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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大偷是违法还是见义勇为?

火烧 2012-01-05 00:00:00 网友时评 1034
文章探讨小偷偷大偷是否违法或见义勇为,引用多位法律专家观点,指出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分析小偷中止大偷非法行为可能构成见义勇为,但最终仍属违法。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小偷偷大偷是违法还是见义勇为?

  据我所知,非法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年制定物权法时,众贤达们信誓旦旦的说:

——“有一些同志在讨论当中认为对私有财产应当进行明确的界定,并认为有一些人的财富不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所以不应制定法律来保护私有财产。其实这个问题在物权法草案中讲得很清楚,法律草案中有3条对私人财产进行界定,强调保护的是合法收入、合法财产。从法律条文来讲,草案并没有对不合法的收入予以保护提供任何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柳斌如是说

—— “一般来讲,制定各种法律保护财产时,前提就要求财产合法。法律是不保护非法财产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英凡如是说。

——“在谈到物的所有权时,在法律上一定是讲其合法状态,只要谈“权”,法律上所有的权利都是指合法状态,而不是指非法状态。”——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如是说。

——“在物权法草案中已经规定得非常清楚,就是物权必须是合法取得,才能够受到保护。对于非法取得的财产,如果已经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要追究责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利明如是说。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如是规定。

  好啦,基于上面各位贤达们的说辞以及宪法中刻意强调的“合法”两个字,我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非法财产在受到侵犯时,法律是没有做出保护承诺的。这个结论应该不会有人反对吧?无论是法律人士还是主流专家们,这个结论你们应该是没有办法否认的吧?得出这个结论让我欣喜不已,已经有些摩拳擦掌了——好啊!好哇....,周围那么多来历不明的暴富群体,老僧看着他们都流口水啊。根据法律精英们经常宣扬的:“法无禁止即许可”,大家还等什么呢?对于暴富者们的非法财产,法律已经明确表态啦——“不保护”,呵呵,那还等什么呢?

  不过老僧胆小,还是希望将问题搞清楚了再动手。根据逻辑,负负得正,非法为负,则非非法就为正;而根据法律,中止正在进行中的非法行为,应该算是见义勇为或则是正当防卫。那么,一个小偷去一个大偷的家里,偷了大偷从国家那里偷来的【非法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小偷的行为,“中止”了大偷侵占国家财产的“违法行为”,那么这个小偷应该算是见义勇为;如果小偷自认为是国家的一份子,他认为公有财产被偷盗侵犯了国家的利益,那么他这种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当然,最后小偷如果将偷来的财产占为己有,那么他就相当于从大偷那里偷来了“罪行”,他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大偷因为被迫中止了侵占非法财产的犯罪行为,所以他的罪责反而减轻了,大概俗话说“的破财免灾”就是针对那些占有非法财产的人说的吧。

  所以,问题是,小偷偷大偷,到底算不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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