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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过程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关系

火烧 2014-11-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42
文章探讨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对资本的形式从属关系,指出劳动者在资本家监督下被迫连续劳动,剩余价值成为资本家获取利润的核心。分析了资本家如何通过预付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实现对工人的控制。

  劳动过程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关系

  ——对资本主义的看法(17)

  劳动过程本来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是人的生命活动,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就成了对资本生产的从属关系。因为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那么劳动者自然而然地也就从属于资本家,听命于资本家!服从于资本家!资本家自然而然地就成了统治者,劳动者自然而然地就成了被统治者!

  劳动过程对资本的从属,起初并没有改变现实的生产方式,实际上它只是表现在下述情况中:工人是在资本家的命令、指挥和监督之下行动的,当然这只是就工人的属于资本的劳动而言。资本家监督工人不让他浪费时间,比如,每一小时都要提供出一劳动小时的产品,生产产品只使用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既然资本关系是统治着生产的关系,从而工人不断地作为卖者和资本家不断地作为买者出现在市场上,那么劳动过程本身基本上就是连续的,而不是间断的,就象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劳动者取决于他的商品对个别顾客的出售那样;因为资本的最低限额必须大到足以能不断地雇用工人并等待商品的售出。如果经过一段时间他们〈工人〉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并且成了资本家的工人,由资本家预付给他们工资,那就会产生两种结果:第一,他们现在能够连续地劳动;第二,出现了这样一种代理人,他的职能和利益就是迫使工人真正连续地劳动,因此,所有这类人的劳动就有了更大的连续性。他们每天从早到晚地劳动,他们的劳动不致因为等待或寻找主顾而中断。

  但是,因此就成为可能的、工人劳动的连续性由于资本家的监督而得到了保障和增加。他预付他们的工资,他应当得到他们劳动的产品。他的利益和他的特权就是留心监视,不让他们工作中断或懈怠。最后,资本家强制工人把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尽可能延长到超过再生产工资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界限以上,因为正是这个劳动的剩余才给他提供剩余价值。“一切劳动都应当提供一个余额,这个定理是经济学家们公认的。这个原理对我来说是普遍的和绝对的真理;这是可以当做全部经济科学总结的比例规律(!)的必然结果。但是请经济学家们原谅,任何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的原理,在他们的理论中是毫无意义的,而且也不会得到任何证明。”(蒲鲁东《[经济矛盾的体系,或]贫困的哲学》)我在《哲学的贫困。答蒲鲁东先生的〈贫困的哲学〉》这部著作上曾证明,蒲鲁东先生一点也不懂得,这个“劳动的剩余”就是代表工人的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的剩余产品。因为蒲鲁东先生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实际上看到,任何劳动都留下这样的“剩余”,所以他就力图用劳动的某种神秘的自然属性来解释这个事实,并想以“比例规律的必然结果”等冗长之词来招摇撞骗摆脱困境。

  正象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作为商品交换价值的承担者才受到商品所有者的关心一样,劳动过程也只是作为价值增殖过程的承担者和手段才受到资本家的关心。即使在生产过程内部(就生产过程是价值增殖过程来说),生产资料也还是单纯的货币价值,同交换价值借以表现的特殊物质形态即特殊使用价值无关,劳动本身在生产过程中也完全一样,它不是被当作具有一定有用性质的生产活动,而是被当作创造价值的实体,当作社会一般劳动,这种社会一般劳动正在物化着,而在这种劳动中唯一使人关心的要素就是劳动的量。因此,每一个特殊生产部门在资本看来仅仅是在其中投入货币、从货币造出更多的货币、保存并增大现有价值或者说占有剩余劳动的一个特殊部门。在每一个特殊生产部门中,劳动过程都是不同的,因而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也是不同的。用纱锭、棉花和纺工,不能制造靴子。但是,资本投入这个或那个生产部门,社会总资本分在不同生产部门中的量,最后,社会总资本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的比例,所有这一切却都决定于社会对这些特殊生产部门的产品即对这些特殊生产部门所创造的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的变动的比例;因为被支付的虽然只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但商品却总是仅仅由于它的使用价值才被购买。因为生产过程的直接产物是商品,所以资本家只有为自己的商品找到买主,才能够实现以商品形式存在于过程终点上的资本,从而也才能够实现包括在资本中的剩余价值。

  但是,资本本身对任何生产部门的特殊性都是同样看待的,哪里投入资本,怎样投入资本,资本以什么规模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入另一个生产部门,或者说,改变它在不同生产部门中的分配,这仅仅决定于这一生产部门或那一生产部门商品出售的困难的大小。实际上资本的这种流动性是会碰到障碍的,在这里没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这些障碍。但是以后将会看到,一方面,资本会给自己创造出克服这些障碍的手段,因为这些障碍是从生产关系本身的性质中产生的;另一方面,随着资本所固有的生产方式的发展,资本会消除使它不能在不同生产部门中自由运动的一切法律障碍和非经济障碍。首先,资本推翻了阻碍它按照自己的意图购买这种或那种劳动能力,换句话说,阻碍它任意占有这种或那种劳动的一切法律限制或传统限制。其次,虽然每一特殊生产部门中的劳动能力,作为纺纱、制鞋、锻冶等的能力,都具有特殊的形式,从而每一特殊生产部门都需要在某一特殊方面已经发展了的劳动能力,即特殊的劳动能力;但是,资本的这种流动性要以资本对它所占有的劳动过程的特殊性质同样看待为前提,要以劳动中具有同样的流动性和可变性,也就是工人在运用劳动能力的本领上具有同样的流动性或可变性为前提。我们将会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创造着这些与它本身的趋势相对立的经济障碍,然而它又消除着这种可变性的一切法律障碍和非经济障碍。“每一个人,如果他不被法律所束缚,他就会按照交易中各种变化的要求从一种职业转移到另一种职业。”(《论取消谷物出口奖励金》)正象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表现的特殊物质形态,无论是蒸汽机、肥料、还是蚕丝,对于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资本来说是无所谓的一样,工人本身劳动的特殊内容对于工人来说也是无所谓的。

  工人的劳动是属于资本的,劳动不过是工人已经售出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工人出卖劳动仅仅是为了给自己取得货币和用货币取得生活资料。工人所以关心劳动种类的变化,只是因为每一特殊种类的劳动都要求劳动能力的某种发展。如果说工人对劳动的特殊内容抱同样看待的态度并没有使工人按照命令改变自己的劳动能力,那么他是把这种同样看待的态度表现在:他把自己的替身即下一代按照市场的命令从这个劳动部门抛到那个劳动部门。一国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就越是要求劳动能力具有可变性,工人就越是对自己劳动的特殊内容同样看待,资本从一个生产部门到另一个生产部门的运动也就越是频繁。古典经济学把劳动能力的可变性和资本的流动性定为公理;它有权这样做,因为这种可变性和流动性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顾一切障碍(这些障碍大部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而坚决贯彻的趋势。为了纯粹地表现政治经济学的规律,可以把各种障碍抽象掉,这正象在纯粹的力学中可以把应用这种力学的每一特殊场合所要克服的各种特殊摩擦抽象掉一样。

  资本的流动性、劳动的可变性以及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内容毫不关心的状况,在任何地方也不比在北美合众国表现得更突出。在欧洲,甚至在英国,资本主义生产总还受封建残余的干扰,并且被歪曲。例如,英国面包业、制鞋业等仅仅目前才开始按资本主义方式来经营,这完全是由于英国资本具有“体面”这种封建偏见所致。把黑人卖作奴隶是“体面的事情”,而制造香肠、靴子或面包就不是“体面的事情”。所以,使欧洲的那些“不体面”的企业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有机器,也都出自美国。另一方面,人们对自己所进行的劳动种类在任何地方也不象在美国那样持无所谓态度,任何地方的人也不象在美国的人那样意识到:他们的劳动始终是提供同样的产品或货币,任何地方的人也不象在美国的人那样以同样无所谓的态度在极其不同的劳动部门中转来转去。因此在美国,劳动能力的这种“可变性”就表现为与劳动奴隶相反的自由工人的一种极其明显的特性,后者的劳动能力是稳定的,只有用当地的传统方式才能使用它。“奴隶劳动主要是缺乏变化性这一点……如果制造烟草,烟草就变成了唯一的生产,不管市场状况怎样,不管土壤情况如何,都得生产烟草。”(凯尔恩斯《奴隶劳力:它的性质、经过及其可能的前途》)。

  虽然资本家和工人在市场上只是作为买者和卖者,作为货币和商品互相对立,但是,由于他们交易的特有内容,这种关系一开始就具有特别的色彩,尤其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它的前提是:双方带着同样的对立使命,在市场上不断地反复出现,或者说这种出现是一种经常的事情。假如我们只考察商品所有者之间在市场上的关系,那么同一商品所有者就会交替地表现为商品的卖者和买者。两个商品所有者作为买者和卖者的相互区别,不过是不断消失的区别,因为他们双方在流通领域中都要互相交替地扮演同样的角色。当然,在工人出卖了自身的劳动能力,把劳动能力转变为货币以后,他也要变成买者,资本家们也只是作为商品的卖者同他相对立。可是,工人手中的货币仅仅是流通手段。在本来意义的商品市场上,工人实际上跟任何其他货币所有者一样都不过是作为买者与作为卖者的商品所有者相区别。反之,在劳动市场上,货币却永远是作为资本的货币形式同工人相对立,从而货币所有者永远是作为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同工人相对立;正象从工人方面来看,工人是作为劳动能力的单纯人格化,从而作为劳动的单纯人格化,作为工人同货币所有者相对立一样。“厂主对工人的关系……是纯粹的经济关系。厂主是‘资本’,工人是‘劳动’。”(弗·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并不是简单的买者和简单的卖者彼此对立,而是资本家和工人在流通领域中,在市场上作为买者和卖者互相对立。他们作为资本家和工人的关系,是他们作为买者和卖者的关系的前提。这种关系不同于其他商品出卖者的关系,它不是那种简单地从商品本身性质中产生出来的关系:即任何人都不能直接生产自己生活所需要的各种产品,每一个人都要把某种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通过出卖这种商品来占有他人的产品。这种关系并不是下面这样的社会分工和不同劳动部门的相互独立化:例如,使鞋匠成为靴子的卖者和皮革或面包的买者。相反这是生产过程本身互相联系的各种要素的分离,以及这些要素的一直达到彼此人格化的相互独立化,借助于这种分离和独立化,货币作为物化劳动的一般形式才变成劳动能力的买者,即交换价值的从而财富的活源泉的买者。从交换价值方面来看,现实的财富是货币;从使用价值方面来看,现实的财富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它作为一种人格,同财富的可能性,即同作为另一种人格的劳动能力相对立。

  既然剩余价值是这种生产过程的特有产物,这种生产过程的产物就不仅是商品,而且是资本。劳动在这种生产过程中转化为资本。劳动能力的活动即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物化着,从而成为价值;但因劳动在劳动开始以前就已经不再属于工人本人,对工人来说物化就是异己劳动的物化,所以独立地与劳动能力对立的价值就是资本。产品属于资本家,而且产品象各种生产要素一样,在工人面前代表资本。另一方面,现有价值(或货币)所以实际上变成资本,第一,只是由于货币表现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表现为处于过程中的价值,而货币所以表现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表现为处于过程中的价值,又由于劳动能力的活动即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作为被并入资本的和从属于资本本身的能力发挥作用;第二,由于作为剩余价值的货币同作为预先存在的价值的本身区别开来,这又是剩余劳动物化的结果。

  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变成了与活的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物化劳动即资本,此外,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的这种吸收和占有,预先存在的价值就变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从而变成了一种会创造出同自身有区别的剩余价值的价值。正是由于劳动在生产过程中转化为资本,过去仅仅在可能性上是资本的预先存在的价值额,才实现为现实的资本。“他们〈工人〉拿自己的劳动〈应该说拿自己的劳动能力〉换取谷物〈即换取一般生活资料〉。这种谷物成了他们的收入〈消费基金〉……然而他们的劳动变成了他们主人的资本。”(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在交换中把自己的劳动提供出来的劳动者,把劳动转化成了资本。”(同上)。

  但是,所以能达到这个结果,是由于工人所进行的、从而物化在他的劳动产品中的活劳动大于包含在可变资本中的或支付在工资上的劳动,或者同样可以说,大于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劳动。既然预付的价值只有通过剩余价值的生产才变成资本,资本的产生本身,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一样,首先就要以下述两个因素为基础:

  第一,劳动能力的买卖是属于流通领域的行为,但是就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看,劳动能力的买卖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要素和前提,而且是它的经常结果。劳动能力的这种买卖是以劳动的物的条件——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与活的劳动能力本身的分离为前提的,因此活的劳动能力成为工人所能支配的唯一财产和工人所能出售的唯一商品。这种分离和独立化是使劳动能力的买卖得以发生的前提,从而是使活劳动作为死劳动自行保存和自行增大即自行增殖的手段而被合并到死劳动上去的前提。没有可变资本同劳动能力的交换,总资本就不会自行增殖,因而资本就不会形成,或者说,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不会转化为资本。

  第二个要素就是实际生产过程,即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买进来的劳动能力的实际消费过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物的条件即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不仅用来使活劳动物化,而且使多于可变资本中所包含的劳动物化。因此,它充当表现为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的剩余劳动的吸收手段与榨取手段。所以,如果考察两个要素,第一,劳动能力同可变资本的交换,第二,实际生产过程(在其中活劳动作为动因被并入资本);那么整个过程就要表现为这样一个过程:(1)在这个过程中,既然资本家用工资换得的实际上是活劳动,较少物化劳动就是同较多活劳动相交换,(2)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在劳动过程中直接表现出来的各种物的形式,是生产资料(就是说,也还是物化劳动)即榨取和吸收这种活劳动的手段,——所有这一切表现为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之间进行的一种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把活劳动转化为物化劳动,而且同时把物化劳动转化为资本,从而把活劳动也转化为资本。所以,它是一个不仅生产商品,而且生产剩余价值从而生产资本的过程。

  生产资料在这里不仅表现为实现劳动的手段,而且同样表现为剥削他人劳动的手段。

  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

  劳动过程变成价值增殖过程的手段,变成资本自行增殖过程即生产剩余价值过程的手段。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它是资本本身的过程),资本家作为管理者、指挥者进入这个过程;这个过程对资本家来说,同时又是直接剥削他人劳动的过程。我把这称为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它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与发达的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列的特殊形式;因为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含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而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则完全不一定要包括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生产过程变成为资本本身的过程。它是用资本家的货币所转化成的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来进行的过程,是在资本家指挥下进行的、旨在从货币中造出更多货币的过程。

  当从前独立地为自己本身进行生产的农民变成了为租地农场主劳动的短工时;当通行于行会生产方式中的等级的划分消失,而代之以资本家和手工业者的简单对立,即资本家使手工业者作为雇佣工人来为自己劳动时;当从前的奴隶主把他过去的奴隶当作雇佣工人来使用时,等等,那么,具有另一些社会规定的生产过程就转化成了资本的生产过程。于是就会发生前面所阐述的那些变化。从前独立的农民,作为生产过程的因素,变成为指挥这个生产过程的资本家的从属物,这种农民的职业本身取决于他作为商品所有者(劳动力所有者)事先同作为货币所有者的资本家签订的契约。奴隶不再是属于他的使用者的生产工具了。师傅和帮工的关系消失了。师傅过去是作为本行业的师傅来对待帮工的。现在,师傅只是作为资本的所有者与帮工相对立,正像帮工只是作为劳动的出卖者与师傅相对立一样。在生产过程之前,他们双方都是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他们之间只存在货币关系;在生产过程内部,他们是作为执行生产过程各因素的职能的人互相对立,资本家是作为“资本”,直接生产者是作为“劳动”,他们的关系决定于劳动成为自行增殖的资本的单纯因素。

  其次,资本家关心的是劳动要具有正常程度的品质与强度,并且,资本家尽可能延长劳动过程,因为只有这样,他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才会增加。劳动的连续性增加了,因为先前依赖于个别顾客的生产者现在再也没有可出卖的商品,而是有了资本家这个经常出钱的老板。

  内在于资本关系中的神秘性也出现了。劳动的保存价值的能力表现为资本的自我保存的能力,劳动的创造价值的能力表现为资本的自行增殖的能力;整个说来,在概念上,物化劳动表现为活劳动的使用者。

  尽管出现了这一切,劳动过程即实际生产过程的实际方法与方式却决不会一开始就随这种变化而发生本质的变化。反之,合乎事物本性的倒是:当劳动过程开始从属于资本时,——这种从属发生在这样一种现有劳动过程的基础上,这种现有劳动过程在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之前就已经存在,在以前的各种生产过程和其他生产条件的基础上就已经形成,——资本是使已有的劳动过程从属于自己,就是说,例如,使适应于独立的小农经济的农业方式的手工业劳动从属于自己。如果在这些传统的和已经被资本置于自身支配之下的劳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那么这些变化也只能是已有的传统劳动过程从属于资本之后逐渐发生的结果。劳动变得更紧张,或者劳动过程的持续时间延长,劳动更具有连续性,劳动在利害攸关的资本家的监视下变得更有秩序,等等,这种事实本身并不能改变实际劳动过程本身的性质,并不能改变实际劳动方式的性质。因此,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这种情况同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前进过程中发展着的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大规模劳动等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为后者在变革各种生产当事人的关系的同时也变革了这种劳动的方法和整个劳动过程的实际性质。

  与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反,我们把一直到现在所考察的劳动过程对资本的从属(远在资本关系发生以前就已经发展的劳动方式对资本的从属)称为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资本关系作为一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榨取剩余劳动的强制关系,——这种强制关系并不是建立在任何人身统治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之上的,而是单纯从不同经济职能中产生出来的,——是两种方式所共有的,但是特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有榨取剩余价值的其他方式。然而在某种现有劳动方式的基础上,就是说,在劳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和适应于这种生产力的劳动方式的基础上,剩余价值只有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才能生产出来,从而只有以绝对剩余价值的方式才能生产出来。因此,与这种生产剩余价值的唯一形式相适应的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

  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劳动和从前的劳动使用方式之间的差别,与单个资本家所使用的资本量的增长即资本家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的增长,是以相同的程度进展的。只有具备一定的最低限量的资本,资本家本人才不再是工人,才能只从事劳动过程的指挥工作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交易工作。只有在一定量资本直接掌握了生产的地方,——不管是商人变成了产业资本家,还是在形式上从属的基础上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资本家,——才能发生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即本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在古代,只有靠奴隶制才能迫使人们超过自己的需要进行劳动,迫使一国的一部分人白白地为养活另一部分人而工作:因此曾经普遍地实行过奴隶制。奴隶制在当时曾经是生产发展所必要的,正如奴隶制在目前必然是对生产发展的破坏一样。道理是明明白白的。如果不强制人们进行劳动,他们就会只为自己劳动;如果他们的需要少,他们的劳动也会少。但是当国家形成并需要空闲人手来保卫自己不受自己敌人的暴力时,无论如何也必须给那些不劳动的人取得食物(Ⅶ-26);因为,按照假定,劳动者的需要是小的,所以必须找出一种方法把他们的劳动增加到他们的需要量以上。奴隶制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建立的。或者象斯巴达那样强迫奴隶耕种土地以养活奴隶和空闲的自由人双方;或者由奴隶来充任现在自由人所充任的一切卑贱职务并象在希腊和罗马一样用奴隶来向从事国家所需要的职业的人提供工业品。因此,在这里为迫使人们为获得食物而劳动,使用了暴力的方法……那时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他们是别人的奴隶;而现在,人们被迫从事劳动,因为他们是自己需求的奴隶。”(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

  如果这种统治和从属关系代替了奴隶制、农奴制、臣仆制、家长制等从属形式,那么发生的就只是这种关系的形式上的转化。形式变得比较自由了,因为这种形式还只具有物的性质,在形式上是自愿的,纯经济的。

  或者,生产过程中的统治和从属关系代替了生产过程中的从前的独立性,例如在只给国家或地主交纳实物地租的一切自给自足的农民、农场主的场合,在农村家庭副业或独立手工业的场合。因此,在这里生产过程中的从前的独立性丧失了,统治和从属关系本身是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

  最后,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关系能够代替行会师傅、帮工和学徒的关系,这是城市工场手工业在其产生时部分地经过的一种过渡。中世纪的行会关系——它在雅典与罗马也以类似的形式在狭隘的范围内得到了发展,它在欧洲一方面对于资本家的形成,另一方面对于自由工人阶层的形成,都有决定的重要性——是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狭窄的、尚不适合的形式。在这里,一方面存在着买者与卖者的关系。工资被支付着,师傅、帮工和学徒作为自由人互相对立。这种关系的工艺基础是手工业生产;在这种生产中掌握劳动工具的技巧的高低,是生产的决定性要素;独立的个人劳动,从而这种劳动的需要较长或较短学习时间的职业的提高,在这里都决定着劳动的结果。在这里,师傅当然占有生产条件,手工工具,劳动材料(尽管手工工具也可以属于帮工),因而产品是属于师傅的。在这个意义上师傅就是资本家。但是作为资本家他不是师傅。第一,他本人首先要是手工业者,并且他在他自己的手工业中是师傅,这一点是前提。在生产过程本身中,他象自己的帮工一样表现为手工业者,他只是把手工业的秘密传授给他的学徒。他对自己学徒的关系,完全跟教授对自己学生的关系相同。所以,他对学徒和帮工的关系,并不是资本家本身的关系,而是手工业师傅的关系,他作为手工业师傅在同业公会中,从而在对帮工和学徒的关系上,处于较高的等级地位,这种地位是以他自身的手工业技艺为基础的。所以,他的资本无论就其物质形态来说,还是就其价值量来说,都是被束缚的资本,它还完全没有取得资本的自由形态。它不是这样一种一定量物化劳动,不是一般的价值:这种物化劳动在资本为了占有剩余劳动而任意同这种或那种活劳动形式相交换时,能够采取并且会任意采取这种或那种劳动条件形式。只有当师傅通过了事先规定的学徒阶段、帮工阶段,等等,自己能提供自己的模范作品以后,他才能在这个一定的劳动部门中即在自己本身的手工业中,把货币部分地转化为手工业的客观条件,部分地用来雇用帮工和维持学徒。只有在自己的手工业中,他才能把自己的货币转化为资本,就是说,不仅把这些货币用作他自己本身劳动的手段,而且把它用作剥削他人劳动的手段。他的资本被束缚在使用价值的一定形式上,因而不作为资本与他的工人相对立。他所使用的劳动方法,不仅是单凭经验,而且是行会所规定的,这种劳动方法被认为是必然的,因而从这方面来看,表现为最终目的的也不是劳动的交换价值,而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提供这种质量或那种质量的劳动,并不取决于他的意愿,整个行会经营就是为了提供特定的质量。正象劳动的方法不取决于他的意愿一样,劳动的价格也不取决于他的意愿。其次,阻碍他的财产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狭隘形式表现在:实际上为他的资本的价值规定了最高限额。他拥有的帮工不能超过一定数目,因为行会必须保证所有的师傅都能从自己的手工业得到一定份额的利润。最后是作为同一行会成员的这个师傅同其他师傅之间的关系;师傅作为这种成员是属于具有一定的共同生产条件(行会联系等)、政治权利、参与市政管理等等的一个同业公会的。他的工作是按照订货生产,——除去为商人生产以外,——是为了生产直接的使用价值,与此相应,师傅的人数也是被规定了的。他并不是作为纯粹的商人同自己的工人相对立。商人更不可能把自己的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商人只能“转移”商品,不能亲自生产商品。在这里,表现为剥削他人劳动的目的和结果的,是与他的地位相当的生活,而不是交换价值本身,不是发财致富本身。在这里,决定性的东西是工具。在很多劳动部门(例如缝纫业)中,原料是师傅的顾客供给师傅的。把生产限制在整个现有的消费之内,在这里是一条规律。因此生产决不是由资本本身的界限所调节的。在资本主义关系中,这种界限随着政治的、社会的束缚的消失而消失了,而在这里,资本还是在这些束缚中运动着,因此还不表现为资本。

  从手工业方式的经营到资本主义经营的单纯形式上的转化(就是说,在这里首先是工艺过程保持不变),就在于所有这些界限的消失,——而随着这种消失,统治和从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现在师傅不再是作为师傅的资本家,而是作为资本家的师傅。资本家的生产的界限,不再取决于他的资本的界限。资本(货币)可以任意跟任何种类的劳动相交换,从而也可以任意跟任何种类的劳动条件相交换。他本身可以不再是手工业者。随着商业的突然扩大,从而商人阶层对商品的需求的突然扩大,超出了自身界限的行会式经营本身必然会在形式上转变为资本主义经营。

  劳动者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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