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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和京郊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

火烧 2011-03-24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探讨我国农村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结合京郊发展特殊性,分析小岗村、华西村、南街村等典型村的发展模式,揭示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路径。

我国农村现代化的一般规律  

和京郊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  

  

张文茂     2007-8

   

 2007年5月下旬,为了深入研究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体制改革的未来趋势,探索郊区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规律,我们对江苏省的华西、河南省的刘庄和南街以及安徽省的小岗村进行了考察,形成了几个考察报告,也引发了对我国农村和郊区现代化进程发展规律的进一步思考。此文是结合北京情况对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提出的一些看法。

   

安徽省的小岗村是大包干的发祥地,是“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目前基本维持在家庭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基础上。温饱问题早已解决,但现代农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在外界的帮助下,农业经济结构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一些农户开始栽培蘑菇、种植葡萄,也有一些外地公司开始介入。村级组织的能力仍然较弱,由于集体无“经济”,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仍较低。滁州市委为小岗村规划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第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第二步,发展红色旅游,带动小岗经济;第三步,跳出小岗求发展,着力办好工业园。小岗村的发展目前实际上还处于第一阶段,红色旅游也只有一个大包干纪念馆,对经济发展没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工业的发展也尚未起步;实际上,小岗村这样的地理区位和其他方面的条件,也很难发展工业项目。近年来,小岗村曾两次到河南南街村学习,有些人想重走集体路。但是,正如他们自己所说的,集体没“经济”,很难。小岗村在我国的一般农村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属于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类型,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地区,农业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地区。但由于整个农村体制的原因,如果没有较大的外力作用,仅靠自己的力量,这种发展仍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华西、南街和刘庄这三个靠集体经济发展起来的典型村,也只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类型,并不能代表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全部模式,就是这三个典型之间,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之所以要研究和介绍这类典型,一方面是想说明农村集体经济是完全可以巩固和发展起来的,关键是什么体制;另一方面,是想研究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才能发展;同时,也需要探讨集体经济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华西、南街和刘庄这类典型村的发展轨迹,可以折射出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一般规律,也可以对以后农村深化改革的走向提供一些启示。这里提出几点,供大家研究讨论。

   

一、关于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本质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是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基础和主体部分,也是最困难的部分。那么,这一进程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呢?就是一个农业现代化的问题吗?不是。将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仅仅概括为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而用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证明家庭经营或个体农业的合理性,是以偏盖全,并由此走向否定发展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包括我国一些研究“三农”问题的权威,也是以此来误导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和社会舆论导向的,而这恰恰是“三农”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的认识上的误区。我们认为,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最本质的特征是农村的一场产业革命,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根本转变,是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和精神文化形态的全面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只有溶入这一总的发展变革之中,才能最终完成。这一社会变革的全部内容包括:

   

(1)农村的工业化进程。即在国家的城市工业发展的同时,开辟农村工业化的第二战场,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向二三产业的转移。人民公社后期社队企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正是这一进程的本质表现。如果不是从广义的包括农业工业化的概念上讲,而是从发展二三产业的狭义上讲,这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农村城镇工业化,包括一些大村的工业化,总体上属于过去毛主席提出的“公社工业化”,而不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村级工业化。

   

(2)农村的城镇化进程。农村工业化进程产生的二三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农村的城镇化,推动农民的离土和城镇化转移、积聚。农村小城镇建设是这一进程典型形式。这里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西方城市化进程,即农民破产,转移到城市成为产业后备军;而是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乡镇统筹组织下,农民有序的向原有城市以外的乡镇二三产业集中区域转移和集中的过程,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很多新的小城镇的生长极。当然,这并不排除一部分农民通过各种途径向原有大中城市转移。

   

(3)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在前两个进程的作用下,农业开始向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也可以是家庭为主体的规模经营),向不同区域的专业化分工发展,形成不同区域的不同主导产业和产品,并形成各自的产业链条和标准化生产,最终使面上的一般农村转变为发展产业化现代农业区域;

   

(4)城乡关系的一体化进程。上述三项进程的发展,必然突破原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向城乡一体化的方向演进,并最终完成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转型。华西、南街、刘庄这类典型,实际上都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这些一般规律的典型表现,但是目前只能在村这一级演进着,一般还不能突破村域的局限,只有华西村扩展了周边的20个村,开始了大华西的发展进程。

   

“三农”成为问题,大家众说纷纭。其实根子在于把农业现代化等同与整个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没有看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国范围内基本解决粮食问题以后,农村现代化进程已经由以农业经济为主的阶段转向农村产业革命阶段。正是由于对这一发展阶段上的重要的质的变化认识不足,仍然用农业生产与家庭经营相适应的所谓理论主导一切,不承认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恰恰是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发展的新的产业和经济基础,不承认集体经济体制恰恰又是完成农村产业革命进程不可缺少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机械地照办西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模式,结果导致私有化思潮的泛滥,集体经济的瓦解,使农民失去组织依托,陷入一盘散沙的境地。

   

二、关于我国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历史阶段

   

从总体上讲,或者从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趋势,而不是从政策和体制转变的角度上讲,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必须经历三个绕不过去的大的历史发展阶段:

   

(1)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84年,是奠基和起步阶段。这一阶段是以粮为纲的农业经济发展阶段,对应的是国家的城市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阶段。所以,这一阶段农村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是解决农业的粮食生产问题,是吃饭和支持国家工业化的问题。所以,需要进行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千方百计提高粮食产量。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条件和标准去衡量过去,只能从当时的历史前提出发,从当时的实际出发,才能看清这一发展阶段的必然性和重要性。由于过去曾经出现过“左”的错误就全面否定这一历史阶段的客观性,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从全国来看,这一阶段的目标在1984年最终实现了,最根本的标志是在全国范围内粮食问题基本过关。这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但是,由于过去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左”的政策的影响,这个阶段被延迟了。这一延迟,实际上也是将农村产业革命的阶段推迟了,特别是对发展社队企业的批判,造成了很多农村集体经济增产不增收,使农村集体经济不能得到农业以外的二三产业的经济支撑,农民分配水平长期不能提高,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华西、刘庄这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典型,无一不是农业基本建设的实干者,他们的经历,极具那个时代的本质特征。但是,考察他们的历史发展轨迹,这些老典型之所以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恰恰又在于他们在完成农业基本建设以后,在农业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及时地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发展了多种经营和社队企业,开始了集体经济最初的“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实际上提前进入了农村产业革命进程。

   

(2)在全国粮食问题过关后,农村现代化进程从整体上全面进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实际上是开始了我国农村的一场深刻的产业革命。这一阶段农村的主要矛盾和任务已经不是解决吃饭问题,而是农民增收和致富奔小康的问题,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二三产业的经济基础问题,这些问题在本质上是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所以,以粮为纲的农业经济已经不是农村经济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农村的产业结构变革已经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上升到主要地位,这就使整个农村现代化进程展开为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并最终向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这一阶段的主要标志是农村多种经营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在整个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是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同时并举的阶段。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郊区,还有一个城市郊区化扩散趋势对郊区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被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拥护,正是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这一发展规律的集中反映。但是,进入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这一发展进程由于失去了集体经济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乡镇集体企业又大面积私有化,使我国农村陷入了“三农”问题的矛盾之中。农村、农民的城镇化、城市化进程也陷入尴尬境地,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说明我们的政策和体制没有跟上农村产业革命的进程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影响了这一进程的健康发展。相反,华西、刘庄这些典型,却在集体企业私有化的大潮下,坚持集体经济的大方向,并不断地调整升级产业结构,实力越来越强,不但根本没有什么“三农”问题,甚至比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还要高。

   

(3)出现“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出现了问题,农民不能顺利有序地离土进城、进镇,陷入一种混乱状态,这就使得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进入第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即城乡统筹下的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我们现在实际上处于向这一阶段的转变过程中。

   

如果我们从农业现代化的角度看,人们都承认我国农业人口太多,需要有大量农民转移出来,才能使经营农业的农户逐渐达到合理的经营规模,发展成真正的专业农户,成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这就是我国农村必须经过产业革命阶段的必然性。农村产业革命的进程也就是农民的产业转移和城镇化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的过程。那末,农民转移到那里去?一个是原有的大中城市,一个是在农村地区生成一大批新的中小城镇,原有城市的扩张和新型小城镇的发展,成为农民城镇化转移的载体。但是我们看到,由于乡镇集体企业的私有化和发展势头的减弱,以及公社体制的废除,造成农民在本土向小城镇转移、积聚的吸引力下降和路径的阻断,农民只能以打工的形式涌进大中城市,出现全国性的民工潮。但是,已经涌进城市的农民工又根本不能转变为城市居民,只能是雇佣劳动者。在农村内部,转移的农民一样以打工者的身份出现在发达地区的农村。这就产生了南街、刘庄这些工业化、城镇化的村有多出自己几倍的农民工,而应该发展产业化现代农业的一般农村仍然发展不起来的现象。所以,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工业和农业关系的断裂,是城乡关系的断裂,包括新型小城镇与周边农村关系的断裂。这才是新形势下产生“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

   

所以,新阶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从全国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看,要解决城乡统筹基础上的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问题,逐步结束从农村索取太多的局面;从农村内部来看,根本问题是解决农民的组织化问题,逐步结束农民一盘散沙的局面;而后者又为国家对“三农”的支持提供必不可少的组织载体。

   

三、关于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

   

实际上,现在农村的主题仍然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必然使传统农村发生深刻的分化,不论是村庄的社会形态,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难以避免的。在经济上,象华西、刘庄、南街这样的村,顺应了农村产业革命的历史潮流,走上了工业化、城镇化的道路;而在另一些村庄,则只能由传统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农业发展。在社会形态上,工业化、城镇化的村就成为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入区,成为小城镇的生长极,而一般农村就成为纯粹的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出区。所以,社会分工必然使一部分农村发生阶段性衰落和原集体经济的萎缩,象小岗村那样。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分化演变是在什么样的农村体制下发展?我们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在农村退到家庭分散经营以后,集体不但失去统一经营的功能,而且连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也被弱化,农民实际上成为个体农户,并在此基础上自发的分化演变。农民所面对的基本上是城乡已经大面积私有化以后形成的资本的力量,绝大多数的非农转移只能成为雇佣劳动者,即现在的农民工,形成既离不了土,又进不了城的尴尬的两栖状态。农民的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和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同时陷入困境。另一种是,国家在真正坚持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承包制的同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态的公司化和合作化新的集体经济,特别是在乡镇层次培育新的生长极,培育公司化的二三产业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进农村产业革命进程,靠集体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的二三产业和城镇化转移,同时又能辐射、带动周围农村的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在制度设计上,工业和农业、城镇和农村应该是一个能够相互连接、相互促进的完整的系统,而不是割裂这种关系。这就需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新的体制支撑和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需要引进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合作经济制度等新的机制和组织形式。现在体制上的问题是两个层面,一个是户自为战,一个是村自为战。户自为战的制度安排使农民在市场面前形成出一盘散沙的态势,小岗村就是这类典型。华西、南街和刘庄这种类型属于村自为战,靠集体发展起来了,避免了户自为战的弱势。小岗村学不了华西、南街,是因为完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一个在私有化的路上,一个还在坚持集体化;一个是户自为战,一个是村自为战。但华西、南街、刘庄这种类型也一定的局限性,即单个村庄规模的局限性,缺乏人民公社那样的规模和体制及组织形态。所以,华西只能逐步合并周边的村庄,形成大华西。他们是农村人民公社被解散以后逼出来的一种结果,是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代表。这说明村自为战也具有局限性,只适用少数能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的农村,而多数一般农村在私有化的道路上的衰败则必然成为一般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此类村庄不超过7—8000个。因为就农村产业革命进程来说,农村工业化(狭义的)和农村城镇化进程是不可能在村一级或者说在全国几十万个村全部实现的,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所以,想让每一个村都发展的象华西、南街、刘庄一样,只能是幻想。如果从理论上假设,全国这样的村发展到5万个,每个村带15个村,即使低于华西村带20多个村的水平,那么,我国的农村现代化也就可以基本实现了。但这种假设只能证明简单化地解散人民公社的做法是多么短视。我们现在既没有这么多工业化、城镇化的村作为生长极、积聚点,也没有将这种类型的村庄与周边一般村庄联结起来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原有的组织资源也已经基本丧失。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我们的制度安排有一种缺失,缺少跨村域、村级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正是因为缺少这种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才使这两种极端的类型不能互相联系起来,而是各自走着不同的道路。所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一盘散沙的无序状况是一个核心问题。这需要大量的体制创新和组织创新,如农业的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建立,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的发展;城镇化类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用股份制产权制度建立跨村级的在更大用范围内的联合机制;农民土地承包权有组织的股权化流转集中,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有序和组织化以及普及社会保障等等。

   

四、关于大城市郊区农村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

   

大城市郊区农村现代化进程同样具有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一般规律,但同时又具有大城市郊区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可以初步列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除发展产业化现代农业以外,都市型现代农业占有相当比重。这是由大城市产生的对农产品更高的消费需求和休闲、度假、观光、体验等精神文化需求以及城市生态环境需求所决定的。所以,大城市郊区的现代农业更多地带有都市型农业的特征,农业由原始的生产功能向社会服务功能和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快速拓展。

   

第二、大城市郊区农民的城市化进程既具有农村工业化推动的主动型城镇化的特征,如小城镇建设;又具有大城市扩张和直接辐射所推动的被动型城市化特征,甚至这种被动型的特征更为突出。如近郊区、区县新城周边地区以及承担中心城市扩散的重大功能的地区,常常整村、多村或整个乡被城市化。这就产生了完全不同于一般农村地区小城镇发展的被动型城市化类型,实际上是我国农村城市化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有很多特殊性,需要专门进行研究解决。

   

第三、大城市郊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几个合流的态势,如郊区的城镇化进程与大城市的郊区化(逆城市化)合流,并被大城市的郊区化所主导;郊区的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合流,并被城镇化进程所主导;郊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社会结构转型合流,社会结构转型逐渐成为主导因素等。所以,要把握大城市郊区现代化进程的特殊规律,必须从经济、政治、社会和精神文化等多个层面,揭示其特殊性。

   

第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整个郊区现代化进程快于一般农村地区。这是由于郊区既有由下而上的发展的推动力,又有大城市郊区化即城市功能和产业转移扩散的拉动力;在发展类型上,既有小城镇发展类型,又有城市直接扩张造成的被动城市化类型,而城乡二元体制的矛盾在被动型地区是最先明郎化的。在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能力上,大城市也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大城市郊区是最先突破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向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的地区。

   

不论是从整个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一般规律上看,还是从大城市郊区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来看,农村的现代化进程都是农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既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又是农村社会结构的转型,需要新的体制支撑和组织载体,以解决目前的无序化状态。如:城市化、城镇化地区原农村集体经济的改制、转型向城镇现代企业制度过渡问题;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配置资源,实现产业和人口的集中问题;以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建立现代农业的产业化组织体系问题;一般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造问题等等,都应该比其他地区更早地积累起实践的经验,在体制上取得新的突破。  

五、关于把握发展规律和体制创新要研究的四种类型  

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具有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殊规律,所以必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农村现代化。要弄清这些特殊规律,并在把握特殊规律的基础上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体制,就要研究以下四种不同的发展类型及其相互关系。  

第一、主动型工业化、城镇化类型。华西、南街、刘庄都属于这种类型,是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基础上由新农村走上工业化、城镇化的道路,完成农村产业革命的进程。城镇化类型目前发展需要研究的问题是,(1)、典型村与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没有内在联系,将来的趋势是什么?(2)、乡镇特别是建制镇行政中心所在地的村庄产业结构升级和城镇化进程缓慢,很少同时形成区域经济中心,成为经济、人口积聚的内核,也缺乏积聚的体制和机制。(3)乡镇一级也不是简单地弱化政府职能的问题,而是通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使乡镇行政中心同时也成为区域经济中心,成为区域内的经济和人口积聚内核。  

第二、被动型城市化类型。指原有大中城市扩张所覆盖的郊区农村,不论原来的基础如何,注定要被城市化,必然要被融入城市的经济、社会中。这些地区又有不同于城镇化地区和一般农村地区的特殊性。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如:由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的产业升级,包括土地权益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城市化旧村改造中村以上范围的相对集中布局,由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型,企业化的经济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离和公共财政的延伸等。  

第三、现代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类型。指一般农村地区中可以生产某种大宗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地区的农村,并已经在产业分化和区域分工中形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地区,是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区域。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有:区域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确立,围绕主导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发育,农民非农转移的方向、方式,土地相对集中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区县、乡镇涉农事业单位和乡镇职能的改革转型,乡镇职能弱化或撤消是否会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的混乱,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及发展趋势等。  

第四、承担生态功能或产业未分化定位的类型。指由于承担生态环境等社会功能而产业发展受到很大局限性的地区,或由于自然条件的极端恶劣而不可能发展经济产业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农村是国家公共财政应该重点补贴或救助的类型。  

以上四种类型不但都具有各自的特殊性,需要分别进行研究,弄清各自的特殊规律,而且,这些不同类型之间在整体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必然的联系,甚至存在着一定的互为条件的关系。只有弄清这些联系和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把握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基本规律,进而为农村现代化进程寻找更适合国情的体制支撑和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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