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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王两制台湾方案的辨析与扬弃(三、外交司法方面) --再与李毅教授商榷(四)

火烧 2019-03-29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针对李毅教授提出的台湾统一后外交及司法方案进行辨析,反对台湾护照继承旧护照优惠及国际组织参与提议,强调统一后台湾应与大陆省份同等对待,维护国家统一原则。

  三、关于台湾外交及国际空间的问题

  李案(两条):

  第四,台湾的对外交流,在统一后,只会扩大,不会缩小。台湾外交部,并入大陆外交部,大陆和台湾的驻外使领馆,就地合并。中国台湾省护照,在全世界,继承原中华民国护照的一切优惠,维持20年。将有190个国家,在台湾建立总领事馆。

  夏评:大部分不同意。

  尤其不同意“中国台湾省护照,在全世界,继承原中华民国护照的一切优惠”。

  既然是台湾省,就应和大陆省份一样,大陆护照上没有“中国XX省护照”字样,台湾同样不能有,更别提什么“继承原中华民国护照的一切”,这是事实上的分裂行为,具有强烈的分裂象征意义,是分裂势力炒作分裂话题的绝好由头,断不可行。这也是原则问题,也无关统一的方式,不容谈判

  我知道李教授可能是基于台湾当局护照目前的免签国家比大陆多些,为了照顾和方便台湾同胞,从而确保在某些方面依然保持对大陆同胞的一种变态心理优越感而提此议。但大行不顾细谨,少了就少了,无关大局,何须为此小利而忘大义,让分裂势力有更多操弄空间呢?况且,一旦两岸统一,中国的国际地位远非今天可比,台湾区区几个免签国待遇何足道哉!一点小小的签证不便都忍受不了,就要无原则地迁就,莫不是公主病犯了?还是别侮辱公主好了。

  这里还要多说一句,我其实是反对盲目片面增加免签国家的,因为这往往是双向的,所以要谈判,人家对我们免签,我们也要对人家免签,毕竟我们还没有强大到人家对我单向免签的程度。所以,对很多免签入境的低素质洋人(尤其是黑人),长期滞留中国不回,不仅增加我们治理治安的难度,而且会带来很多腐朽落后封建迷信甚至极端思想,聚居+通婚又会改变中国民族、种族、宗教等人口结构,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实有很大的隐患,要慎重。台湾有多少个免签国家,其实并不值得羡慕和炫耀,因为也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全世界除了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外,多数国家的免签都是双向的。

  第五,统一之后,台湾的国际空间,只会比统一前大,不会比统一前小。凡是香港澳门参加的国际组织,中国台湾省,全部参加。一些香港澳门没有参加的国际组织,台湾提出,大陆同意后,中国台湾省全部参加。

  夏评:坚决不同意。

  台湾不同于港澳(以后有机会再专门谈这个问题),不能援引港澳的例子,台湾所能参加的所有国际组织均只能是大陆省市可以参加的,台湾才有同等资格参加,大陆省市不能参加的,台湾照例不能参加。

  港澳参加的一些国际组织,如国际足联,那是援引英国的故例,英国的苏格兰,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就是这样单独加入国际足联的。但是,现在苏格兰和北爱都在闹独立,不能说与苏格兰、北爱享有太多的国际空间无关。

  所以,统一后,台湾没有资格参加任何一个不应该由省市参加的国际组织,国家也不允许一个省有什么自己的国际空间,这还是原则问题,与统一方式无关,不容谈判。

  

  事实上,追求所谓的台湾国际空间,就是追求台湾独立,就是搞分裂。统一之前的现在,都不许台湾有什么主权国家才有的国际空间,统一之后的将来,不仅要给区区一个台湾省什么国际空间,而且还要给更广阔的国际空间,这不是越活越糊涂吗?

  如果台湾省拥有本不该拥有的主权国家才能有的国际空间,那么,西藏,新疆、广东、四川等省区也要,还给不给?上海、重庆等市也要,给还是不给?

  请问美国给了夏威夷国际空间了吗?俄罗斯给了克里米亚或者车臣国际空间了吗?缅甸给了克钦、果敢、佤邦、若开等邦或特区国际空间了吗?

  美国俄罗斯缅甸等国不是联邦制就是“新型复合制国家结构”的国家呢!可见,无论大国小国,强国弱国,他们都没有给自己一个邦/州或特区什么国际空间,凭啥既是大国又是强国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中国,反倒还不如弱国小国缅甸,还要给台湾省留下什么国际空间?甚至统一之后的国际空间还更大,是为了方便台独势力在国际空间进行台独操弄吗?

  换句话说,难道中国的国际空间还不够台湾人施展才华吗?

  当然,如果这个统一后台湾拥有更大的国际空间,指的是台湾人特有本事,可以广泛参与甚至主导中国大部分甚至所有国际空间,这当然另当别论,我对此没有意见。比如中国在所有国际组织和对外机构中的负责人都由台湾籍人士担任,只要他们能有这个能力和和水平,比其他省籍人士更优秀更能胜任,更能不辱使命,我们当然没意见,都是中国人,能者多劳,德者居上嘛,我们绝没有狭隘的地域之见,反倒是乐见其成。但如果不是这个意思,那就是大大的不妥了,等于自己挖坑埋自己呀。

  统一是事关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的大事,事关长治久安的大计,绝不能用什么国际空间这样预埋分裂基因的“甜头”来乞求、收买台湾回归统一,却埋下国家分裂动荡的种子或者诱因,这是原则问题,不容模糊,更不容谈判退让,无论以什么形式或名义。

  王案(两条):

  4》台湾将享有一定的外事权。除外交权归中央政府之外,台湾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将有很大的权力,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可以中国台北或中国台湾的名义,与各国或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协议,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

  夏评:不同意。

  如前所述,台湾能参加国际组织或签订的国际协定协议,享有的外事权,与大陆省份一样,大陆有的,台湾也有,大陆省份没有的,台湾也不可以有,台湾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的权力与福建省、上海市一样,一视同仁,而不是有很大的权力,否则就是种下分裂的种子,保留动荡的基因,理由如上。

  5》台湾将有权签发中国台湾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

  夏评:这个权利与福建省上海市同等,没有超出他们的特殊权利,理由同上。

 

  四、关于司法制度

  李案(一条)

  第六,现行法律制度不变。把台湾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改个名字,变为《中国台湾省基本法》,继续使用。把台湾现行的所有法律,从《中华民国XX法》,改名为,《中国台湾省XX法》,继续使用。台湾省高等法院的终审权在台湾,不在北京。只是,要在台湾省基本法和台湾省所有法律中,强化反台独条款。台独言论,是违法行为,台独行为,触犯刑法。对台独言行,要严刑峻法。制定《中国国家安全法台湾省执行细则》,大陆不管台湾的事情,但同时不许有人在台湾反对大陆。

  夏评: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

  首先,最不同意的是“台湾省高等法院的终审权在台湾,不在北京”。

  中央在香港没有司法终审权导致占中策划者、旺角骚乱组织者和港独分子都没法惩处,轻易就逍遥法外,而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警察却遭到严惩的恶例绝不能再在统一后的台湾重演。

  台湾省的终审权在台北,那北京要最高法院干什么?一个国家,两个最高法院,两套终审系统,互不相干,这意味着司法主权不在中央,这是丧失司法主权,谈何国家统一?这不是笑话吗?

  这真的是好说不好听呀!

  试想,如果台湾的电信诈骗犯在台湾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因终审在台湾,中央无法行使有效的司法管辖权,任其逍遥法外,正义得不到伸张,堂堂大一统的泱泱中华大国,联合国五常之一,制造湄公河惨案的外国毒枭凶手可以被中国绳之以法,却奈何不了区区几个台湾省的电信诈骗犯,这还谈得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吗?这还是一个统一国家该有的正常现象吗?就不怕被人耻笑和戳脊梁骨吗?

  再强调一下,港台历史沿革,具体情况不同,不可以机械简单类比,香港可以的未必台湾也可以,香港现在可以的未必将来还可以,台湾 更未必可以,这一点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其次,绝不可以仅仅把“台湾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改个名字,变为《中国台湾省基本法》,继续使用”。

  可以单独制定一部或者几部台湾省的地方性法规,如关于反台独、去皇民化、爱国主义教育的等等,但不可以有《台湾省基本法》,因为《基本法》在中国目前的语境中,是特别行政区专用的法律名称,不是省级行政区能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不可以仅仅是改名《中华民国宪法》并以新名称取而代之,这其中很多内容根本不合时宜,甚至违反宪法。比如《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第六条规定“ 中华民国国旗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难道我们要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省”,“ 台湾省省旗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重冲突,且不伦不类,成何体统。

  更关键的是这部《中华民国宪法》我们从来就没有承认过,是一部伪宪法,早已被废除了。

  原来早在1949年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中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要求废除这部宪法,“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于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应予废除。”,第三条 第五款“双方确认,南京国民政府的一切法统,应予废除。”

  一部70年前我们和平谈判时就要求废除的伪宪法,并且在大陆早已事实上废除了,怎么可能在今天祖国统一的和平谈判中,又改头换面借尸还魂继续生效呢,这让为共和国英勇献身的先烈们和开国功臣将士们情何以堪?

  这又是一件好说不好听的事儿,“好说不好听”的傻事绝不能干呀。

  王案(一条):

  6》台湾的立法权归台湾自己的立法机关。

  夏评:基本同意。台湾省地方性法律法规的立法权归台湾省自己的立法机构,就像大陆其他省份一样。

  7》台湾将有独立的司法权。台湾可保留不与祖国统一和国家主权相抵触的原有法律,台湾的法院享有独立的审判权和终审权。

  夏评:基本不同意,台湾法院不享有终审权,理由如上。但原则上同意“台湾可保留不与祖国统一和国家主权相抵触的原有法律”的原则精神,一国两制嘛。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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