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得的打黑指标化
要不得的打黑指标化
据媒体报道,广东东莞厚街镇把今年定为“打黑除恶年”, 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规定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至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至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中国网)
厚街镇委书记黎惠勤在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上说,“厚街酒店多,流动人口多,外来帮派多,黄赌毒等诱发、滋生黑恶势力的社会消极因素多。黑恶势力的触角向镇里民生的各个领域渗透,从建筑、客运、物流、娱乐、餐饮、夜摊等行业,到生猪、肉类、海产品、豆腐、蔬菜、酒类批发等市场,都成为黑恶团伙觊觎的对象。”
这表明厚街镇的黑势力团伙活动确实很猖獗,镇政府也确实应该下决心,向黑恶势力犯罪“下重锤”,还百姓一方安宁。
但是,打黑还规定具体指标,年内至少打掉1个涉黑恶势力团伙,否则就是没完成了任务,又不免让人感到有点困惑。不知厚街镇有多少派出所,又有多少黑团伙,这样的指标是否与这两者数据相匹配。其实,稍微发散一下思维,就能发现“打黑”指标化荒唐之处,确实有派出所没发现黑恶势力团伙怎么办?尤其是有派出所发现2个以上黑恶势力团伙是不是要留着明年再打?
搞一个打黑指标,看似计划性很强,其实负面作用也很大。为完成打黑指标,有的派出所可能产生“黑打”现象,结果会导致打黑扩大化。同时为年年能完成打黑指标,有的派出所可能“点到为止”,真的留几个黑团伙明年打。
面对黑势力团伙活动猖獗现象,本该是发现一个立即打一个,越快越及时越好,如此才能产生“重锤”效应。如在全国打黑典范重庆,就不曾听说过有年度打黑指标之类的东西。
因此,“打黑”指标化是要不得的,在你有指标地打黑的时候,黑势力团伙却是在无指标地产生。另外,弄不好还可能把打黑变成“黑打”。
2011年3月16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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