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老八路”下
“文革”中的“老八路”下
——历史问题再审查
1967年11月21日,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2月15日,赵县革委会成立时,父亲在海河工地,好像被“遗忘”。或许认为他的工作关系虽然在赵县,仍然是“四清”中被免职的干部,自然不在考虑之列。
1968年8月父亲与母亲一起突然到北京我“支左”的大学看望我。这是我参军之后他们第二次一起到京看望儿子。看了父亲写的《我在文革中的经历》才明白,原来是在“清理阶级队伍”阶段,地区或者是县革委会把他召回,在接受“审查”之前从海河工地先回到家,之后与母亲一起到北京看我。
那时,看到父亲的心情还不错,与平时没有什么两样,我也没有异样的感觉。在晚饭后的散步中,那是与父亲交谈的最多的一次,但是,仍然没有谈到他的工作。没有谈到从海河工地回赵县和回赵县做什么事。因为我也没有多想、多问。
那时,各地因为“革委会”的成立,许多“靠边站”的老干部被相继被“结合”。我原以为他回赵县是重新安排工作。想不到的是,他回赵县是接受“审查”。
那时,他没有被“结合”进入县革委会,其实也能理解。“解放干部”,还轮不到他那样的已经在“四清运动”中被免职的干部。原因到底是什么,在档案中居然没有痕迹可查。他那样级别的干部的“解放”,或者是重新安排工作,严格说,应该是“地区”的事。需要那些先行被“解放”并进入“权力机构”的干部去做。这在一般人眼里,也很正常。
但是,那个年代,只要一沾“历史”问题的边,就是大问题。而中国革命的特殊情况,又是国民党,又是伪政权,各种斗争交织在一起,造成了许多人都有了“历史”问题。经过多次“运动”的“洗礼”,即使有了“结论”,当时又有政策,其实也不算数。其中许多人,到死都没有结论。有的郁郁而终,有的含冤而死。相比那些人,不能不说,父亲还是幸运的。
1968年,全国的“斗批改”进入了“清理阶级队伍”阶段。
在父母到北京看望我后不久,我曾作为军方代表陪不同派别的一个老师、一个学生去外地调查一个老师的“家庭”问题。因此,对于“清理阶级队伍”中的一些政策还有一些了解。
据石家庄地区志记载:“清理阶级队伍,是1968年6月底开始的。先搞地、县两级机关审查每个人的历史和对‘文革’的态度”。
“革委会”8月把父亲从海河工地招回,显然主要不是审查他对“文革”的态度,而是他的“历史”问题。
因为他对“文革”的态度,主要表现在他对赵县“夺权”的态度,表现消极,没有参与。更重要的是,他没有站在一派的立场上,“挑动群众斗群众”。这没有什么可审查的。而实践证明,他的“态度”,也没有什么不妥。
同样是“清理阶级队伍”,“各村有各村的高招”,反映的是领导的政治、政策水平甚至是人品的优劣。
如果在赵县揪出父亲这个隐藏在共产党内三十多年的“叛徒”或者是“自首变节”分子,那将引起怎样的轰动?那在赵县将是一件怎样的爆炸性新闻?那将是一件怎样的功劳?
如果想到这个“审查”的重大“意义”,那么,为什么“革委会”对他的“调查”那么“殚精竭虑”、那么“上心”,就可以理解了。
“历史”问题,在“文革”中对一个干部的杀伤力极大。许多为共和国的成立建立了历史功勋的人,由于复杂的经历和历史原因,包括工作和保密的需要,形成了所谓的“历史”问题,一般大都有结论。即使如此,却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新抖搂出来,折腾来,折腾去。有的因为时过境迁,知情人已不知下落和死活,而被长期“挂”着,被入“另册”,甚至被整死。通过对父亲的“审查”看,任何重大冤案的背后,不只是“案件”本身有多么复杂,而是有人想把“案件”引导向何处,做什么文章。但是,父亲“历史”上的那点事,放在一个农民身上就不是事儿。毕竟可以做的文章有限,空间不多。从对父亲 “历史”问题的审查可见一斑。
1.历史成了“问题”
对于父亲的“历史”,“文革”前在村里和母亲那里也影影绰绰地当“故事”听说过一点,那时,无心听,也无心记,根本就没有挂在心上。也只是听说在参加八路军之前,曾经被炮楼抓过,又放回来了。没有认为那是问题。因为在当时,一些村民被鬼子的炮楼抓进放出都是平常事,只当那是一个经历。而放出后第二天,又被抓进去,一起被抓的,还有我的外公。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看了父亲“文革”中写的“交代”材料,即1969年4月2日写的《关于我两次被捕的问题》的手稿。我第一次清楚地了解了父亲的所谓“历史”问题。
关于父亲历史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结论”,在他的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情节,与他的“交代”高度一致。也更能证明他的清白与无辜。县“革委会”和“专案组”应该也知道,只是他们不相信以前组织做出的结论。这种情况,在“清队”中具有普遍性。非得把历史“旧账”翻来覆去的翻,翻不出什么东西,也要办成“悬案”,在那里“挂”着。
关于父亲的被捕,到“文革”的时候,知道些情况的人,包括参与营救的人,多已经去世。想找到更多的证据,简直没有可能性。
在父亲去世,档案移交档案局之后,曾经去查阅他的档案。不但没有查到“文革”中专案组的外调材料和对他历史问题的审查材结论,而且连他认真写的“交代”材料也没有看到,却看到了1956年审干时的审查结论。其中的内容,没有看过自己的档案材料的父亲,“交代”材料与与档案记载虽然高度吻合。从中才知道了“历史”问题形成的原委,和正式结论。
当时炮楼的伪军抓他,与父亲说的有点出路。不像父亲说的,伪军是到村里要东西,偶然碰上。而是炮楼里的伪军头目,后成为当地臭名昭著的大汉奸,怀疑他“私通八路”。当他们知道父亲离家多日,约半年回到了家里后,专门派伪军去抓他。
这,说明敌伪据点对于村里的消息还比较灵通,应该说已经“注意”到他。也应该有人通风报信,否则,消息不会那么准确。究竟是什么人通风报信,为什么通风报信,自然无从查起。在当时没有被关注,以后更是无法考证。不过,这也说明他们早已经把父亲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他们这样做,其实也并非没有一点“根据”。
父亲被抓之前,周围有的村干部莫名其妙的“失踪”。区委为了保护干部,安排他与原党支部书记到据村十多里外的“解放区”打游击,实际是躲避几个月。他回到家的第二天,炮楼上的伪军应该是听到了风声,才派伪军去捉他。父亲听说伪军进村了,本来想到村外躲避,却凑巧碰上伪军,便被带到炮楼。村里的许多乡亲目睹了那一幕,有人很快告诉了祖母。祖母听说后,急忙去找村长。祖母并不知道村长是共产党员,也不知道他儿子居然就是村党支部书记。
由于村长就是共产党员,党支部书记被抓,自然积极、主动进行营救。
那时,我二奶奶还在世。她的娘家就在炮楼驻地。他的一个本家的兄弟常去炮楼干活,与炮楼里的伪军混的比较熟。她回娘家找这个本家,探听情况和疏通关系。这是看了档案,“审干”时的材料,才知道的。
或许是因为他年纪小,没有人会想到他能是共产党的村支部书记。或者没人能够提供他“私通八路”的证据。被抓后并没有“过堂”,也没有人讯问。
在村长和二奶奶娘家人的担保下,交了几百元的保释金,第三天就把他放了。
由于父亲离家“避难”之后,母亲就常常在外祖母家住,祖母也常回娘家住。母亲并不知道父亲回家的事,更不知道他被伪军抓到炮楼的事。
他从炮楼放出后,祖母让他去看母亲和姑姑。姥姥家距我村3里路,姑姑村距我村5里路,都在我村正北。他先去了姑姑村,会见了区干部。是不是专门去向区委的干部汇报情况,他没有提到。据推测,应该是的。之后到外祖母家看母亲,并在外祖母家住了一晚。
次日早上,还是那个炮楼的伪军,去外祖母村抓人,父亲连同外公及那个村的多人一起被抓。再一次被抓到炮楼。原抓他的伪军看到他就问,你怎么又被抓回来了。父亲说明情况,就被放了。过程就这么简单。
这就是父亲的“交代”和档案中记载的“历史”问题。这样的“问题”,在抗战时期的农村司空见惯。由于伪军经常到各村抓人,许多农民,包括外公,都有那样的经历。那时的外公,在村里是民兵,大舅已经于1939年离家参加了八路军。外公是不是因为这事被抓,不清楚,这是猜测。外公已与大饥荒那年,1943年被饿死。
2.居然成了“专政对象”
对于父亲的档案,当时不可能在县里的档案室。尽管如此,办案人员不可能不看。不看,就不可能知道他还有“历史问题”。如果看了,不可能不知道1956年“审干”中的结论。就那么几页普通的纸。其实档案中并且没有提供他们可以查找的线索。我看到的档案,只是一个表中的结论性意见。幸亏父亲记性好,对当时的事情还记得很清楚,他的“交代”与档案中的记载基本严丝合缝。
既然是“审查”,按说应该了解当时的政策。能够参与“专案”的人,在当时,应该是有些文化和政策水平,思路清晰,有些分析能力的人。他们从中到底看到了什么“问题”?
父亲在《我在文革中的经历》中说:“67年3月份我就去海河带民工去了。一直到68年成立革命委员会后,于7月间(旧历)回赵县搞斗批改,实际是受审查。回赵县后和造反派住一屋。后下乡当宣传队,实际是叫劳动,说到村叫老干部亮相。因我算要调走的死老虎,没点我的名。对Mxx(赵县本地人)”、Lxx(老县委书记)等老同志不断进行批斗。10月间,到农场叫办学习班,实际一面劳动,一面检查自己执行了那些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搞好秋麦收。后来叫我又带赵县海河民工上了工地”。去赵县海河工地是在1969年12月6日。
看到“和造反派住一屋”,说实在的,很受刺激。他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不过,在那敌我不分的年代,不同性质的矛盾常常被混淆的年月,也不奇怪。他们“先入为主”、“无罪推定”,显然,已经把父亲认定为“敌我矛盾”,单独看管起来。对他,这无疑是革委会对他采取的“强制措施”。
“四清”前,父亲的宿舍是一个套间。西边的里屋一间是卧室,外边两间是会议室。“四清”后,他已经不属于赵县的干部,但是,工作关系仍然在赵县,住所没有动,一直到他离开赵县。
父亲被“看管”,在我看到的时候,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仍然心情沉重。以前闻所未闻,显然他对母亲也没有提过这件事。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在他身上还发生过这样的事。
在通过“大联合”之后成立的“革委会”,群众代表,已经没有多大的能量,更不起主导作用。“革委会”中是不是有人借“清队”把他整一顿,甚至揪出来,亦未可知。事实让我不会怀着善意去揣测他们。
革委会把他从海河工地招回即看管起来这个事实足以说明,革委会已经推翻了原来关于他“历史”问题的结论。不仅认为他的历史有“问题”需要重新审查,而且认为他的历史问题严重,这才按照“专政对象”对待,才对他采取那样严厉的监管措施。那决不是为了他的安全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其实,即使是在当时,这也并非必要程序和必要措施。这个“保安”措施实施了多长的时间。不得而知。那年6月份从部队探亲,去赵县看望他的时候,他的卧室外仍然是多年前原来的摆设,没有住人的痕迹。说明,在此之前就已经被解除。应该发生在“专案组”的办案人员在进村调查取证期间或者之前。
“历史”问题,一般是老问题,经过组织审查过,甚至不是一次的审查。除非问题十分严重,可能逃脱者外,“审查”一般是在“背靠背”的状态下,即对当事人不采取特别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革委会对他采取的“措施”,应该是反映过度。
县“革委会”那么做,显然是在主观上认为父亲的问题严重,先给一个“下马威”。否则,他们完全可以继续让他在海河工地,或者在“学习班”背靠背的审查。这是审查干部的通行做法。
那时候一切权力在“革委会”,经过“四清”、“文革”的“重新洗牌”,那时的父亲不过是县管辖下的一名普通的“编外”干部。他的命运,就握在县“革委会”那些握有权力的人的手里。
如果父亲自知自己罪孽深重,罪责难逃,想自杀或者逃跑,还能够等到“清理阶级队伍”的时候吗?即使是为了家庭,他也不会去做那些愚蠢而不理智的事。再说,就他那点事,他应该是心知肚明,再审,也审不出什么名堂。
从父亲战争年代的回忆看,父亲颇有些身手,那时候也并不老,还算处于中年。区区一个或者几个“看护”能奈他何?他却默默的接受了现实强加给他的一切甚至是屈辱。唯一的解释是,他相信自己的无辜,也相信党的政策,除了接受现实,耐心等待,别无选择。
我曾真切的在梦中梦见去赵县看望他时候的情景,记得是那么的真切。甚至连我也常常不知道那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我去看他的那日,好像是一个下午,已经过了夏季。他住在位于柏林寺废墟西,马路对面原县政协那冷冷清清的大院里的一间西屋内。房子靠最南边,比较阴暗。两扇大门开着,没人看门。我一进大院,只见院内空无一人,非常空荡、荒凉。父亲并不知道我去看他。当走到院中的时候,他戴着一顶单帽,穿着平时穿的旧中山服,没有记风纪扣,很随便,从屋内走出来,看上去,胡子没有刮,头发已经花白,老了许多。与我每次见到他时一样,他微笑着,似是知道我要去看他。与以往看到我时的神态一样,什么话也没有说,始终只是微笑着,我什么也没有说。径直进到屋里。屋内窗下,放着一块睡觉的铺板,连张桌子,连把椅子也没有。地上放着个电炉子、电饭锅等做饭、生活的简单物品。拉的电线很凌乱,甚感凄惨。我进屋看了看,一句话也没有说,梦醒了,总不相信那是梦,总是挥之不去。后来,我曾经问过姐姐,她说父亲没有在那住过,而是一直在他担任县长时的那个屋里住。
我相信那就是梦,虽然我梦是那样的真切、清晰,一直难以忘却。在梦中,他毕竟是一人住在那里,并没有人监管、看护。现实比梦境更残酷。
按照“文革”中的政策规定,对于历史问题,有结论的,如果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和证据,要维持原来的结论。
说到底,父亲被抓进鬼子的炮楼,是在他当农民的时候。1942年参加工作时的审查不算数,1956年的审干不算数,“四清”运动中“清政治”时的审查也不算数。
当时的县“革委会”及其领导显然不想维持原来的结论。他们的行为说明而是想挖出一条大鱼,以证明他们在“清队”中的伟大成绩。这样的推测并非我的心理阴暗,而这在当时许多地方的“清队”就是那么干的。
看来他们非要发现点新问题,推翻原来的结论,以把他清除出“阶级队伍”而后快,至少也要多“挂”些日子。那样的人,在“文革”中,我见过。
“四清”工作团在“清政治”中,显然也没有揪住他的历史问题不放。赵县的“四清”整的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管当时如何认识和评价“四清运动”及当时“四清”工作团的工作,也没有看到他们在“四清”中关于父亲的结论。在对待父亲的问题上,“四清”工作团显然没有把父亲定为“敌我矛盾”、“专政对象”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只是,在他的档案中,也没有看到关于“四清”的只言片语。
“文革”高潮中的“造反派”没有把他当“黑帮”、“历史反革命”、“走资派”抓起来、监管起来。原因是什么,不知道。
“文革”中“夺权”后的“革命干部”曾抓他的“态度”,还没有对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对他还算“以礼相待”。对他这个“老干部”还有几分尊敬。
而“清理阶级队伍”却为“革委会”提供了抓他“历史”问题的一个“名正言顺”的重要机会和抓手。
3.难以寻觅的证据
任何案件的定案,都需要证据。要推翻原来的定案结论,不仅需要重新审查原来定案的证据,还需要收集到能够定他罪名的新证据。这点起码的知识,“专案组”的成员应该具备。
这些证据应该包括:
一是当事人父亲自己的“供述”。这个最容易获得。但是,他们连原来的结论都不信,怎么会相信他的自述?明显的是不相信。现在能够看到的是他在1969年4月2日的“交代”手稿。到底是什么时候责令他“交代”的,已不清楚。4月2日誊写出来的,还是4月2日上交的,已无从确定。据时间推测,应该是在办案人员经过“调查”,研究了“证据材料”和他的档案资料之后。
二是到关押他的地方找关押他的讯问纪录,如时间、地点、审讯笔录等,和找关押他的伪军寻找直接的证人,证明父亲是在何时、何地、因何事被关押、释放。这应该是定案直接证据:人证和书证。
可以肯定的说,在当时他们即使下足了力量和功夫,也根本无法做到。因为父亲根本就没有“过堂”,何来记录?何来书证?
而那些伪军,有些不是当地人,更不知道他们是那里的人,父亲并不认识他们。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镇反”,他们是什么地方的人,到那里去了,是死是活,无从知道。想找个那样的人证,谈何容易!他们或许努力找了,没有找到。总之,他们想找直接定父亲罪名的证据,基本上没有了可能性。
如果真的有一个抓他的伪军还活着,胡说八道,这还真的不好办。有些冤案,恐怕就是这样形成的。
三是找旁证。找知情人或者说经办人。这只能到我村和我二奶奶村,即伪军据点所在地去找。
而那样的人,在“文革”或之前就多已去世。还有一条线索,即曾经参与审查他历史问题的人。
父亲4天之内“两次被捕”的“历史”问题发生在他入党之后,在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的,那年他17岁。
按照父亲的“交代”,在他被释放的当天,就借去镇头村借看姐姐即我的姑姑之名,“找了区干部田x起”。按照常理推断,他去找区委的干部,应该是去汇报回村及被抓捕的情况。
在日伪占领,环境残酷的情况下,发生在一个村党支部书记身上的这样的事,区干部田x起知道后不能不向区委汇报。在那种严酷的情况下,区委不可能掉以轻心,不进行了解。
父亲在被放出后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直至1942年正月奉调参加区小队。这足以证明,他的被捕没有引起后果。也证明区委仍然对他的信任如初。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在参加革命队伍后,特别是在战争年代,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没有辜负区委和各位信任他的生死与共的战友和领导。
1956年的“审干”的时候,有的当事人,包括参与营救的当事人还有的健在。 组织审查后已经有结论。相信“四清”运动中在“清政治”的时候,那个重要问题,也一定重新审查过。
实事求是的说,那时候,“宁左勿右”的倾向已经显现。对于“历史”之类的问题,没有人敢“包庇”。尽管如此,一般说对干部的审查还属于正常审查。不是重大而复杂的问题,不会采取“隔离审查”,或者“停职审查”、“离职审查”甚至“监视”的方式。
这个工作,专案组应该已经做过了。在档案中却没有发现任何材料。说明没有获得他们需要的“证据”。这些材料,也可能因为没有价值而没有入档案,或者在什么时候被销毁。按说都应该留存却没有存留,而一般人没有权力销毁档案材料。只能有一种解释,是根据某种“文件”,或者“权威”的“讲话”统一销毁的。
当时的伪军,到村抓人是常事。或许就是为了敲诈,以“私通八路”为名,把他送进了班房。有人担保,钱到,人就被放出来了。这是当时的通常做法。
在当时,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不要说伪军,即使是村民、自己的亲人,也不知道他这个“未成年人”是共产党的村党支部书记。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他就是一个普通村民。在某些年长人眼里,他甚至还是个“毛孩子”。如果说与其他村民有什么区别,听乡亲们说,他自小就胆大。
再说,他的被捕,不是因为谁的出卖,不是因为伪军掌握他私通“八路”和是共产党员的证据。充其量是他离家比较久,人们不知去向,伪军怀疑他“私通八路”而已。如果伪军确实掌握他“私通八路”的证据,可能是另外的情景。
父亲被捕的原因、情节、保释过程在当时很一般,与当时被捕的许多农民群众是一样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农民。
可以肯定的说,在当时,不但村里的人,即使是区里或者1956年“审干”的那些人中,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父亲的“历史”有问题。二十几年之后的办案人员,不会比前人更有能耐。事实上也是这样。
县革委会的办案人员应该清楚,如果父亲真的叛变和变节,伪军一定会有行动,村里一定会有动静。不知道多少人会受到牵连。事实上,村里没有因为他的被捕而发生任何变化。特别是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的审查,证据材料应该说够充分的了。更主要的是,经历了区小队的残酷的战争考验,都充分证明,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在“文革”中,无论如何调查,获得的证据不会比当时多。
如果革委会中有人借审查之名,怀着阴暗的心理,做题外文章,他阻止不了。其实,由于他们有“合法”的外衣,有“正当”的理由,谁也奈何不了他们。只能听天由命,顺其自然,让时间去证明。
可以肯定的说,父亲并不怕审查,因为他已经经历了多次审查。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最清楚。就他那点事,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由于没有“同案犯”,没有“知情人”,即使想找一个诬陷他的人,办成“悬案”,长期“挂”起来都很困难。
按照当时的政策,对于历史问题的审查,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原来的结论不变。
而办案人员,虽然千方百计地想挖掘出能够改变原结论的“证据”。不知道忙活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到头来,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4.实事求是的“老党员”
这是县专案组的外调人员到村里调查时“抓住不放”的抗战时期的村干部,“老共产党员”。当时已经躺在炕上,病入膏肓的普通的年老农民。那时,他虽然已经“脱党”,听了他的故事,仍然让我肃然起敬。
“专案组”的办案人员到我村搜集关于父亲“历史”问题的证据,这本也无可厚非。让人包括理解的是,有人提供的有利于父亲的证据,办案人员并不相信。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找到过知情人。他们或许认为,只有在村里,才有可能找到“新”的、足以推翻原来的结论的证据的。那是他们的最后的希望。这才一次次去村里调查。想侥幸挖掘一点他们想要的证据,却是一次次失望,幻想也在这里破灭。
1969年6月9日,是我参军4年之后的第一次探家。那时我正在北京XX学院军宣队。那次探家,在与伯母田改(父亲去区小队之后,她接任父亲任党支部书记,解放后,从我记事就一直任村公安员)伯父(曾任村武委会主任)聊天的时候,才知道父亲被捕的事情。她也在那时比父亲还早,被关押在炮楼里,出出进进都看的到。父亲被放出时,她还被关押着,也应该算是父亲被捕的见证人。别的,她也证明不了什么。作为村公安员,赵县专案组的人员到村里去调查,一般都是她接待,那是她的工作分工,是她的职责。
为了调查父亲的被捕问题,赵县革委会曾经多次派办案的人去村里进行调查。结果是提供的证明材料都不能令他们满意,或者说不符合他们的需要。因为,当时村里知道他被炮楼抓走的人,还有几个。知道实情的人,却没有了。
据田改伯母说,村里没有接待过像赵县那样的外调人员。
最后一次,伯母田改说:她已经懒的去支应他们,让他们想去谁家找谁调查就去谁家找谁,任凭他们自己去找谁。
说到此,不能不说,也是令我肃然起敬的抗战时期的老村干部、老共产党员冯X雨。
当办案人员了解到村民冯x雨——的情况后,引起了他们的极大的兴趣。
听伯父说,在“土改”中,那些抗战中的一些老党员,包括冯X雨等许多古稀老人,在“搬石头”中被搬掉。这是第一次听说他们当年都是共产党员,让我感到很吃惊。在此,只能称他们为“老党员”,他们甚至比父亲入党还早,应该是村中的第一批共产党员。
伯父的说法,在父亲的回忆中得到证实。从父亲的回忆中,我才知道,冯X雨是父亲离开村党支部时在世不多的党员之一,而且是党支部组织委员(兼财政)。对于父亲的被抓和在炮楼被关的情况,并不在场,也的确不知情。难怪调查人员在他那里“挖”不到“宝”。
如果说向炮楼的伪军交赎金,村长应该找他这个在村管钱粮的干部。父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抓到炮楼两三天,他也肯定会知道。其它,大概也就提供不了什么了。
那时的冯X雨,伯母说,身体已很不好,因病重卧床不起。事实上,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为了从他那里获得他们想要的情况,最后一次进村,竟在村里住了月余。这应该是想在他去世之前为了“抢救”材料而去。为此,专案组的人员却全然不顾他的身体状况,天天去他家里,结果仍然一无所获。
这一方面反映了办案人员为达目的,不惜无休止的去打扰一个将不久于人世的重病老人,另一方面也恰恰说明这个抗战时期的老党员、老村干部实事求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朴实态度,没有迎合他们,胡编乱造,提供他们所希望的,可以定案的证据。否则,何必天天去!
直到有一天看到他家的门上挂出了“门头幡”,(我们那里的风俗,家中有人去世的标志,相当于“讣告”,以昭告村民。)知道他们找的那个老人去世了。在村里住了一个多月,居然连基本的礼仪都不顾,与村干部连个招呼都没有打,才无趣的、悻悻地不声不响的狼狈溜掉。这也说明他们没有获得哪怕一言半语的书面材料,自然也用不着到大队盖章与接待他们的村干部告别。此后就再也没有到村里去调查。
其实,关于冯x雨,由于离家几十年,儿时的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与他的女儿虽然曾经是同学,即使相见也已经难相识。但是,这件事,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乡亲,这是乡宜。对于父亲,不愧是同志,一个有原则的好同志。
据推测,这事应该发生在1968年秋季。父亲从海河工地回到赵县以后。因为那年七、八月份父母到北京去看我时,母亲没有提这件事。
如此“调查”,也许并非办案人员的本意。定案的决定权也不会在普通“外调”人员的手里。他们一次一次的奉命去我村调查,或许是每次的调查都不能令主管领导满意,不得不硬着头皮一次次去调查。如此“调查”方法,闻所未闻,在全中国的“调查”队伍中,恐怕是绝无仅有,偏偏让父亲碰上。
也就是在这次聊天中,母亲还说了一件事。父亲回村探家,有乡亲晚饭后去家里看望父亲,两人坐在炕上喝水聊天。那时家中有暖水瓶,从记事,就没买过茶叶,喝的就是白开水。都是关系不错的乡亲,家家如此,没有那么多讲究。
父亲毕竟是打过游击的老战士,耳朵很灵,尤其是在夜间,警觉非常敏感。他好像觉察到了什么,向窗外说:“谁在房上?屋里来坐吧”。房顶上有人答道:“不了,没事”。于是无趣的走了。母亲听的出,那人就是企图向办案人员提供让他们感兴趣的线索的人。办案人员走了,却留下了一个“线人”探听消息。其实,那个人岂是干那活儿的料!
这事发生在父亲仍然被审查的过程中,应该是在办案人员撤离村子之后,也应该是在父亲被解除看管之后。否则,他们不会批准父亲探家。
这人在村里很有些“知名度”,同属一个生产队,平素也没有矛盾,说话倒也很客气。主要是,他根本就不了解父亲被据点抓进放出的情况。充其量他可能以为父亲在外真的“出事”了,于是极力向外调的人员献殷勤。虽然想积极表现,不过是想出点风头,在那些急于抓到证据的办案人面前逞能,显摆显摆自己的能耐而已。他那点事,调查人员不清楚,村里人却都知道他是个什么人。
他能够向办案人员提供的,充其量不过是些“听说”,“谁可能知道”之类虚无缥缈的情况,以迎合那些抓不住真凭实据,想靠“捕风捉影”侥幸捞到一点油水的办案人。
外调人员不知道他的“底细”,却信以为真,像是挖到了宝。他的积极“表现”,让办案人员多往村里跑了好几趟。到头来,不过是猴子捞月亮,被这个没有文化的老“光棍”耍弄。不,是“运动”了一番。猴子捞月亮,也只在一口井里捞了一次。而那些办案的人却到我村这一个地方捞了好几次。到头来,结果一样。
由赵县到我村,开车的距离大概只几十公里,肯定超不过100公里。如果开车,即使是路难行,充其量,不过两个小时。即使绕道石家庄市乘火车,也就一天的时间。对于父亲的历史问题,活着的人,就那么几个,找几个人了解情况,快则一两天、两三天,慢则四五天足矣。
看来,当时“革委会”中的一些人并不想轻易放过父亲,不急于把问题弄清楚。或者说,弄清楚了并不急于结论、定案。
按照当时的政策,问题弄清楚了,就不能总是“挂”着。而像父亲这样的干部,进入县革委会,“革委会”中的有的“革命领导干部”恐怕未必乐见。即使不安排进县领导班子,恐怕也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父亲当年4天之内两抓两放。伪军若知道他是共产党员,而且是村党支部书记,岂不是抓住了一条大鱼,岂肯轻易放掉?还留着几十年后被共产党抓?
当年的伪军,对于父亲这条在当地不算小的“鱼”,抓住了又放了。三十年后,有号称共产党人的人,再次想抓他这条大“鱼”,以震动一下全县。无奈,还是没有抓到。
当年的伪军虽然是次两抓他,不过是在四天之内。想不到,近三十年之后,却被审查了一年多。到底看管了多少时日,无法推测,可以肯定的是,应该在N个四天以上。
在“造反派”夺权的时候,没有揪他的历史问题。父亲肯定预料不到他的“历史”问题竟是如此“审查”。
一个简单明了,历次运动有结论的人,却被揪住不放,一审就是一年多。是他们的智商低,失去了常人都有的起码的判断力,还是没有能力?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承认自己的智商和能力有问题。唯一的解释就是别有用心。
经过几十年的观察,在任何时期,政策的执行情况都因人而异。一个人的历史轨迹或者说命运常常因为一个人而改变或者发生转折。其中固然有党员、干部的认识能力和对于政策的理解有所不同。毋庸置疑,也有某些党员、干部党性不纯,人性的丑陋,玩“怂奸坏”,许多事常常坏在他们手里,败坏共产党的声誉而却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他们借助的是“清队”的正当名义,行使的是权力机构的正当权力,即使没有查出什么,对于他们又能担当什么责任?有什么损失?有人焉知不是靠那步步高升?
同是共产党员,对问题的认识可以不同,做法不同。或许本来就不是一路人。这,不是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
1969年12月6日,父亲被派往海河工地,并从张家口万全县我所在的部队驻地特意去看望儿子,在部队驻地农村中低矮而狭窄,只有一炕的民房内,仅居一晚。据此判断,对父亲的“历史”问题的审查结束了。
5.重获任命与调离赵县
1967年3月,在“文革”的高潮中,在许多当权派挨批斗,靠边站的时候,他去了海河工地。那时,能够有一个工作做,哪怕是“临时”的,也足以让人感到宽心。当时,我是怀着那样的心情看待他去海河工地的。无论是他离开县长的位置去“四清”,还是临时去“海河工地”,从来没有认为那是对他的惩罚。因此,在思想上从来没有引起波动,不曾对他有牵挂。
当回首他的那段往事的时候,对派他去“四清”的领导,特别是要他去海河工地的领导,仍然心存感激。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而有权力调动他的,不可能是赵县的领导,应该是地区的领导。他们在有意与无意之中,让他避开了“文革”中那最令人难堪、难熬和未卜的日子。
对于父亲的审查,从1968年8月起,到1970年初,一年多过去了。
父亲说:“70年2月5日,因我在文安县王村海河工地,叫回来,明确我为县革委副主任”。
看了“赵县志”才知道,这时父亲并不知道,他已经于11月就被任命为赵县革委会副主任了。他12月去海河工地时,应该是赵县革委会副主任了。不过,在他的档案中,并没有看到任命文书。
“九大”之后,一些曾经被打倒或者“靠边站”的领导干部被重新安排工作。我原以为那次去海河工地是对他历史问题的审查已经终结,没有查出问题,又是受地区委派去海河。仍然是临时派遣,说不上是重新安排工作。
看了父亲写的自传才知道,那次去海河工地不是受地区的派遣,而是由县 “革委会”安排他在寒冬只身一人去赵县的海河工地。
不清楚那些决定他在隆冬季节去海河工地的领导是一种什么心态。难道就是因为他曾经在海河工地工作过?在工作上便于与地区协调?我宁可这样想。
12月,正是寒冬,当赵县革委会派他去海河工地的时候,据推测,县革委会的领导应该知道了地区对他的安排和决定,起码这种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他除了说是去海河工地,什么也没有说,甚至没有说是县里派他去的。
石家庄至赵县不过50公里,任命书在路上耽搁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父亲才有机会在12月初绕道张家口,到部队去看望我。那时,我到张家口不过3个多月。由于他的看望,也才留下那一张唯一的,也是最早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与父亲单独在一起的合影照片,否则,我连与父亲单独在一起的合影也不会有。这只能说,是冥冥之中上帝的安排。这样的揣测虽然滑稽,而现在,我宁可这样解释那纸没有多少意义的任命书为什么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蚂蚁般的速度传递到不到百里之外的赵州古城。也许,他在去海河工地之时,就知道了审查结论,只是不知道任命而已。那时看到的父亲,的确已经显得有些衰老,也显得很憔悴。
父亲二赴海河工地,与第一次的心情肯定是不同的。对于父亲,有工作做才是最重要的,其它都算不了什么。
算下来,从“四清”县长岗位上靠边站到被正式任命为县“革委会”副主任,时间过去了5年多。那是他最为年富力强的40到45岁期间。
重新安排了工作的父亲,只能说,工作算是稳定了下来。
1970年2月,走马上任赵县革委会副主任。经过“四清”,经过“文革”,经过近10年的地方工作,由正县级又回到了1954年刚转业时的起点,甚至还不如。毕竟,进入县委常委是在一年以后。不过,在当时情况下,一个在赵县被免职的“塌台干部”,在那么多的新老县级领导干部中,在县级领导岗位上还有他的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到这时,像他那样1938年入党的县“副主任”不要说全地区,即使是全省,还有几人?像他那样资历的人,要不是年轻一点,多已经退休了或者安排个“闲职”准备退休了。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战斗未有穷期,被重新任命,不过是新的征程的起点。那些能够坦然面对残酷现实的人们,也许才有可能坦然地走向未来。
“在71年夏天,常委小整风,军队干部调走,我兼管政治,抓落实案件。好多人找落实政策,当时主要领导不下决心搞不成,要求离开赵县”。
这是看到的他在一页纸上的一段话。孤零零的一页纸。这才知道了他离开赵县的原因。他提出离开赵县的时候,母亲应该还在农村,没有到赵县安家落户。
要求落实政策的人们当中,肯定多是他认识的人或者熟悉的老下属。这反映了在落实政策问题上他与主要领导领导之间存在着意见分歧。
落实政策,不只是涉及干部。在当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落实干部政策,更是一件非常棘手、非常迫切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的确是主要领导的意见和态度至关重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原因,应该都懂得。
既然与主要领导因为工作产生了意见分歧,是非不必论,没有人去论。调动主要领导事关“大局”,也事关“领导”,甚至事关方方面面,其中大有文章,一般人可能都懂。只有把父亲这个在赵县工作的时间最久,最熟悉赵县的情况、“结合”进领导班子不久,与他们没有共过事的次要副职调离。不过,这次地委体谅父亲,父亲要求调走,于是就被调离了。
据《正定县县志》记载,1972年1月,被任命为正定县革委会副主任。
当父亲调离赵县之前,承蒙地委领导过问,母亲由老家农村迁居赵县。在赵县,父亲与母亲结束了三十年两地分居的生活。算是在赵县十几年中得到的组织的唯一“照顾”。这种照顾,对于母亲,毫无疑义。因为,因为母亲的农村生活比城镇生活丰富的多。即使没有“农转非”,父亲也养得起母亲。
一些人在知道父亲调离赵县的消息后,母亲说,当时许多人挽留父亲,想到地委反映他们的要求,都被父亲制止。父亲是理智的。一些人真的要那么做,没准还以为是父亲鼓动的呢。对于父亲,那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显然是“帮倒忙”。
母亲到赵县时间不长,她就听说,有人说冯县长在赵县怎么有那么高的威信。说那话的当然不是县里的一般干部。母亲对赵县的干部不熟悉、不了解,自然不知道是谁,属于“说闲话”之类。我相信说那话的人并无恶意。他或他们在赵县才几年?由于年轻,他或者他们或许没有见过像父亲那样的干部。他们或许是在赞叹。不管是什么心态,折射的恰恰是对父亲在赵县工作的一种肯定。毕竟,父亲在赵县计11年。
不管一些人怎么看父亲,他从在赵县担任县长到“四清”结束,没有“清”出他什么问题。这足以说明他在担任县长期间奠定了群众基础。这种群众基础在“文革”中的狂风暴雨中得到了体现。各派群众和群众组织都没有“揪斗”他,他也没有在群众大会上被批斗或者陪斗,甚至连公开检查也没有做。这样的干部,这样的状况,在当时应该比较少见。说他在赵县有一定的威信当无问题。
赵县的干部群众没有忘记他。在他去世后,由于只想由在市内的亲属搞个简单的告别仪式,并没有通知居住在石家庄之外的亲属。赵县的一些干部知道后,仍然远道而来,参加了他的遗体告别。虽然我都不认识他们,但仍然谨记心中。那是赵县人们对他的一片情。
调离他工作和生活了10多年的赵县,显然是为了工作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得失。
“文革”已成为历史。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对那场“运动”,没有感性认识,他们的头脑中不过是一些概念和被灌输的观念。对于父亲,尽管想做客观记述,认识却是主观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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