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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7年 庭审实录

火烧 2016-08-05 00:00:00 舆论战争 1025
周世锋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庭审中其认罪悔罪,未提出上诉。案件涉及组织非法聚集、网络炒作等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8月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公开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被告人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接受法庭审判,认罪悔罪,不上诉。(央视记者李文杰张李彬)

  今天的庭审从早上8点半开始,整个庭审过程非常顺利。周世锋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公诉人指控,2011年以来,周世锋以该律所为平台,纠集一些不法律师,专门选择热点案件和事件进行炒作,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组织、指使该所行政人员吴淦、刘某某等人,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比如,在2014年底,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该案已经法院调解结案。被告人周世锋指使该所的吴淦、谢某某前往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炒作这起案件。去年1月份,两人在当地政府、检察院、法院等地张贴大字报,驾驶贴满大字报的车辆在法院内外滋事,并通过互联网恶意炒作,故意制造谣言抹黑法院。在去年2月份,周世锋还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聚会,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法庭调查阶段,法院依法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通过证人证言、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周世锋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并与“死磕派”律师、非法宗教组织人员、职业访民等相互勾连,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周世锋的辩护律师也发表了辩护意见。

  在最后陈述时,周世锋表示了忏悔。之前控辩双方发表意见时,也都认为其具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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