润率形成中,我们假定每个生产部门每个资本都等于100。这样做,是为了说明利润率的百分比差别,从而说明各等量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的差别。但是不言而喻,由于每个这样的生产部门的资本构成都是已定的,每个特殊生产部门所生产的实际的剩余价值量就取决于所使用的资本的量。不过,一个生产部门的特殊的利润率,不会由于所使用的资本是100,是m×100,还是xm×100,而受到影响。不管总利润是10∶100,还是1000∶10000,利润率总是10%。

  一般利润率取决于两个因素:

  1.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从而各个部门的不同的利润率;

  2.社会总资本在这些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即投在每个特殊部门因而有特殊利润率的资本的相对量;也就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在社会总资本中所吸收的相应份额。

  我们在第一卷和第二卷只是研究了商品的价值。现在,一方面,成本价格作为这个价值的一部分而分离出来了,另一方面,商品的生产价格作为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发展起来了。

  社会劳动生产力在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特殊发展,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有的高,有的低,这和一定量劳动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成正比,或者说,和一定数目的工人在工作日已定的情况下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成正比,也就是说,和推动一定量生产资料所必需的劳动量成反比。因此,我们把那种同社会平均资本相比,不变资本占的百分比高,从而可变资本占的百分比低的资本,叫作高构成的资本。反之,把那种同社会平均资本相比,不变资本比重小,而可变资本比重大的资本,叫作低构成的资本。最后,我们把那种和社会平均资本有同样构成的资本,叫作平均构成的资本。如果社会平均资本,用百分比表示,由80c+20v构成,那末一个由90c+10v构成的资本就高于社会平均数,一个由70c+30v构成的资本,就低于社会平均数。一般地说,在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mc+nv,m和n为不变量,并且m+n=100时,(m+x)c+(n-x)v就代表一个资本或资本群的高构成,(m-x)c+(n+x)v则代表一个资本或资本群的低构成。

  这些资本在平均利润率确定之后,在一年周转一次的前提下,怎样执行职能,可由下表看出。在表内,Ⅰ代表平均构成,因此,平均利润率=20%。

  Ⅰ.80c+20v+20m。利润率=20%。

  产品的价格=120。价值=120。

  Ⅱ.90c+10v+10m。利润率=20%。

  产品的价格=120。价值=110。

  Ⅲ.70c+30v+30m。利润率=20%。

  产品的价格=120。价值=130。

  这样,就资本Ⅱ生产的商品来说,价值小于生产价格,就资本Ⅲ生产的商品来说,生产价格小于价值。只有就资本构成偶然是社会平均构成的生产部门的资本Ⅰ来说,价值才等于生产价格。此外,我们把这些符号应用到一定场合时,当然还要考虑到,c和v之比同一般平均数的偏离,在多大程度上不是由技术构成的差别,而只是由不变资本各要素的价值变动引起的。

  当然,以上所说,对商品成本价格的定义是一种修改。我们原先假定,一个商品的成本价格,等于该商品生产时所消费的各种商品的价值。但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对它的买者来说,就是成本价格,并且可以作为成本价格加入另一个商品的价格形成。因为生产价格可以偏离商品的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包含另一个商品的这个生产价格在内的成本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它的总价值中由加到它里面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构成的部分。必须记住成本价格这个修改了的意义,因此,必须记住,如果在一个特殊生产部门把商品的成本价格看作和生产该商品时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相等,那就总可能有误差。对我们现在的研究来说,这一点没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无论如何,商品的成本价格总是小于商品的价值这个论点,在这里仍然是正确的。因为,无论商品的成本价格能够怎样偏离商品所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这个过去的误差对资本家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商品的成本价格是既定的,它是一个不以资本家的生产为转移的前提,而资本家生产的结果则是一个包含剩余价值的商品,也就是一个包含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价值余额的商品。此外,成本价格小于商品价值的论点,现在实际上变成了成本价格小于生产价格的论点。对生产价格和价值相等的社会总资本来说,这个论点同以前关于成本价格小于价值的论点是一致的。尽管这个论点对特殊生产部门来说要加以修改,但其根据始终是如下的事实:从社会总资本来看,它所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小于价值,或者在这里从所生产的商品总量来看,小于和这个价值相一致的生产价格。商品的成本价格,只是涉及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的量;价值,是涉及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总量;生产价格,是涉及有酬劳动加上不以特殊生产部门本身为转移的一定量无酬劳动之和。

  劳动者2014年12月24日

  

  

  剩余价值和利润,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的内在联系

  ——资本价值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和作用(47)

  商品的生产价格=k+p,即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利润,这个公式,现在由于p=kp′(p′代表一般利润率)而得到了进一步的规定,即生产价格=k+kp′。如果k=300,p′=15%,生产价格k+kp′就=300+300×15/100=345。

  商品的生产价格,在每个特殊生产部门,都会在下述每个场合发生量的变动:

  1.商品价值不变(也就是说,加入商品生产的死劳动和活劳动的量不变),但一般利润率发生了一种不以该部门为转移的变化。

  2.一般利润率不变,但价值发生了变动,这或是由于该生产部门本身的技术发生了变化,或是由于作为形成要素加入该部门不变资本的商品的价值发生了变动。

  3.上述两种情况共同发生作用。

  尽管各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实际利润率不断发生巨大的变动,一般利润率的实际变化,在不是例外地由特殊的经济事件引起的时候,总是由一系列延续很长时期的波动所造成的、很晚才出现的结果,这些波动需要有许多时间才能固定成为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一个变化。因此,在任何一个较短的时期内(把市场价格的波动完全撇开不说),生产价格的变化显然总是要由商品的实际的价值变动来说明,也就是说,要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的变动来说明。价值不变,而只是它的货币表现发生变动的情形,在这里当然完全不予考察。

  另一方面,很清楚,从社会总资本来看,由这个总资本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总额(用货币表示,就是它们的价格)=不变资本的价值+可变资本的价值+剩余价值。假定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那末,在剩余价值量不变时,只有不变资本的价值发生变动,或可变资本的价值发生变动,或二者都发生变动,以致C发生变化,从而m/C即一般利润率发生变化,利润率才会发生变化。因此,在每一个场合,一般利润率的变动,都以那些作为形成要素加入不变资本,或加入可变资本,或加入二者的商品的价值变动为前提。

  或者,如果商品价值不变,而劳动的剥削程度发生变动,那末,一般利润率就会发生变动。

  或者,如果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而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技术变化,所使用的劳动的总额同不变资本相比发生相对变动,那末,一般利润率就会发生变动。但这样的技术变化,必然总是表现在商品的价值变动上,并且必然总是伴随有商品的价值变动,因为现在生产这些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比以前更多或者更少了。

  我们已经看到,从量的方面来看,剩余价值和利润是同一的。但是,利润率一开始就和剩余价值率有区别,这首先只表现为不同的计算方式;但因为利润率会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提高或下降,或者反过来,并且因为利润率是资本家实际上唯一关心的事情,所以,这种区别一开始就使剩余价值的真实起源完全模糊了,并且神秘化了。然而,量的差别只存在于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剩余价值和利润本身之间。因为在利润率中,剩余价值是按总资本计算的,是以总资本为尺度的,所以剩余价值本身也就好象从总资本产生,而且同样地从总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这样,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有机差别就在利润的概念中消失了;因此,实际上,剩余价值本身在它的这个转化形式即利润上否定了自己的起源,失去了自己的性质,成为不能认识的东西。但到目前为止,利润和剩余价值的差别,只同质的变化,同形式变换有关,而在转化的这个第一阶段上,实际的量的差别还只存在于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而不是存在于利润和剩余价值之间。

  一般利润率,从而与不同生产部门所使用的一定量资本相适应的平均利润一经形成,情况就不同了。

  现在,如果一个特殊生产部门实际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同商品出售价格中包含的利润相一致,那只是一种偶然的现象。现在,不仅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而且利润和剩余价值,通常都是实际不同的量。现在,在劳动的剥削程度已定时,一个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对社会资本的总平均利润,从而对整个资本家阶级,比直接对每个生产部门的资本家更重要。它对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资本家之所以重要(当然,这里把那种用压低工资,规定垄断价格等办法取得暂时额外利润的可能性撇开不说。),只是由于他那个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作为决定因素之一参与平均利润的调节。但这是一个在他背后进行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他所看不见的,不理解的,实际上不关心的。现在,在各特殊生产部门内,利润和剩余价值之间——不仅是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实际的量的差别,把利润的真正性质和起源完全掩盖起来,这不仅对存心要在这一点上自欺欺人的资本家来说是这样,而且对工人来说也是这样。随着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规定的基础本身就被掩盖起来。最后,如果在剩余价值单纯转化为利润时,形成利润的商品价值部分,与作为商品成本价格的另一个价值部分相对立,以致对资本家来说,价值概念在这里已经消失,——因为他看到的不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总劳动,而只是总劳动的一部分,即他已经在活的或死的生产资料的形式上支付的部分,——因而在他看来,利润是某种存在于商品的内在价值以外的东西,那末,现在这种看法就完全得到确认,并且固定和僵化起来,因为当我们考察特殊生产部门时,加在成本价格上的利润,的确不是由该部门的价值形成过程的界限决定,而是由完全外在的条件确定的。

  这个内在联系在这里还是第一次被揭示出来;我们以后将会看到,以前的经济学,或者硬是抽掉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剩余价值率和利润率之间的差别,以便能够保持作为基础的价值规定,或者在放弃这个价值规定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待问题的科学态度的全部基础,以便保持那种在现象上引人注目的差别,——理论家的这种混乱最好不过地表明,那些陷在竞争中,无论如何不能透过竞争的现象来看问题的实际资本家,必然也不能透过假象来认识这个过程的内在本质和内在结构。

  劳动者2014年12月24日

  

  

  

  市场经济竞争的过程是一般利润率平均化过程

  ——资本价值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和作用(48)

  一部分生产部门具有资本的中等构成或平均构成,也就是说,这部分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构成完全是或接近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

  在这些部门中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是同这些商品的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完全一致或接近一致的。如果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达到数学上的极限,那末,用这样的方法就会达到。竞争会把社会资本这样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中,以致每个部门的生产价格,都按照这些中等构成部门的生产价格来形成,也就是说,它们=k+kp′(成本价格加上成本价格乘以平均利润率所得之积)。但是这种平均利润率,不外就是这些中等构成部门的用百分比计算的利润,在这些部门中利润是同剩余价值一致的。因此,利润率在一切生产部门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是同资本的平均构成占统治地位的中等生产部门的利润率相等的。因此,一切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的总和,必然等于剩余价值的总和;社会总产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必然等于它的价值的总和。但是很清楚,具有不同构成的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平均化,总是力求使这些部门同那些具有中等构成的部门相等,而不管后者是同社会的平均数恰好一致,还是仅仅接近一致。在那些或多或少接近平均数的部门中间,又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平均化的趋势,它力求达到理想的即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中等水平,也就是说,以这种理想的中等水平为中心来进行调整。于是,这样一种趋势必然会起支配作用,它使生产价格成为价值的单纯转化形式,或者使利润转化为剩余价值的单纯部分,不过这些部分不是按照每个特殊生产部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而是按照每个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量来分配的,因此,只要资本的量相等,那就不管资本的构成如何,它们都会从社会总资本所生产的总剩余价值中分到相等的份额(部分)。

  因此,对中等构成或接近中等构成的资本来说,生产价格是同价值完全一致或接近一致的,利润是同这些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完全一致或接近一致的。一切其他资本,不管它们的构成如何,在竞争的压力下,都力求和中等构成的资本拉平。但是,因为中等构成的资本是同社会平均资本相等或接近相等的,所以一切资本,不管它们本身生产多少剩余价值,都力求通过它们的商品的价格来实现平均利润,而不是实现这个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力求实现生产价格。

  另一方面,可以说,凡是在平均利润,从而一般利润率已经形成的地方,不管这个结果是怎么达到的,这个平均利润只能是社会平均资本的利润,它的总和等于剩余价值的总和,并且由于这个平均利润加入成本价格而形成的价格,只能是转化为生产价格的价值。即使某些生产部门的资本,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参与平均化过程,事情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平均利润就按参加平均化过程的那一部分社会资本来计算。很清楚,平均利润只能是按照每个生产部门的资本量的比例分配在这些资本量上的剩余价值总量。这是已经实现的无酬劳动的总和,而这个总量同有酬的死劳动和活劳动一样,体现在资本家所占有的商品和货币的总量中。

  在这里,真正困难的问题是:利润到一般利润率的这种平均化是怎样进行的,因为这种平均化显然是结果,而不可能是起点。

  首先很清楚,对商品价值的估计,例如,用货币来估计,只能是商品交换的结果;因此,如果我们把这种估计作为前提,我们就必须把这种估计看作是商品价值同商品价值实际交换的结果。但是,这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的商品交换,又是怎样发生的呢?

  我们先假定,不同生产部门的一切商品都按照它们的实际价值出售。这样一来会怎么样呢?如前所述,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占统治地位的就会是极不相同的利润率。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来出售(即按照它们包含的价值的比例,按照与它们的价值相一致的价格来交换),还是按照那种使它们的出售能为生产它们所预付的等量资本提供等量利润的价格来出售,这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

  推动不等量活劳动的资本会生产出不等量剩余价值这件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劳动剥削程度或剩余价值率相等为前提,或以这方面存在的差别会通过某些实际的或想象的(习惯的)补偿理由而拉平为前提。而这又以工人之间的竞争,并以工人不断地由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而达到平衡为前提。这样一个一般的剩余价值率,——象一切经济规律一样,要当作一种趋势来看,——是我们为了理论上的简便而假定的;但是实际上,它也确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尽管它由于实际的阻力会多少受到阻碍,因而会引起一些相当显著的地方差别,例如,定居法对于英国的农业短工来说就是如此。但是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实际上始终只存在着近似的情况;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它同以前的经济状态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越是被消除,这种近似的程度也就越大。

  全部困难是由这样一个事实产生的: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一定资本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商品的总价格,应该满足这种要求。但是,这些商品的总价格,只是这个资本所生产的各个商品的价格的总和。

  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

  不同商品的价格不管最初用什么方式来互相确定或调节,它们的变动总是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减少了,价格就会降低;如果增加了,价格就会提高。

  因此,撇开价格和价格变动受价值规律支配不说,把商品价值看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这也符合我们以前所说的见解即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由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这一点,正象它适用于这种原始状态一样,也适用于后来以奴隶制和农奴制为基础的状态,同时也适用于手工业行会组织,那时固定在每个生产部门中的生产资料很不容易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因而不同生产部门的互相关系在一定限度内就好象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共产主义共同体一样。

  劳动者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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