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变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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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变种在中国 |
作者: 李振诚 日期: 2005-03-21 10:11
新自由主义变种在中国 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常务理事 李义鸣 新自由主义竟然会逐渐演变成中国社会的主流,这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人们还难以想象,不敢冒然断定,可现在确实是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了。 新自由主义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后产生了极大的变异,已经成为打上中国烙印的新自由主义变种。这种新自由主义变种正在中国肆虐。它的发展趋势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已成为海内外有识之士所关注的一个焦点。 一、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变异 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主要是通过3条渠道进行的。其中一条主渠道是80年代以来陆续到西方国家留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回国后走上大学讲台或进入政府、研究、出版等相关机构,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讲授、传播西方经济学,特别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老一代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者陆续离退休后,一大批对全国全局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教学、研究机构和报刊、新闻出版机构的主导权被那些留洋学者所接管。他们利用夺到手的舆论阵地和工具,彼此互相呼应,极力宣扬新自由主义而贬斥马克思主义,进而影响政府和企业的决策,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起主导作用,使新自由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成为社会主导性潮流。那些较早留洋的学者也就遥身一变成了受人宠捧的著名经济学家、硕士和博士生导师,在中国本土培训出一批又一批灌满新自由主义的接班人。 在中国传播新自由主义的另一条重要渠道是身居国外、境外的名师学者直接充当政府顾问,到中国大学讲堂直接灌输、推销新自由主义,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张五常热”,从而把新自由主义神圣化。那些主流经济学家也就成了当今中国的神甫。他们垄断了经济学和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话语霸权。 张五常最近还说,1988年弗里德曼在与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交谈时说过,国有企业的主要困难是:使用不是自己的钱不会像使用自己的那样小心谨慎,所以与私企相比,国企的成本总是高于私企,国企的效率总是低于私企。这是一条“黄金定律”。在张五常看来,中国的许多国有企业即使白送给人家也是没人要的;“最近几年国企卖得出去,是因为地方政府保证转手后买家可以随意解雇职工,而被解雇职工的补偿由地方政府负责。”“在自由竞争下,国企的资产不会流失,但会输光。”(《经济学消息报》2004年10月15日) 笔者新近接触过一些被灌满新自由主义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他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观点全是错误的、浅薄的,并且只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作用。所以,他们认为马克思比希特勒还坏,而弗里德曼、科斯、张五常等提出的“黄金定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很显然,这种思想观点并不是这些硕士生、博士生自身所固有的,而是直接来源于以张五常为代表的那些主流经济学家的。因为张五常之辈就是到处明目张胆地向大学生灌输这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 在中国传播新自由主义的第3条渠道是利用直观且覆盖面极广的影视新闻媒体、文艺和广告等向大众尤其青少年渗透新自由主义,使听众耳闻目染、麻木不仁、轻信新自由主义,习惯于新自由主义的社会生活方式。 新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够迅速在中国传播,以致演变成社会主流,显然是由于它迎合了握有国家、社会和自然的重要资源且渴望借改革开放之机暴富者的需要,具有很大的诱惑性和欺骗性,而且一步紧跟一步地填补解放思想、反“左”和破除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理解”过程中所留下的空白。而正当新自由主义盛行,主要传播媒体被新自由主义者操控时,一些权威人物强调、号召应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剩余价值理论进行再认识,因而造成舆论一边倒,致使马克思主义的这一久经考验的权威理论遭到恶意否定,主流媒体拒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批驳文章(当时笔者的文稿就遭此厄运)。 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崇尚自由市场经济和以新自由主义为导向的经济全球化,极力贬低、限制国家计划和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主导、主调、主控作用,并且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同这种私有制相结合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模式。这种体制模式要求对原有的国有经济或公有经济进行私有化改造。但西方国家推行私有化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进行,先把公有企业推向市场,变成可流通的资产,然后按市价进行公开、公正的产权转让,使公有资产由有形资产变为无形资产。而新自由主义在中国传播,成为事实上的经济体制改革主导方向后所导致的私有化进程中,基本上是在无正规的规范,、无公序、无严格监管保障机制下进行的,即以“探索”、“摸着石头过河”为借口,以“坚持改革开放”这种政策上的合法性来对抗宪法中“公有资产不可侵犯”这种法律上的违法性,由企业管理层与主管政府官员联手策划,实行暗箱操作,以低于市场1/10~1/100的价格,,将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产权,因而导致国有资产或公有资产严重流失,工人失业,社会急速两极分化。其结果并非民主社会主义或自由资本主义,而是带有封建专制性的裙带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 政府要求企业公有产权转让前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认可。然而,正是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职工面临着下岗、失业的压力,职代会已经变成有名无实。因为企业管理层和主管政府官员在实施企业改制的暗箱操作过程中,自然是事先与政府公检法部门打好招呼,要求他们加强监控,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并许诺给他们相应的好处。只要用“反对改革”这顶帽子,把职工群众中敢于挑头闹事的分子施加足够的压力和监控,一般的职工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处于弱势地位,面临被“一脚踢”的厄运,都明白参与抵制、闹事,就连“一脚踢”时可得2~3万元这点可怜的份儿也会化为乌有。工人在改制过程及改制后,事实上已经由主人翁变成“主人空”。笔者亲自听到被“一脚踢”的工人说:“我过去热爱共产党,26年来忠心耿耿地为党和国家出大力,做贡献,而现在被‘一脚踢’,改革不但没有增加工人的权利反而丧失原有的权利,所以现在我恨共产党。”他们把推行新自由主义变种而导致的恶果这个责任归之于共产党领导。其实,这正是西方某些谋略家们极力在中国兜售新自由主义变种所要达到的一箭双雕的目的。 西方国家推行以新自由主义为导向的经济全球化,其所遵循的首要法则是实用主义和双重标准:一面要求发展中国家和原社会主义国家无条件地全面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限制这些国家向西方国家出口,以名目繁多的借口实行本国的技术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西方国家在向别国推销新自由主义时并不在乎别国会导致权贵资本主义,而是恰恰相反,极力利用这种权贵资本主义和腐败经济来遥控别国,从中渔利。 由此可知,西方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和原社会主义国家推销新自由主义的必然结果是导致新自由主义发生极大的变异,从自由资本主义或民主资本主义走向专制、垄断、寄生、腐朽的权贵资本主义。 二、新自由主义变种正在中国肆虐 新自由主义一经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相结合,就走了样,变了形,其表繁华似锦,其内腐败至极。中国鼓吹新自由主义者口头上并不缺少“以人为本”的溢美之词,而本质上却是视人为蚁,为富不仁,以残酷压榨为本。 20世纪80年代中期,笔者曾有幸先后3次到当时闻名天下的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参观调查,写下4千字的观后感:《致富道与享富德》。笔者在文中比较了当时温州、苏南、大邱庄和北京窦店四种致富模式后认为,北京窦店致富讲正道,享富讲公德,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而大邱庄却是可看不可学的。 作为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致富应当走正道,享富应当讲公德,决不可重拾旧社会的“厚黑”沉渣,不择手段,只顾个人纵情无度地享富而不顾左邻右舍,不讲文明道德。 本来,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的统一;效率是公平的前提,而公平是效率的目的和归属,且有助于效率的提高。认为要讲效率就必须牺牲公平的观点,显然是违反辩证法的。当初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曾被大家所接受,可事实上却普遍存在只讲眼前的“效率”(表面上的GDP政绩,一切向钱看)而不顾公平(甚至不顾一线工农大众死活)的现象。 同样,坚持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是对立的统一。改革开放是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的国策。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执政之基和立国之本。从本质上说,改革开放就是要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力求最终埋葬资本主义,而不是要出卖社会主义,复辟原始、专制的资本主义。 然而,中国鼓吹新自由主义者却反其道而行之,始终遵循一条彼此心照不宣的法则。他们断定:效率与公平不可兼得,要效率必须牺牲公平。他们还断定:必须推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科学结论,认为搞社会主义只会导致国破民穷,而以新自由主义为导向的资本主义才是唯一可取之路。他们确认,搞资本主义只能让强势权贵阶层和精英阶层富裕起来,共同富裕是永远无法实现的,这也是一条“黄金定律”。因此,他们要求穷人们听天由命,遵从上帝的安排去忍受现实中的一切艰难困苦,如果存有仇富心理,起来革命造反,那就是天理不容、大逆不道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历史只能由奴隶主、地主和资产阶级来创造和推动发展,而奴隶、农民和工人阶级只是为自己生存而忙碌着,不可能对历史有任何的贡献,只配当贱人由权贵者来役使欺压。这套为富不仁的理论恰好迎合了握有各种资源的权贵阶层梦寐以求一夜暴富的需要,因而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得到了切实的实施,导演出了一幕幕人世间竟然具有如此天壤之别的无数悲喜剧。 应当说,在开始创业阶段,作为大邱庄致富带头人的禹作敏是有功的,有些方面是值得大家称赞和学习的。但是在有了声望、本应更加谦虚谨慎、奉公守法时,这位被称为满腹经纶的全国首富农民企业家在利用名声和某种似乎很神秘的非同凡响的政治信息,使大邱庄连连暴富、巨富后,在鼓吹新自由主义者的高捧和潜藏在脑子里的封建皇权思想大发作的双重推动下,却得意忘形、目空一切,以为可以像旧社会的老财主那样称王称霸、纵欲横流、雇佣行凶作恶,草菅人命、抗法、拒查、拒捕了。禹氏父子罪孽的败露,距笔者留文仅7年之隔,就被笔者文中所言中。如果当初能稍微听取笔者的忠告,禹氏也不至于那样快地惨败到如此地步。禹氏常说的两句话是:“为了向前看,就要向钱看”;“什么两个基本点,其实只有改革开放这一点。”禹氏所信奉、所实践的实际上就是新自由主义变种。 笔者的文稿《致富道与享富德》曾及时投给《道德与文明》杂志社,但由于当时大邱庄已被著名经济学家捧为像大寨、大庆那样的“又一个楷模”,且得到中央某些领导人支持,主编怕惹麻烦不敢刊登(直到7年后,禹氏罪案得到惩办后才补登了相关部分),当时只有《农民日报》社于1986年12月31日以简报形式,用《大邱庄为村干部盖别墅楼参观者有看法》标题,摘发了几百字的内参。此内参很快被人传给禹氏。随后禹氏向市委宣传部表露出对笔者耿耿于怀,以为笔者是在拆他们台,给大邱庄抹黑,因而对文里忠告不屑一顾。当时大邱庄盖9座豪华别墅楼(其中3 座归禹氏父子女3人所有),投入300多万,大概相当于现在的3000多万元。笔者在文中指出: “随着别墅楼的林立,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裂缝由然而生。”“与那富丽堂皇的数座别墅楼相对照的,是那厂房机器设备陈旧简陋、黑烟滚滚、工人每日长达12小时的高强度劳动。有些职工、尤其是女工,经常处在既图每月2000元收入又在生理和心理难以忍受的矛盾情感之中度过(其中一铅印排字女工对笔者说:‘不想在这里干了。’‘为什么?这么高的工资,别人想进还进不来呢。’‘体力难支,心理难受,日子难熬。尤其是来历假时,想稍歇一会儿喘口气或上厕所,就会被监工辱骂、脚踢。……’)。这种现象在创业之初实所难免,而当有了比较雄厚的资金积累后,不把它用于消除污染、更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缩短工时上,而在住房已经很宽敞的情况下还急着盖别墅楼,这就不能不使人有议论了。……少数干部住进别墅楼,就等于把他们同群众隔离开了,群众报恩思想一消失,干群之间的关系就有可能紧张起来,要继续推进事业就很难了。” 笔者在文中还指出,新自由主义精英的怂恿、党政思想政治工作的软弱和法治的欠缺是导致大邱庄扭曲的几个重要原因。像盖别墅楼那样的显眼事件,从中央到市县,有那么多的领导干部去参观,却无一人去过问和审计,人代会也不加任何制止约束。这怎么能不使乱子越闹越大呢? 从名义上说,当时的大邱庄还是集体所有制。然而从实质上说,当时集体致富只是一种陪衬和保护色,其中的主要产权和收入支配权已经归管理层所有了。当禹氏家族用黑社会手段整死人事件(据说被害人与一强势人物有亲情关系)被查办时,笔者曾疑问:“怎么不连带查办经济问题?”知情者应道:“涉及到6个部,怎么查?”据后来传闻,当时曾审计过,结论是:“把大邱庄全部财产收归国家后,还欠国家13亿元贷款。”由此可见,这个举世闻名的村庄还是一个谜,其内幕真相有待后人去查证揭穿。 一年前,有部名为《威胁》的电视连续剧,深夜先后在数家省市级电视台播出,笔者看了两遍,真让人触目惊心,久久难了沉思。它的主题是通过一家煤矿瓦斯爆炸后,围绕记者采访过程,暴露各类干部内部之间、他们与受害家属、记者之间以不同的心态行为而展开的错综复杂、你死我活的矛盾冲突及其间肇事者所使用的各种残酷手段、引发悲惨事故丛生的罪恶行径,从而极其真实生动、淋漓尽致地戳穿了新自由主义变种的权贵资本主义实质及其严重危害性。 2001年10月20日12时零8分,发生了官商私有股份制企业下属的、市长情妇承包的北山柳家窑煤矿1号井瓦斯爆炸特大事故。此后,这家溪平煤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高维权和市长黄象天、被内定为市长接班人的副市长夏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矿长邹长禄合谋,向上级政府和媒体隐瞒实情,将事故中死亡矿工70多人仅报只死8人(由特大事故变为小事故)。家住当地的女记者俞静受报社委托去采访却突然失踪(实被活埋于矿井),其夫迟立强和另一女记者杨茗莉受报社委托继续去采访。为了隐瞒真相,阻止采访,火化场受命造假,不敢向记者讲实情;深夜间,女记者被人装鬼恐吓,只穿内衣裤跑到男记者房间求保护,被立即拍照,并在媒体上公布“丑闻”;向支持记者的市委纪检书记曲家谦家属行贿并进行刀血恐吓,向市委书记林飞清女友行巨贿;还派假记者混入,当女记者杨茗莉和矿难家属李杏芳到矿井后,又企图将记者和难属活埋于矿井,只是在市委纪检书记曲家谦和国有制的溪平矿业集团总公司保卫处章处长的暗中保护下,俩记者才数次被绑、遭难后仍得以脱险;而当记者经历千辛万险找到被逼在深山躲藏的矿难家属,并在矿难家属李杏芳等帮助下于深井处拍照到70多个骨灰盒时,被害女记者俞静,即迟立强记者岳母家的房屋被点燃,致使其岳母和女儿烧伤住院,导致迟立强深感恐惧,不得不交出胶卷,只是由于杨茗莉坚定机智地及时把另一胶卷底片传给一家网站披露,才使真相大白于天下,使一伙犯罪分子得到惩处。 其间有几段对话说到了事件的本质。黄市长对林书记说:“高维权的公司是本市经济的支柱。你刚调来不久,如果把事情闹大了,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你也难以立足。”林飞清说:“高维权是一个巨大的地震源。”黄象天又说,“可想出一个不伤自身的办法,我会与你共渡难关。” 当林飞清迟疑不决时,曲家谦向林飞清提出:“是稳定大局为主,还是揭露矛盾为主?问题在于此事件与许多领导干部有牵连,市委的15辆轿车都是高维权给的。” 后来查明,不少市委常委受贿,其中常委甲受贿55万股,常委乙受贿63万股,常委丙受贿47万股。高维权的公司靠榨取矿工血汗获得的暴利,就是这样在小撮官商内部瓜分、挥霍的。不仅市长黄象天,而且副市长夏野、煤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高维权等都包养情妇,还雇佣一些女子放在由高维权情妇经营的九重天旅馆,作为把可利用者拉下水的性诱、性贿手段。 林飞清回应曲家谦说:“现在还没有证据,深查高维权公司,会打击经济,影响老百姓利益,这是个事关大局的问题。要讲政治!”而曲家谦认为,高维权案子不追查,对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个巨大的威胁,不能掩盖矛盾,就此罢了。 黄象天看到林飞清手软了,就对高维权说:“这下可放心了,林书记不是不识事务者。” 当晚林飞清难以入眠,一个不能沽息养奸的念头由然而生,半夜间把曲家谦找来再次商讨对策。当晚高维权等一伙人也在策划。高维权指使手下人说:“今晚务必把迟立强除掉,出手要狠;要不然,到明早一切都完了。”这显然是一场惊心动魄的你死我活斗争,究竟应当怎样讲政治? 夏野副市长对迟立强说:“不要以为死几十个人就那么严重,这是一件平常事,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个副市长大概是冷血动物,对矿工死活不屑一顾。所以迟立强对夏野说:“你是主管政法的,充满着血腥味!把权交给你掌管,是对党、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威胁。”为什么现在有些干部对工农群众如此冷酷?还要不要革命的接班人,怎样才能解决这种危机? 高维权情妇李翠英在因隐藏妹子杨茗莉记者而被高维权重打时说了一句:“你喝矿工的血!”高维权回应道:“你错了,是我养活了一大批矿工。”像高维权这种人究竟是建设者还是剥削者?应当怎样看待和处理有关剥削的问题? 此次矿难的原因是:矿道不牢,年久失修;通风管道少,使一氧化碳浓度加大;私企老板为击败国企,少投入,降成本,图暴利。每吨煤成本仅30元,而售价180元左右。黄市长情妇吴秋萍承包的一号井,本是禁开采区,国企安全保卫处章处长不断向上级反映他们乱采掘、不安全等问题,都被一些中间环节卡住了。他们认为,矿工后备军多得很,死一个矿工,花2~3万元就可以交代了。隐瞒特大事故图谋彻底败露,高维权被夏野毙命(灭罪证)之前说过一句真心话:“穷人的命还不如一块煤石。”难道强调“发展是硬道理”,为了GDP的“业绩”,就可以把矿工看成“不如一块煤石”吗? 此次矿难,绝非只是一种偶然孤立的现象。由于以电视剧形式展示给观众,难免有经过作者、导演加工或虚构的环节,但从整体上看,它是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的。就在此事故发生期间,同样的矿难事故不绝于耳。在《威胁》电视剧播放期间,又有一起类似于柳家窑那样的特大矿难事故隐瞒十几天后才被记者揭穿。最近又接连发生数起特大矿难事故:2004年河南省“10.20”大平矿难被困井下148人,死亡至少66人;河北省“11.20”沙河矿难被困井下矿工129人,死亡至少68人;陕西省“11.28”铜川陈家山矿难被困井下矿工166人全部死亡;2005年辽宁省”2.14”阜新矿难死亡高达210多人。据新加坡《海峡时报》(网络版)2005年2月16日报道,2004年中国有6000多人死于矿难,占世界矿难死亡总数的80%。香港《东方日报》2005年2月16日报道,中国每个矿工平均年产321吨煤,只及美国矿工产量的2.2%,而中国每生产100吨煤所发生的死亡率却是美国的100倍。此外,还有不少矿难死亡事故长期被隐瞒未报,仅河北省近期就发现至少有8起矿难死亡事故被隐瞒了。 与反映官商勾结图私人暴利而不顾矿工及其家属死活的《威胁》同一时期播放的电视剧,还有《黑冰》、《黑洞》、《黑雾》等等。这些电视剧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新自由主义变种对共产党、人民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等严重危害的客观现实。如果把新自由主义变种施虐的种种罪行都列举出来,恐怕用几十部巨著也写不完,其恶其毒之深之广,真是罄竹难书。 三、新自由主义变种仍会继续危害中国 新自由主义,是由于它既是国际垄断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也是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权贵强势既得利益集团的意识形态,是由于它在促成和维护这种既得利益的需要过程中而发生变异、泛滥成灾的。而新生的权贵强势集团正在不断拼命扩充、扩展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新自由主义变种必将依仗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所处的权钱强势地位而继续变本加厉地在中国横行、肆虐,不经过广大劳动群众在真正共产党人领导下进行持久不懈、坚忍不拔的顽强斗争,它是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 在经济领域,我们应当坚持四条准则:其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有学者认为,应当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提法,只要提以公有制为主导就可以了。这是企图动摇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谬论,必须坚决予以驳斥。试问:当公有制经济失去主体地位并继续被削弱而私有制经济继续恶性发展的情况下,公有制经济还怎么能够起到主导作用?其二,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取缔非法私有财产,严格限制巨额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像还在中学读书的王均瑶之子竟然继承了14亿元巨额资产,它相当于多少个连生命都不保的农民工一年的劳动收入?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还怎么能够体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三,在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必须坚持国家计划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严格制止把市场经济神圣化而极力贬斥国家计划作用的言论随意横行。其四,在处理对外经济关系中必须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这条根本原则,严格制止主张放弃民族经济和放弃增强科技自创能力提法的言论和行动。 在现阶段,只有坚持了上述四条准则,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否则必然会陷入充当境外、国外跨国垄断资本附庸的、官僚买办的权贵资本主义泥沼。在当今的中国,不继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这条光明大道,那就只会退回到权贵资本主义这条极端黑暗的魔鬼之道,第三条道路是不存在、行不通的。有些人极力渲染、钟爱民主社会主义或自由资本主义。其实,这两种主张的鼓吹者只不过是在通往权贵资本主义的改制进程中起到桥梁和托儿作用而已,它自身从未有过也永远不可能独立存在。 作者:李振城 2005年3月7日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眺园里7-3-203 邮编:300191 电话:022—23679060 E-mail:[email protect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