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人忧地”到“追责制”
从“辽人忧地”到“追责制”
作者:吴铭(20200218)
注:这可能是引起争论的一篇文章。请网友批评指正。
1975年2月4日,辽宁海城发生7.3级地震。后来,因为“来不及向中央请示,必须负起责任当机立断”而成功决策防震工作的辽宁省委书记的毛远新同志向毛主席汇报时说,“……发了预报后,我心里很紧张,如果震迟迟不来,影响了生产、生活,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柄不说,省委还有何面目去见关东父老。”主席说:“无非是后人再给你编一个‘辽人忧地’的故事。”
我理解,主席的意思是说,共产党人,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失放在心上,要一心一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担心什么被人笑话,要排除怕别人笑话的干扰。怕人笑话,说到底,也是一种小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在作怪,不是一种健康的心态,不是共产党人的心态。
应该可以断言,即使海城地震不来,毛远新 、李伯秋等辽宁省委的领导,也不会因为其“错误”决策而受到什么处分。

我本人对毛泽东思想、对中共党史的研究也不算多深,以我今天学习毛泽东思想的体会,我理解,共产党、毛主席,是不那么喜欢“追责”的。
1962年3月,东风2号火箭试验失败,所有人都非常难过。钱学森向上级请求处分。毛主席不给任何人处分。既然是科学实验,就允许失败;只要求找出问题,下次注意改正即可。
1962年10月,党中央决策发起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确定了“不打则已,打则打痛打狠”的战争原则。按照总参的意思,要消灭印军一个营。而前线总指挥张国华则认为,消灭印军一个营完全不足以“打痛打狠”,建议以消灭印军一个旅作为战略目标。毛主席尊重一线指战员的意见,他说,让他打嘛,打不好重来。今天大家都知道,此战歼灭印军三个旅、重创四个旅,击毙、俘虏敌旅长各一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胜利,完全达到了“打痛打狠”的战略目标。回头想想,如果张国华、何家产、阴法唐等人没有打好这一仗,主席会不会处分他们?我想不会,因为有“打不好重来”这句话。
回顾我党我军的革命斗争历史,主席很少处分人,很少“追责”,尤其没有因为一线指挥员打了败仗而处分人。
1934年4月,第五次反“围剿”,防守南线的红军22师在筠门岭打了败仗,人员损失过半。“左”的上级要“追责”,要枪毙22师政委方强。毛主席却说,仗打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败仗,不是你们的责任,保护了方强等人。
如果按照“追责”的思维,我党我军可能有好多重要将领都不可能活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比如,肖劲光大将,比如红四方面军的好多将领。

毛主席教给我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实事求是,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是群众路线,是调查研究,是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而不是脱离群众、不是脱离实践,不是片面听取专家智库的顶层决策,更不是凭自己“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是保护干部,不是把责任压到下一级,特别地,不能把责任压到一线指战员身上,一推了之。
革命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工作,随时随地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线指战员很可能举措失当,失误、挫折在所难免。后方的决策者对一线情况的了解,很可能要少于、晚于一线指战员。就是说,后方的组织领导者,可能在把握战略方向、战略目标上更准确一些,但因为对一线瞬息万变情况相对生疏,决策缺乏依据,对一线具体问题的把握未必如一线指挥员。这种情况下,对一线指战员求全责备,动辄“追责”,就有些主观主义、不近情理了。
后方组织领导者,应侧重于让一线指挥员放开手脚,大胆决策,大胆行动,做他们的坚定的支持者和保护者。后方组织领导者的责任在于考察一线指战员坚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精神、传统,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实事求是,是否理论联系实践、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否透过现象看本质,是否发动了群众,是否实践了正确的路线,是否作风优良、艰苦朴素,能否抓住主要矛盾,是否统筹兼顾等等。只要一线指战员只要坚持了正确的立场、作风顽强、走群众路线,有实事求是、自我批评的精神,即使他们有些决策有问题,导致了损失或失败,也不必“追责”,只须要查找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改正错误,不被同一块砖头绊倒两次即可。当然,由于后方组织领导的主观主义错误而导致的一线损失,更加不应该对一线指战员“追责”。

毛主席不但不爱“追责”,相反,还非常喜欢承认错误,替下面背责。延安整风时,有些工作人员搞“逼供信”,使一些好同志受到了冤枉。毛主席开大会向他们“赔不是”。1962年春节,“七千人大会”,毛主席主动替一线指挥员担责,说中央的错误,我都有份,谁让我是党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呢?同时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自我批评之风,并未追究一线领导者的责任。
今天,似乎,只要“一级管一级”“压实责任”“追责”了,就可以不要群众路线了。“追责制”,成了群众路线的替代品,成了领导干部的护身符,也成了干部特别是高一级的干部推卸责任、麻木不仁的理论依据。
须知,追责,必是事后,必然是导致一定损失之后的办法,是个被动挨打的办法;而群众路线,则是于事前作好准备的办法,是个强调预见的办法。
总有一种思维,希望通过“追责”增加别人特别是下级责任心,减少盲目性,而实际效果却相反,因为“怕追责”而使得一线指战员不敢负责。真出了问题,追来追去,也就是抓住几个小人物搪塞群众而已。真正的大人物,谁也奈何不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这个问题根子还在。我理解,“追责”,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是一种“推责”,把责任追到某个“替罪羊”身上了,其他相关人员,就没有责任了,万事大吉了。这样做只会导致一线指挥员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敢放开手脚,最终影响工作效果,影响革命事业。

恐怕,不发动群众,不组织群众,不依靠群众,单凭“从上而上”的追责,也很难纠正这些思想、作风上的问题,相反,恰恰会掩盖这些问题、恶化这些问题,会使这些问题在另外一个时机、另外一个地方再次暴露,让我们被同一块砖头绊倒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
反对动不动“追责”,是不是要纵容那些贪生怕死、自私自利、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群众麻木不仁、不负责任现象呢?不是。对这些人、这些事,当然要用当纪国法惩罚他们,但,即使这个惩罚,也是为了教育更多人,纠正官僚主义、麻木不仁、作风轻浮等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而不是用处罚追责来掩盖这类问题。
太医院院长某在这次疫情预警中,在明知道此疫“人传染人”“传染性极强”的情况下,公开向全国人民讲该疫情“可防可控”“不会人传人”,要不要“追责”?这不是追不追责的问题,这是要不要除奸的问题;他没有资格被中国人民追责,而是要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