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制衡说”是恶意话语、有毒话语
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实践奠定了历史前提,国有(集体)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实践的重大主体,在物资生产、承担科研、优化经济、安置群众、稳定社会、推动平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国有(集体)企业的辉煌岁月成就了社会主义实践的辉煌岁月!
过去四十年,随着私营企业从面到体的渐进增大,国有(集体)企业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受到了严重冲击,经济社会的不正常现象开始全面爆发,特别是“滴滴”事件、“长生”事件的出现,揭开了长期以来隐藏的深层次问题的盖子,全社会对于正误发展有了新的更客观的认识!
实践是最有说服力的,我们的认识不能脱离实践而自由游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任何人都不能绑架错误强行蛮进,因时因事矫正前进方向是党的行事传统,社会主义的脉络就是“公”取代“私”,“私”让位“公”,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是社会主义,也不能成为反脉络的怪异阶段,“公”取代“私”、“私”让位“公”的真理对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也是同样适合和同样适用的,非要强调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有特殊之处,这个特殊之处就是在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可以允许“私”在不危害“公”的前提下健康存在!
党的十九大为时代转折提供了法理依据,新时代走进现实历史,已经不可逆转地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升华新思想,升腾新气象,正在加压新时代完成脱胎换骨的大变革,接受社会主义的脉络全面布局新时代,折射出的是正确发展迸发的希望光芒,进入新时代,“私”橫遍野的场景该换换画风了!
私营企业不是社会主义实践的合理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对私营企业有个正确的认识。今昔中外的经济活动都证明,私营企业的存在,必然导致资源要素被少数人垄断,效率效益被少数人独享,私营企业病态扩张,是经济出现严重混乱,社会出现重大危机的根本原因。可以十分肯定地说,“私”的成份越大,“不正常”的概率就越大,“私”和“不正常”是完全可以划等号的!
二〇一八年是个特殊年份,特别是“滴滴”事件、“长生”事件的出现, 让人们看到了一“私”就好、一“私”就灵的荒唐,也让人们看到了正确发展对于中国是何等稀缺和何等急需!
私营企业的弊端是多重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制造假劣,掠夺财富,腐蚀社会,对抗正义,威胁政权都已经在四十年的实践中靶向性地对准了私营企业,多年来粘贴在私营企业身上的所有现代标签因为特殊年份的负面事件倾刻脱落,挺“私”派危害国家和民族,已经是全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事实!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反复强调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指出国有企业是“顶梁柱”,特别警告不能把国有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进入新时代,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对于正确推进改革,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转化为改革的具体方案,具有非常现实的重大意义!
当前,必须要形成对于私营企业的正确态度,无底线无操守为私营企业唱赞歌的歪风需要纠正了,根据形势的发展,新时代条件下对于私营企业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允许存在,限定范围,强化监管,逐步减少!允许存在,就是指私营企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允许正常开办;限定范围,就是指私营企业主要应该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日杂生产;强化监管,就是指私营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的各种监管;逐步减少,就是指私营企业必须逐步融入国有(集体)企业,与时俱进地减少体量,直至完全消解!
解放思想是永无止境的,脑力僵化,因循守旧,就不可能产生引领时代的伟大气魄,新时代意义上的解放思想,就是要形成三个新认识,持守三个新理念:一,国有(集体)企业是先进生产力的权威代表,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二,国有(集体)企业必须引领和塑造私营企业;三,私营企业的光明出路是向国有(集体)企业全面看齐!
由于负面事件的出现,对习惯化操作的国企改革发出了警示,不抛弃旧思维,不扔掉旧套路,负面事件很可能会演变成常态事件,国家和民族将会永无宁日!
目前,国企改革的习惯话语是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当然可以用于国企改革,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是“公”引领“私”,还是“私”引领“公”,是做大做强“公”,还是做大做强“私”,负面事件表明,“私”的成份越大,“私”的链条越长,企业的本质精神就越差,唯利是图,急功近利,见利忘义,损国肥外,是与“私”呈正比例关系的,能够坚持正确办企,自觉担当国家民族大义的,都是公有制水平较高的企业。谋划国企改革,不能不从负面事件中有所思,有所悟,不能不对过往的改革话语、改革路径有所纠,有所变!
其实,国企改革,并没有那么复杂,只要真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的一系列思想,就能够拿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具体方案,之所以频频出现改革被实践打脸的尴尬现象,就是因为一些人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中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另搞一套!
国企改革需要走群众路线,让心术不正、崇洋迷外、毫无实际经验的一些人把持改革权,国企改革只能走向邪路。
反思建国以来公私变化的得失成败,建议对需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实施“五五制”的混改方案:
一是混合主体控制在五个以内,避免混合链条过长致企业成为大杂烩;
二是控股的混合主体必须是国企,必须让国企占有五成以上的股份,保证企业具有清晰突出的经营骨架。
实施“五五制”的混改方案,既能把民间资本团结在国有企业周围,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又能保持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主导功能,化解国有企业被非法颠覆的风险。
需要警惕的是,进行国企混改,引入民间资本,不能以出卖国有资产的方式进行操作,国有资产一分都不能少,谁化公为私,就必须毫不留情地处理谁!进行国企混改,引入民间资本,是资产叠加,不是一减一加!
化公为私对国有企业伤害极大,出卖国有资产是一种手段,实行员工持股,是另一种手段。对员工持股,应区别不同类型企业,辨证地看待,主要看改革的“势”,不同类型企业搞员工持股,意义则是完全相反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员工持股是把少数人所有转化为多数人所有,改革的“势”是分享,是散私向公。对国有企业而言,员工持股,则是把多数人所有转化为少数人所有,改革的“势”是独占,是化公为私。进入新时代,一些人依然丢不下旧思维、旧情结,总是梦想在国有企业搞员工持股,为了化公为私,想尽招术,用尽手段,把员工持股特别是管理层持股,包装成中长期激励机制,就是重要表现。在当前的形势下,新时代战胜旧思维,不能仅靠教育,必须多举并用,对员工持股特别是管理层持股一类的化公为私,应按严重腐败进行严厉打击!
反腐败行动应该创新认识,腐败链不只是仅有行贿受贿一环,化公为私也是腐败链很关键的一环,而且是危害极大的一环,对化公为私的腐败分子不能再存麻木认识了,必须以霹雳手段从严惩处!
进入新时代,需要弄清国企混改的真正目的,国企混改是为了增强国有企业对民间资本的引导力,而不是需要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乱伦制衡,引入民间资本的制衡说是错误的,是恶意话语、有毒话语,对引入民间资本的制衡说,必须正本清源地予以否定。制衡,是西方宪政话语,一些人在政治上达不到目的,转而在经济上动起了心思,就算国有企业需要制衡,能够有制衡资格的也只能是引入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国有企业,需要的是监督,这才是中国话语。
实行混改的国有企业,决策监督的主体,一是党,二是职工,民间资本要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分开的原则,低规格参与企业活动,民间资本的定位,是接受引导,而不是喧宾夺主,更不允许客大欺主。进入国有企业的民间资本,应该以联合席位的方式现身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必要在董事会、监事会中一一现身。
要建强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经理团队)、监事会必须定期向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终极审查。党委是第一位置,必须领导全面工作!
私营经济和国有(集体)经济都可以创造现实繁荣,区别在于,私营经济创造的现实繁荣于人民基本无关,人民只是现实繁荣的局外看客,只有国有(集体)经济创造的现实繁荣才能分享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才能真真实实地惠达千家万户。
四十年带给人们最深刻的启示是,社会主义的美好只有靠国有(集体)经济才能精准地表达出来,国有(集体)经济是新时代经济建设的基础,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灵魂,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
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时代要有新作为,端正对国有(集体)经济的认识,发挥国有(集体)企业在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是新时代必须保持的应有姿态。
改革没有完成时,不断赋予改革新的内涵,让改革展现科学精神,是改革获取生命力的关键!
新时代要以改革为动力,准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排除阻力,清除障碍,冲锋性发展国有(集体)经济,促进国有(集体)经济在经济格局中形成压倒性的绝对优势,做大国有企业,做多集体企业,全党动员,全民行动,大干社会主义,推动新发展理念迎来大贯彻、大实践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