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荒与暴利的贩血生意
(图片来自网络)
全国70个大中城市,缺血的有五十多个。在此背景下,本被法律所禁止的血液买卖,也在“血贩子”的操控下野蛮生长。
全国各地出现血荒,互助献血伪装下的贩血生意猖獗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媒体报道发现,仅2016年春节以来,就有江苏、安徽、河南等省份多个城市出现“血荒”,有的医院甚至停掉了80%的择期手术。为了缓解用血的紧张,一些医院已经根据血型来选择病人入院。O型血紧张,O型血的病人就尽量不收,过几天B型血紧张,B型血的病人就尽量不收。在一些医院,互助献血的比例甚至达到了手术用血量的80%。
互助献血,顾名思义就是受血者可以通过互助的方式及时得到用血。1998年颁布的《献血法》用短短54个字赋予了其合法身份:“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但是很快,互助献血几乎就成了血液黑市的代名词。“在我们医院,八成以上的互助献血都是血贩子在操作。”一位北京三甲医院的医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血贩子以互助献血的名义,招募献血者,贩卖血液。
贩血的利益有多大,一名血贩子向《中国新闻周刊》举例,“200cc血起码能向家属开到1000元,很多家属都要上千毫升。以2000cc为例,向患者开价1万元,如果找5个‘献血’者,刨去每个人500块钱的报酬,剩下的7500元就是利润。”
如此高的利润引来了大量血贩子,血贩子之间经常为抢地盘发生械斗。《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的血贩子王明(化名)的领地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积水潭医院,这是“用命拼出来”的规矩,他不能去别的医院拉活,别人也不能侵占他的领地。如果超越了范围,“那只能打一架了”。甚至,有些血贩子更集中的医院,则将领地细分到科室。
不少血贩子都被别的血贩子威胁过。“他们把刀架在我老公的脖子上,让我们不要再干了,如果继续做下去,就每年上缴5万块钱。”一个血贩子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合作是血贩子必要的工作方式。血贩子很少单独行动,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负责招“献血者”的,在医院发小广告的,专门开互助献血单的,还有联系用血病人或者家属“接单子”谈价的。当然,也少不了几个放哨的,盯着医院保卫科的人和警察,防止被抓,同时关注“献血者”的动向。
这些人,根据不同的分工和层级,从获利中抽取报酬。一个血贩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底层招人者一般也能每人次获利100元钱。“混得还可以的一年起码能赚四五十万,刨去吃穿用住玩,起码能剩20万。
《献血法》规定,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但是需要通过献血谋利的人总是没等到间隔时间结束就报名。这让血贩子烦心,因为拿到每个互助单要给负责开单的血贩子200块钱,检查通不过意味着浪费互助单不说,还增加了暴露的风险——普通人是不会半年内多次去献血的。
他们也有一些解决的途径。尽管北京市的供血机构已经实现了全市献血者的信息共享,但是跨地区的联网并没有实现。“很多时间不到的人或者在北京查出有疾病记录信息的人,就安排去廊坊、燕郊,甚至天津。”
贩血是违法行为,但在实践中,要定罪并不容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了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等5种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形。“追诉标准已经设置得很低,但是依然难以给血贩子定罪,这也是其猖獗的原因。”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王兆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血贩子的行为涉嫌刑法中的非法组织卖血罪,但在她经手的案子中,血贩子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多是因为彼此间恶性竞争导致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
“很难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定其罪名。”王兆华说,“除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外,还要找到买血的人来作证,但他们又不愿意得罪血贩子。顶多对他们进行治安拘留,血贩子本身就是无业人员,出来之后还会回到老本行。”
血贩子猖獗到何种程度!在燕郊血站,经常有血贩子联合起来去阻止病患家属之间的互助献血。一位家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很多次家属之间组织互助,都被血贩子拦在血站门外,最后只好报了警。
无偿献血为何不足?
造成的血荒在于我国无偿献血数量的不足。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无偿献血率为9.5‰,而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人口献血率达到10‰~30‰才能基本满足本国临床用血需求。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已经达到45.4‰。
中国青年报一项网上调研显示,83.8%的人表示人们不愿意献血是因为制度不透明,担心献血被牟利。普通人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献血无偿,用血却要花钱呢?医疗用血背后的成本成了一个大家很感兴趣的问题。于是,就有了“无偿献血,有偿用血,那买血的钱哪里去了”的疑问,甚至坊间有了各种“黑幕”和“揭秘”。
为了促进无偿献血者献血,《献血法》明确规定,对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进行费用减免鼓励。
按照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也可以享受相关的政策。各地区都根据此项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办法。例如,在北京,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2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然而,这些政策,并没有使得无偿献血达到理想的状态——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也未充分引导无偿献血工作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目前,国内的无偿献血工作还仅是以街头招募为主,80%左右的献血者来自流动人口,缺乏一支固定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
中国输血协会的一项调查指出,我国大陆地区招募新献血者的能力并不弱,但保留能力的确已成为确保血液安全稳定供应的短板。献血后跟进服务不到位、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无偿献血者逐渐流失。
那么为什么要无偿献血,而不是有偿献血?
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这是很多人经常问起的一个问题。实际上我国的献血工作先后经历了有偿献血、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三个历程。有偿献血之所以被放弃,是因为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供血人员大量频繁抽血,血液质量不断下降,有的不法分子非法组织卖血队伍,到处流窜,严重干扰了献血管理工作,由血液传播的疾病时有发生。
1978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公民义务献血活动。义务献血是通过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献血委员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分配献血指标,下达献血任务,献血后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的献血制度。义务献血对当时保障医疗临床用血曾经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义务献血制度是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在输血工作中的反映,在这种制度下献血者是为了完成单位任务,被动地献血、没有充分调动献血者的积极性。有的单位完不成献血指标,出钱雇请个体供血者临时冒名顶替完成指标,从而形成变相卖血,扭曲了义务献血制度。
1998年10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从而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血安全与献血者的献血安全。全球调查数据显示:自愿无偿献血者的血液传播艾滋病毒和肝炎病毒的几率是最低的。这是因为无偿献血完全处于献血者的自愿和无偿,其献血的目的是奉献爱心、救助他人,没有经济利益驱使,不索取任何报酬。比如说,如果献血者知道自己的血液存在传染疾病的危险因素,就不会来献血,而且在献血前也会如实地报告健康情况。即便是碍于情面,献血时隐瞒了真相,献血后还可以采取保密性弃血措施,从而充分保证受血者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
(破土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界面新闻、搜狐新闻)
- 上一篇
为什么香水不能盖住狐臭?如何掩盖狐臭?
很多有狐臭的人对此都感到很苦恼,感觉气味拖累了自己,导致自己都不敢往人群里站,很多人习惯用大量的香水来掩盖身体的气味,然而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对。很多有狐臭的人对此都感到很苦恼,感觉气味拖累了自己,导致自己都不敢往人群里站,很多人习惯用大量的香水来掩盖身体的...
- 下一篇
为什么有时候闻不到海黄花梨的香味?怎么才能闻到手串的香味?!
海南黄花梨又叫降香黄檀,因自身的降香味而得名,是海南黄花梨的主要特征之一,同时,也成为鉴别海南黄花梨的一种小方法。海南黄花梨又叫降香黄檀,因自身的降香味而得名,是海南黄花梨的主要特征之一,同时,也成为鉴别海南黄花梨的一种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