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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前释放1396名刑犯是多大一桩人性政绩?

火烧 2010-06-2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江西提前释放1396名老病残刑犯引发争议,被质疑为政绩工程,缺乏法律依据,引发对人性化执法与法律执行的讨论。

江西提前释放1396名刑犯是多大一桩人性政绩?

司马平邦

前晚,在山东的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与来自武汉、上海和济南当地的3位嘉宾一起辩江西提前释放1396名刑事犯的事,节目里聊过,觉得不过瘾,且还有一些东西需要放到网上。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江西省监狱分别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式先后将1396名老病残犯人提前释放出狱,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这1396名老病残犯人包括:老年人632名,重病患者604人、残疾人160人,其中,年龄在75岁以上的有15人,年纪最大的83岁。

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为此给出的解释是,如果将这一政策简单理解为从监狱里放人是不准确的,应该定位为落实“宽严相济”这个基本的刑事政策,江西省在实行这一政策的时候,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是该省考虑最重要的因素;他还说,江西省在实行这一政策,今后江西还是要按照宪法和刑法的规定,常态进行。

我觉得,一宗涉及如此专业司法解释的事由,由省委书记这样的党政官员出来做解释,本身就让人怀疑有托“人性化执法”之名制造政绩工程的嫌疑,苏荣先生说江西将1396名老病残犯人提前释放,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这样的结论看起来美好,可能也只是官员们拍脑袋而已,似是说把人犯关进监狱可以“制造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对抗”,那是不是以后就不要把罪犯关进监狱了呢?

苏荣书记说“今后江西还是要按照宪法和刑法的规定”,将此措施常态化,但我还真的认真查过宪法和刑法,并不能为江西的做法找到合理依据。

所谓的人性化执法,其实更准确的表述应是“执法的人性化”,法律,才是当代中国最高的最广泛的人性,既然江西省的监狱半年之内提前释放了1396名刑犯,并说这也是执法,就应首先为此找到合理的法律支持,并在这样的执法过程中展现人性关怀――否则你说的人性,不过是借人性之名,做混淆法律的非法执法。

还有,宪法规定,中国的立法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最多有依据法律制订适应本地区的法规的权力,而如江西这样如此大规模提前释放刑犯的做法,在我看来是对被执行于全中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法律的另类干预,这对江西以外的其它地方来说,对江西以外其它地方监狱中关着的犯人们来说,都是种不公平,若依此即证明江西的做法更“人性化”,是不是可以反证江西以外地方的严格依法未提前释放刑犯就是“不人性化”呢?是不是中国其它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应提前释放相应人数的与江西所谓的老病残刑犯条件相同的刑犯呢?

倘真如此,一下子全国将有几万名未服刑到期的刑犯被提前释放――这到底是一道蔚为大观的人性光辉还是一场放虎归山的危机风暴呢?

中国的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是没有立法权的,当然更没有立法解释权,难道某些官员的权力和爱心可以超越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如果真是出于爱心,我觉得那也不过是种泛滥的非理性的爱心和人性。

说到人性,很多人觉得江西省的做法至少对那些被提前释放的老病残犯人是种人性关怀――但我要说的是,让没有服刑期满的刑犯提前释放,其实是对受害人的人性损害,刑犯入狱,必有其因,必经严格的刑事调查和刑事审判,但现在从江西省提前释放1396名老病残刑犯的事件中看,无论江西省强调对这1396名老病残刑犯的身份、身体状况和其它情况做了多么认真细致的核实,但终比不过当实公检法机关在审判每一个人犯时由单独的专案组做出的调查和取证更精细吧,所以,现在江西省一勺烩地推翻之前法院判决的做法,怎么看都显得草率和潜伏危险性。

这种做法,对当初依法对该刑犯做出判决的法官们首先是不尊重――如果法官们当初知道现在刑犯因为年过60岁或70岁就可以被提前释放,何必要对他们做出超过这个年龄界限的判决呢?

更有甚者,江西省提前释放1396年老病残刑犯的做法,对那些因更严重犯罪被判死刑并已被执行的刑犯也是种不公平,因为江西的做法已致使整个判罚体系和判罚标准产生动摇――但显然那些已被执行死刑者就没有机会享受到这种标准动摇后带来的所谓人性关怀了。

我看到亦有网友质疑,江西省拍脑袋发爱心施行的这项提前释放政策中可能会潜伏着腐败交易,他们的怀疑太有道理了,如果我是一个刑犯,为了达到要求,可不可弄到一个失去劳动能力的重病证明呢?当然能,很简单――如果江西省真正能够做到预防此项事件中的腐败发生,一定需要投入更大的预防成本。

而如果为此投入了更大的预防成本,则又推翻了江西省对此事做出的另一番解释:长期以来,老病残犯人一方面加剧了监狱医疗,警力资源的紧张――所以,我相信提前释放1396名老病残刑犯的江西省不可能对所有被释放刑犯的相关资质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我不是不支持执法的人性化,但如果将所谓的人性超越于法律,不如我们把监狱一律变成养老院算了,而我更认同,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可以更人性化一点,但前提是需要有法可依,倘若江西对待老病残刑犯的提前释放确实代表了中国法制的未来方向,则现在最必须做的是出台支持这种做法的明确法律或法律条文。

在《开讲天下》这次辩论的最后,每个嘉宾需要说一句话做结语,我说的是:

法律,才是法制中国最大和最广泛的人性,依法执法是达到社会公平的惟一准确的途径,所以,我严重怀疑江西省相关做法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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