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中国妇联关注“邓玉娇案”
文章呼吁中国妇联关注邓玉娇案,强调维护女性权益与法律尊严。案件涉及女服务员刺死官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两名律师免费代理,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与社会风气的讨论。
欢迎中国妇联关注“邓玉娇案”
今天看到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看到这样一册新闻,是“中国妇女报”的报道。标题为《两名北京律师免费为邓玉娇案代理》,这两位律师好样的!同时也为“中国妇女报”和“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特别关注)栏目叫好。希望“中国妇女报”和“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再接再厉。
看了这些天“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特别关注)栏目所刊登新闻内容。发现新闻内容多了起来,这是件好事。笔者自然希望中国妇联出面参与“邓玉娇案”。维护妇女的正当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风气。
“邓玉娇案”本身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与越演越烈的堕落风气。用邓玉娇告诉她母亲那句话“那些人是畜生”。这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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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刑拘后被捆无行动自由》(http://acwf.people.com.cn/GB/9331059.html) (20日)
《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续:警方称涉嫌故意杀人》(http://acwf.people.com.cn/GB/99060/9325285.html)(19日)
《湖北官员被女服务员刺死 求"特殊服务"未遂》(http://acwf.people.com.cn/GB/9295729.html) (14日)
附二:《两名北京律师免费为邓玉娇案代理》(中国妇女报 20日)
http://acwf.people.com.cn/GB/9336492.html
5月18日晚,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已经抵达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并与涉嫌巴东县“5·10”案件的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之母张树梅签署了委托协议,成为邓玉娇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两位律师享有会见权、提供法律咨询权、代理申诉和控告权、申请取保候审权。夏霖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已于19日下午向当地公安机关递交了会见邓玉娇的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在48小时内见到邓玉娇本人。两位律师此行的交通、食宿费用均来自一家设在北京,名为“公盟”的民间公益机构,这家机构设有一个专门的援助基金账户,接受来自社会的捐款,为社会弱者及其他公益事业提供必要的援助。
据邓玉娇的母亲介绍,邓玉娇高中只读了一年,2007年曾在福建一家鞋厂打工,去年下半年回到家乡,到雄风宾馆当服务员才一个月时间。案发后,邓玉娇曾带着哭腔给她打电话,等她赶到雄风宾馆时,发现警察已经到了。在现场,邓玉娇告诉她:“那些人是畜生。”
另据了解,5月10日案发后,由于巴东警方在邓玉娇包内发现治疗抑郁症的药物。12日下午,邓玉娇被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并被院方采取了“约束性保护”措施——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均受到限制。从进院之后,邓玉娇就没吃过东西,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补充。而据邓玉娇的主治医生李昱16日称,鉴于警方目前尚未办理完委托医院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相关手续,为使最终的鉴定结果更客观公正和有说服力,医院目前并没有正式对邓玉娇的病症展开鉴定,而是申请将鉴定改由上级医院或在异地进行。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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