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石:从毛泽东最早的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看伪作《心之力》
网络上屡传所谓毛泽东当年在一师写的《心之力》都是后人托伪之作,但仍然屡传不止——特别是一大票胖左笨蛋小爷。可就是不去读一哈《毛泽东早期文稿》——文稿中有小毛同学当年进一师之前的湖南高等中学就读时写的《商鞅徙木立信论》,这个时候的小毛同学还未得一师名师袁大胡子的点化调教!但这个时期他的作文已经得到了师生们的极高评价,远非伪《心之力》所能比拟!就这样的作文,袁大胡子这位严师仍然看不起瞅不上,硬是逼着小毛同学抛弃“康梁文体”,楞就是把小毛同学逼高了N多档次。
当年小毛同学要是交了伪《心之力》这样的作文,不仅怀中老师不会给他加高分,国文老师袁大胡子也会气得一个大嘴巴搁小毛同学脸上:为师调教你N年了,你丫还在写这般大喊大叫空洞无物的康梁文体啊,不成器啊不成器,气煞为师也。
要不各位瞅瞅在经名师袁大胡子调教前的小毛同学的作文儿?——
商鞅徙木立信论
(一九一二年六月)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典,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根据手稿刊印。署名毛泽东。
这是毛泽东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读书时写的一篇作文。原文无写作时间。作文纸折缝间印有“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字样,作者在题下写有“普通一班毛泽东”七字。毛泽东于1912年春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同年秋即退学自修,此文当写于1912年上半年。
国文教员柳涤庵阅后在多处写有评语,并批给同学“传观”。这些评语是:
“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
“精理名言,故未曾有”;
“逆折而入,笔力挺拔”;
“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力能扛鼎”;
“积理宏富”。
文末还写有以下总评:
“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落款为“涤盦六月廿八号”。
——请各位注意“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这句点评,并与伪《心之力》作一比较。
那个伪作,可是通篇“浮烟涨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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