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尊严"
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了,回顾2010,仍有很多事情至今依旧历历在目。经过一年或几年的辛苦打拼,在外务工的工友们,为了赶上春节回家与亲人相聚,却仍要面对“欠薪”、“春运”等一道道坎。打工者能否顺利、顺心回家,也都成为关乎尊严的话题!
网络上,我们能够找到很多很多关于尊严的文章,而劳动者体面有尊严的生活,现如今仍停留在理念和追求上。到底哪些关乎打工者尊严,打工者自己又怎么看待“尊严”?现实情况下的打工者,能得到他/她们想象中尊严的生活吗?
下面就让我们来瞧瞧咱打工者眼中的“尊严”吧!
什么是"尊严"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
名人口中的尊严
亚里士多德: 一个人的尊严并非在获得荣誉时,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这荣誉。
罗素: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劳动者的尊严底线
关于体面劳动
尊重劳动,保护劳动,维护劳动者权益,不仅是一个有希望的国家应奉行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也是“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能够成为一个社会共同追求的先决条件。为此,在一年一度的劳模表彰大会上,胡锦涛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新华社4月27日电)
胡锦涛的这番话,无疑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在中国,每个人从孩提时代就接受劳动光荣、劳动者伟大、劳动创造世界的教育,各级政府,也通过评选、表彰劳模等方式感召民众、引领社会风尚,但毋庸讳言的是,仍有许多普通劳动者,比如托起“中国制造”、把大小城市建设得光鲜亮丽的农民工,几乎成为“弱势”的象征。他们之所以弱势,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能体面劳动,劳动也换不来体面的生活。他们的“不体面”,反过来又对社会形成暗示效应,使得一些人特别是青年一代,对“诚实劳动”与“美好生活”之间是否存在等式产生怀疑。
尊重劳动,必须使劳动者通过劳动能换来美好生活,通过劳动拥有尊严,而“体面劳动”,正是尊严的底线。
必须是安全的
尽管中国经济多年来保持了高速发展势头,然而,与漂亮的经济数据如影随形的是巨大的社会成本。据广东商学院社会工作系谢泽宪教授对6个珠三角城市的工伤统计,仅每年发生在该地区的断指事故就达3万宗,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只;而据曾经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介绍,中国依然是世界上矿难最多的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041,是美国的近50倍。
必须是快乐的
尽管没有确切数据表明我国劳动者的幸福指数是多少,但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太高。许多劳动者的工资增长速度赶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也远不及物价、房价上涨的水平。每一年,都有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进入城市,背井离乡,披星戴月,垒起城市的高楼大厦,但当房子盖好之日,往往也是他们卷铺盖离开之时。他们帮助创造了城市的繁荣,但这繁荣却不属于他们。
必须获得对等的报酬
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甚至丧失了议价资格。以珠三角为例,近年来,该地区企业平均发展水平超过10%,有的企业经济效益连年翻番,增速超过100%,但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不少一线工人的工资还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不止珠三角,其他一些地方企业之间也习惯性地玩“比低”游戏,不管劳动者跳槽到哪里,得到的都是最低工资。
因此,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需要国家层面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安排,需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公平公正的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社会政策的落实。真正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该严守公共服务的本分,用好公共财政,用制度保障“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当务之急,必须建立健全并坚决落实劳动保障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积极回应劳动者的诉求,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一定不是高度倚重“人口红利”的发展方式,也必然不是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的发展方式。越是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越是摒弃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就越能倒逼企业创新,迫使企业摆脱靠压低薪酬、省减福利赚“代工费”的毒瘾式依赖,创新型经济前景才可期待。
尊严是我们的吃、住、行、教育、养老,尊重工作权利权益、待遇。——张远良
尊严:有工人的立场,在各个工作场所得到公平的对待,得到应有的尊重。——汪宗兴
受人尊重,劳动受到尊重。——某义工
人格、对自己的认可和别人对我的尊重、认可……——何鉴浩
无论成功或失败,都得到大家的支持与鼓励。——伍月珍
就是别人可以对我尊重,不会对我想骂就骂,想打就打,还有说话时的语气,话里不会带脏字,或有刺的,等。——黄国平
不受压迫,得到应有的报酬,付出与回报成正比,工人的价值得到社会的公认。——王军
尊严就是不被歧视,要有自我精神。——邓培章
我不知道尊严在哪里,老家的农田被修了公路了,没有补偿,也没另外再分给我农田。在外面打工,工厂拖欠工资,没有买社保,去投诉过没有一点效果。——杨件宝
生活得好,有自己发言权,享有平等公平的福利,待遇、各种权利。——王秋风
体面的劳动,享受公平公正待遇,我们是自己的主宰,不是他人的支配者,我们自信,并尊重他人。——谢寿根
民主、平等、公平公正。——卢宏生
自身价值得到他人的认可。每个人的存在都是有他的价值的,所以众生应该平等。——曹勇
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平等,没有歧视。——某义工
尊严是人最基本的人格品德,只有收到尊重,才会去做其它社会行为,尊严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钟林坚
我们不仅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去争取更多的权利,改善目前状况,只有如此行动,我们才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赵亚
我们要受尊重,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让广大的朋友受压榨,让更多的人对自己的人生有自信。——王相同
我希望我的心声能被别人理解和尊重。——某义工
这个人的尊严是很重要的。不能让别人歧视。——某义工
不受欺辱,可以支配自己想法、做法,实现自己的梦想、理想,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掌握自己的命运。——某义工
尊即为尊敬、尊重;严:严肃、庄严。本人理解问:一种庄严的发自内心的尊敬、尊重。——陈定启
尊严是一种被人尊重和就认可的体现,同时也是表明自己的一个立场和责任以及义务和权力。——雷新洲
尊严就是不让别人歧视不受压迫,得到平等,有自由选择。——姜振龙
一、活得有尊严是我们做人最基本原则;二、只有得到尊严,我们才能生活得更加美好。——李青山
尊严就是不被别人歧视,自己付出的得到他人认可,人格不被别人侮辱。——覃长连
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睡觉!自由自在地过着!——黄秦
平等、自由、互相尊重。——吴培墩
尊严就是劳动者应该有体面的劳动价值。——彭自敏
现实语境下的苍白“尊严”
镜头1
裹着雨衣,后座上绑着棉被或行李,三五辆摩托车一组,行色匆匆
19日是春运的第一天,广西河池市不少农民工成群结队骑着摩托车冒雨返乡。
210国道广西河池段是广西、广东通往重庆、四川、贵州三省市的主要通道,这三省市不少在珠三角务工的农民工都取道河池返乡。
19日晚,河池市境内气温只有零度左右,细雨不断,寒意逼人,但农民工摩托车队仍时有出现。他们大多一男一女共骑一辆摩托车,身上穿着厚厚的衣服,裹着雨衣,脚上套着的塑料袋上溅了不少泥水,后座上绑着棉被或行李,三五辆摩托车一组,行色匆匆。记者多次在路边招手提出采访,但不少农民工都摇头拒绝,匆忙的神色中,透出对早日回家的渴望。
镜头2
穿了五六件毛衣加上外套,还是冷得受不了
晚上8点,在河池市八步收费站附近,记者好不容易拦下一队由四辆摩托车组成的“铁骑队”。借着收费站微弱的灯光,记者看到,尽管大家都穿戴得严严实实,但依旧冻得瑟瑟发抖,脸上挂满雨珠。“穿了五六件毛衣加上外套,还是冷得受不了”,其中一位农民工卜元顺说。
卜元顺介绍,他们从广东潮州赶回贵州罗甸老家,行程有1000多公里,从17日上午9点出发,除了晚上休息,其他时间都在赶路,“如果顺利的话,20号中午应该可以到家”。卜元顺说,他们准备当晚赶到贵州独山县城再休息,这意味着他们还将在寒冬雨夜中前行100多公里。
镜头3
摩托车队在众多大货车之间蜿蜒穿行,让人捏了一把汗
在邻近河池南丹县城路段,记者碰到一对带着四岁孩子骑行回家的夫妇。孩子裹得严严实实,被护在父母的雨衣下,只露出一双穿红色靴子的小脚。“孩子没人带,只好带着一起回家”,母亲边说边掖好裹着孩子的小棉被,语气中不无心疼。
经了解,“省钱”是农民工骑行回家的主要理由。一名农民工说,买一辆摩托车7000元左右,还可以用好几年,而坐火车从广东回一趟贵州老家就要600元,“来回一次就花掉半个月的工资了”。
千里骑行固然省钱,但其中的安全隐患令人担忧。在210国道上,摩托车队在众多大货车之间蜿蜒穿行,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连日来的冻雨更是增加了农民工骑行的难度。记者亲眼看到一辆摩托车由于路滑侧翻路边,幸好无人受伤。此外,不少农民工为求早日返家,日夜兼蹋@图菔弧?br />
“千里走铁骑”别成永远的痛
几十年来,中国在一路追赶现代化。但如果始终伴随着春运难,始终解决不了春运难,世人会怎么看中国的现代化?春运,不过是中国现代化的一面镜子,从中我们看到的是现代化亟须补齐的短板,照见的是必须提升的交通运力和服务品质。
世界上似乎没有什么号令,能够像春节一样产生如此巨大的动员力,无声地驱使着人们自觉自愿地踏上归乡的旅程。一年一度春节,如潮的归乡人成为世界瞩目的一道动人心弦的风景。而这风景,既令人感佩,又让人心酸。
广西农民工摩托车队已然开始了“千里走铁骑”之旅,他们从务工的沿海城市出发,向着偏远的山乡故地,靠一骑摩托穿越数千里层峦叠嶂。他们三五一组,一样的装扮,身穿厚衣,复裹雨衣,脚套塑料袋,后座绑棉被行李,皆行色匆匆而去。去年春节,他们共有13万辆次走千里征程,今岁春节又复如是,明年还是一样的匆匆骑行否?
这只是春节期间一个令人唏嘘的镜头而已。当你置身熙来攘往的归乡人流中,看那肩挑背驮,挈妇将雏的陌生面孔,却多是约略一样的焦急情绪。听那排数夜的队只为买一张归乡的票,有七尺男儿为买不到票而嚎啕大哭。见那票贩子活跃异常、往来穿梭,在窗口、找关系买不到票,但只要肯出血票贩子手里永远有票。辛酸得都有些麻木了。
春节是中国人大迁徙的季节,也便成了觅食者的季节,从迁徙者身上扒下一层皮成了众多觅食者的生存之道。广西的农民工为了省钱,又不堪“一票难求”之苦,选择了甘受风雨严寒相欺的数千里长途铁骑飞奔,不用说我们也能够体会到那种归乡的身心自由,那种总是向故乡不断靠近的踏实喜悦。但是,还有更多的人没有这种选择,只能任由觅食者宰上一刀,或受那旅途的艰辛与劳累。
世人称叹中国人的可佩,在于要求不高,只要能求全,委曲也行,只要能归乡,再艰辛的旅程也愿意承受。在于什么也阻隔不断归乡的心,不管他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着他,不管付出多少劳苦,他都只想以全部的心愿回到亲人的身边。春节诚然是无声的号令,但这号令背后的那种炽热的情感、纯粹的理性,不正是我们民族千百年来淘漉不掉的文化的根、文化的力么?为着中国人的这种不可阻挡的团圆,我们难道就不该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来提供方便以满足么?难道就不该用最决绝的办法让一切觅食者无法觅食么?“春运难”,我们都喊了几十年了,为什么到今天依旧是难?为什么春运期间的旅途质量依旧没有根本性改观?我不相信春运是解不开的死结,春运之难不可能破解不了。关键是从什么样的高度来重视中国人的春节团聚问题,站在什么样的角度来看待归乡人的旅途问题,用什么样的科学办法来解决实际难题。如果各色票贩子绝迹了,买票真的还那么难么?如果科学引导不同群体的出行流量,旅途真的就那么挤么?如果对乘客以人的尊重、礼待、理解,归乡人的心真的就那么累么?
不要说,春运难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产生的一个现象,也不要说春运是中国现代化不能承受之重。春运,不过是中国现代化的一面镜子,从中我们看到的是现代化亟须补齐的短板,照见的是必须提升的交通运力和服务品质。
底层劳动者生存现状同生存需要冲突严重。他们的父辈相比,80、90后为主新生代工人心怀梦想,同农村的关联也越来越小,希望尽快在城市立足。对工资的诉求不只是提高最低工资,而是需要有生活工资,即工资的支付不是按照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而是要满足一个工人的个人和家庭开销、风险抵御以及未来发展等需要来制定。他们不希望一年到头埋没在流水线上,对个人工余空间需求更大,他们也对严苛的管理方式越来越反感。他们需要的是有尊严的生活。
2010年末,四川渠县智障人被贩卖为奴工的事件,震惊全国。事实上,自2007年山西砖厂黑窑工事件以来,全国各地不断爆出智障人“被奴工”事件。
专家指出,单纯追讨一起事件的责任人“意义不大”,需要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建立智障人士福利体系。
根据2006年的一次抽查数据,我国智障人士总数近千万。其中有较好工作能力并处于就业年龄段的150万人。而因智障人士福利制度缺失,他们大多处于无机构庇护,无机会获取劳动知识甚至被遗弃的状态。也因此有“被奴工”的风险。
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智障人士的尊严、安全和发展,成为渠县奴工事件背后更紧迫的命题。
2010年12月29日,北京演乐胡同110号,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所在地,马波(化名)和伙伴们正在忙碌。
四合院内,几名伙伴正在做饭,中午他们将招待几名来自欧洲的游客。另几名伙伴正在展览室向客人推介他们制作的手链等手工艺品。
该服务机构的创办人孟维娜介绍,慧灵为成年智障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并让他们学习简单的劳动技能。该机构主要生存方式是,与欧美一些国际旅行社签约,让这个四合院成为固定旅游景点,旅行社支付一定报酬。此外,游客购买手工艺品带来的收入,会以津贴形式奖励给智障学员。
若不是言语反应稍慢或唐氏综合征明显的脸庞,马波和他的20多名伙伴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会做可口的饭菜、把“暗恋”的人画在纸上、开心地笑、小小的恶作剧……
这天中午,马波在整理100多人的签名。他们在声援四川渠县遭受奴役的智障人员。
这一天,渠县62名被解救的智障奴工,陆续被送往回家的方向。
1月4日,渠县公安局政委李森介绍,目前解救工作已结束,警方已帮助33人找到家。目前警方的工作重点已从“解救安置”转移到侦办奴工案本身。
而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前司长王振耀看来,怎么长久妥善安置这60多名智障人员以及他们背后数百万智障人士才是重点。他指出,事件背后,不是某个人犯了错那么简单,“我们的制度有缺失,亟待补上。”
一百多智障人“被奴工”
一个叫曾令全的农民和渠县救助站的安置基地,后来做着同样的生意:输出智障工人
在四川渠县渠江镇一个叫“幸福坝”的地方,一个两层楼的院落,走廊和阳台全由钢筋封闭,大铁门紧锁。
这个院子,曾叫做“渠县乞丐收养所”,后改名“渠县残疾人自强队”。
院子的主人、“渠县残疾人自强队”负责人叫曾令全,一名46岁的农民,他的另一身份是渠县工商联执委。
其母俞必珍介绍,曾令全以前种地、养猪。约1993年,他去县城农贸市场捡菜叶子回来做饲料,“捡”回一个蓬头垢面的“讨口子”(方言,指流浪乞讨人员),名为李兵,留下来帮着养猪。
随着养殖业扩大,曾令全又“捡”回两名智障人员,李小平和朱国庆。
曾令全收养“讨口子”的“事迹”在当地流传开来。其弟曾国华说,1997年,四川日报以《一个猪倌和三个乞丐》为题报道。曾令全的举动也得到当地政府肯定,县领导多次到曾家“现场办公”。
曾国华介绍,约1999年,曾令全收养的智障人达到十来名。这时期,新疆一家猪场老板看到报道后,联系了曾令全。曾带着5个智障人员去新疆帮忙养猪。
后来这名老板又把曾的工人介绍给另一老板。曾令全从中获得一些回报。他发现,这远比养猪来钱,自此开始了收养、培训、输出“智障工”的“生意”。
曾的培训手段是:不听话就打。邻居称,常在夜里听到基地传出惨叫声。
据记者调查,为扩大“智障工”来源,曾令全向渠县三轮车和出租车司机打招呼,以每人100元-300元的价格,“收购”智障人员。
他还成立“抓捕队”上街抓人。后来被解救的奴工之一的李红阶,能清晰地与人交流,可以工整地写出姓名和家庭地址。
他告诉本报记者,他2009年正月到渠县,在县城捡破烂时,突然一辆车停下将他强拉进去。在接受了“培训”13天后,他们一行13人被送到西宁一个工地背沙。干了一整年,没有一分钱工资。
在这起奴工案中,渠县救助站也牵扯其中,被爆出与曾令全一样输出“智障工”赚钱。
据曾国华向媒体介绍,渠县救助站站长刘定明曾多次将智障人员送到曾令全处,并收取费用。刘定明则称,自己将救助站安置基地以3000元每年的价格转包。
记者获知,目前渠县民政局长王勇、救助站长刘定明等人已被免职。
17年来曾令全到底控制了多少智障人员目前尚无数据。
在一份材料中,曾令全称1993年至2006年收养137人。这些人被编成8个小组,分别在北京、天津、深圳、新疆、西宁等地“打工”。
智障人被侵害风险大
处于就业年龄段的轻度和中度智障人超150万名,他们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标人群
“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2010年12月28日,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张宝林,表达对渠县事件的愤怒。他有个智障女儿。
张宝林介绍,根据中国智残协会的统计,2007年山西黑窑工事件后,河北、河南、安徽等10多省份也出现过大量侵害智障人员事件。
2009年4月,安徽界首两个小砖窑从山东诱骗“购买”了32名智障人做“奴工”。
2007年以来,福建、辽宁等9省发现矿工杀害智障工人伪造矿难敲诈等类似案件近20起,死亡近20人。
据《法制日报》2010年6月报道,安徽合肥大量搬家公司专门“招募”智障流浪人充当搬运苦力,没工资,生存条件恶劣。
张宝林介绍,根据2006年所做的一次抽样调查,全国约有智力残疾人554万,此外,在1352万多重残疾人中有大约430万人伴有智力残疾,也就是,智障人总数近千万。
他介绍,智障人士按残疾程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在554万单纯的智力残疾人中,轻度和中度约占7成,超380万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的约40%,超150万人。他们具有相对好的劳动能力,是各地奴工事件中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标。
“智障人是残疾人中更为弱势的群体,就业情况差,社会保障也不完善,所以至少这100多万人中,不少人存在成为奴工的风险。”张宝林认为,从目前各地发生的事件看,奴役智障人已成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现象。
在致本报的公开信中,张宝林严正谴责买卖、奴役智障人的行为,他希望各地各级政府能“以最近发生的事件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无保障下存流浪可能
孟维娜认为,如不建立起相应保障体系,任何智障人都可能成为流浪人,存在被奴役风险
渠县奴工事件曝光后,有观点认为劳动监察部门若加强督察,可遏制智障人被侵害。四川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陈进对此表示异议。
陈进是此次渠县奴工事件调查组的负责人之一。
他认为,靠事后劳动监察来杜绝此类事件,“防不胜防”。他介绍,四川180个县,除成都下辖县外,每个县专职劳动监察员平均不到2人,平均5个县只有一台执法车。
有专家提出,应建设智障流浪人员的收留机构,防止他们被控制贩卖。
北京慧灵智障人员社区服务机构创办人孟维娜认为这一提法没有切中根源,“千万不要鼓动建什么专门收留所。”
在做了23年智障人员服务工作的孟维娜看来,智障流浪人本身是个“伪命题”。她说,智障流浪人是智障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结果,而不是引发问题的原因。
根据她的经验,重度和极重度智障人没能力走出家门,常年在家里;而轻度和中度智障人有天然的安全意识,出门一般不会走太远。
孟维娜介绍,智障人如幼年时没被父母遗弃,成年后也很少会被父母遗弃,“智障人士父母的天伦之爱,比正常孩子的父母还要强烈。”
她分析认为,大多数智障流浪人是被诱骗拐卖,少部分可能是父母去世后无人照料,从而外出乞讨。
孟维娜介绍,这些年他们遇到许多家庭有智障孩子不小心走失,但报警时对方听说是智障人,往往“爱理不理”。“现在社会资讯渠道这么发达,公安掌控人口信息能力这么强大,如果我们的报失体系积极发挥作用,就不会产生智障流浪人的问题。”
“需要从制度层面解决根源问题,建立智障人的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陈进认为,这样才能“治本”。
孟维娜认同这一观点,“如果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任何智障人员都可能成为智障流浪人,也都可能面临被奴工的风险。”
民间服务未获发展
服务于智障人士的民间机构,很难获得“合法”身份,多数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在孟维娜看来,建立智障人服务体系,最核心的内容,是让智障人走出去,“走出家门,获得交流,学习,他们的生活品质才能提高,同时获得康复训练”。
而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张宝林介绍,现实是,许多智障人没地方可去,从生到死,一辈子封闭在家中或在街上游荡,甚至遭拐骗。
张宝林说,国内登记成立智障人员服务类民间组织很难。在北京,会有一些智障孩子的父母自己组织起来,其中几个家长辞职,把街道附近的智障人集中起来照料,也做一些培训。但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这类民间组织很难得到捐款。也得不到政府的扶助,自生自灭。
而70%以上智障人员生活在广袤的农村,更缺少可以接纳他们的场所。
张宝林说,他去过一些西部智障人家庭探视,“家徒四壁,只有一床烂棉絮,狗窝一样,靠周边邻居每天扔一点残羹冷炙生存。”
孟维娜介绍,目前他们在全国10个城市建立了服务机构,但也只限于城市社区。
她说,慧灵找不到挂靠单位,只能在工商注册,无法获得非营利机构身份,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捐赠也大幅缩水。
据了解,北京有100多家为智障人士提供日托服务的民办机构,大多生存艰难。
全国有多少这类机构?中残联相关部门称,没有这类数据。
中残联常务副理事长王乃昆在2010年9月份的中国特奥高峰论坛上透露,截至2009年底,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仅3474个,仅能为全国包括智障人在内的约11万残疾人提供服务。
智障人处“隐性”状态
这些智障人士居住在哪里、是否有生活保障……关于他们生存状态的数据尚不完备
在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关防乡沙沟村,55岁的杨远忠是一名轻度智力残疾人。父母早逝,他独自生活,能自己做饭吃,但不会种地。
近10年来,杨远忠一直跟随村里同族的包工头在山西砖窑打工,每年得到两三千元报酬。那里是2007年发生黑窑工事件的地方,他这样的智障工人必须时刻呆在窑厂,走出去,就可能被别的黑窑厂抓走成为黑窑工。
这两年,杨远忠患了严重的胃病,干不动了。他是村里的五保户,但村干部担心他死后需要一笔安葬费用,因此常扣他的五保金“备用”。
现在,他靠前些年打工积攒的一点钱,买米面生存。
杨远忠的处境,或是中国农村智障人员生存现实的缩影,不过智障人群体的生存情况,记者尚查不到相关数据。
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李敬介绍,目前中国唯一关于智障人的数据,来自2006年的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是一个推测数据,并非普查。几百万智障人在什么地方?他们有无监护人?有无基本的生存保障?哪些人面临流浪的危险?我们都不知道”。
中国残联相关部门坦承,他们还没掌握智障人员就业、托养、保障等情况的数据。民政部社会管理司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北京慧灵智障人员服务机构顾问、香港社工周佩仪介绍,在香港,智障人员有完备的服务体系。
一个孩子出生后,由母婴健康院初步诊断症状,成长到一定时候,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对其作详细评估。确定智障后,将被建立特别档案,终生有社工跟进服务:在0至6岁,为其联系特殊幼儿中心,接受学前服务;6至15岁,进特教学校;15岁之后,进行职业训练或辅助就业……
周佩仪介绍,香港社会福利处的社工平均一个人对应约百名智障人员,终身跟踪服务。“有些智障人就喜欢流浪的生活方式。也会有社工保持跟进,定期把他们‘抓’回去理发,洗澡。”
福利体系待建设
王振耀认为,“残疾人的产生是人类发展的代价,照顾他们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张宝林介绍,近几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始尝试建设智障人服务体系。
据广州市残联理事长梁左宜讲,广州从2007年开始建设“康园工疗站”,目前已在全市154个街道铺开,主要是提供日间托养和庇护性就业场所。目前接纳人数有限,不过家长反响很好。
张宝林说,这两年残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建设的智障人社区服务机构,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残联力量有限,目前服务规模还很小。
“在我们渠县,如果一个残疾人一个月能拿到三五百元的补助,就能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也不会有这么多智障流浪人了。”渠县公安局政委李森说。
而该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10万残疾人,只有100人每月可享受50元补助。不过,该县的党政事业单位基本拒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这些单位按比例足额缴纳,可征收500多万元”。
2010年12月30日,谈到渠县智障人被奴工事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前司长王振耀说,“渠县这事发生是必然,不发生才是偶然”。
在王振耀看来,要消除渠县智障奴工这类悲剧,一方面国家要承担起责任,从制度上建立福利保障,另一方面,国家应放权,让大量民间服务机构成立,发挥民间社会的巨大能量。
王振耀介绍,1978年之前,我国残疾人照顾是单位负责制,民政部门通过建立福利院,提供补充性管理、照顾服务。改革开放后,照顾残疾人的责任全部落到家庭头上。
他介绍,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有《残疾人福利法》,我国还没有,只有少数残疾人有机会纳入低保体系或纳入农村“五保”体系。我国虽有《残疾人保障法》,但里面很少谈到“钱”。
“我们全社会都缺少残疾人福利观念,认为残疾人是家庭的责任,谁家有残疾人谁倒霉。事实上,残疾人的产生是人类发展的代价,照顾他们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王振耀认为,国家应尽快制定《残疾人福利法》,把残疾人单独作为一类保障人群,不分其家庭是否富有,统一享受福利。
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王振耀说,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一类人群的福利保障制度,“希望从孤儿福利制度开始突破,逐渐扩大到智障重残人群,再到老年人群,逐步建立我们的特殊人群福利体系”。
王振耀认为下一步可针对智障人群建立这种普惠福利。参照孤儿福利政策,他算了一笔账:1000万人,每人每月600元,一年720亿,“我们的财政收入都8万亿了,720亿不多”。
□本报记者 杨万国 四川、北京报道
我要劳动
这个“五一”节曾经在西北大学当司机的老刘过得很不踏实。因为劳动纠纷,老刘和原单位对簿公堂,案子历经仲裁、一审、二审,4月14日二审开庭的时候,对方原本是答应调解,可是就在五一前老刘再去找单位,单位又变了卦。据老刘的代理律师赵先生说,可能过完“五一”就会下判。但是对于即将面对的判决结果,老刘心里既充满期待又惴惴不安,老刘完全不敢想象如果一旦败诉,自己该怎么办。
今年55岁的老刘已经在单位开了26年车,可是就在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实施以后,老刘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仅不同意,而且还故意找借口于2009年5月停止了老刘的工作,此后老刘多次要求上岗无果。对于老刘提出的要求单位为自己缴纳三金及支付加班延点工资等,单位也拒绝给予办理并支付。
55岁已经是老人的年纪了,可是为了生计,别无所长也别无门路的老刘只想着好好在单位干,通过劳动挣到一份稳定的工资,退休后领一份有保障的退休金。可是没想到突然生变,想劳动却没了岗位,退休保障更是无从谈起。绝望之下,打官司成了最后的选择,二审时,老刘明确提出了要求继续工作的调解意见,原单位当庭表示的愿意调解的态度甚至让老刘有些喜出望外,老刘以为“五一”节之前自己就能回单位上班了,他甚至还和家人说“要是真能这样,今年的“五一”劳动节就太值得纪念了!”可是没想到,当他满怀希望再一次找到单位时,单位却态度生硬地表示:“调解方案领导不同意。”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
“五一”当天,老刘一天没有出门,饭也吃得很马虎,他焦虑地关注着电视和报纸新闻,想看看劳动节这天有没有替劳动者维权的消息与相关的新闻,但是似乎很让他失望。当记者打电话给老刘时,老刘心情沉重:“调解是没希望了,听律师说有可能会重审,我完全没了主意,重审的结果怎样且不说,光是这个漫长的过程我已经感觉有些承受不了,我已经很久没有上班,也很久没有工资和收入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先找份临时工干着,可是我这么大的年纪,谁会用我?唉······”
我要保障
李令今年29岁,毕业后就在城内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虽然工资不算太低,但是这家单位对于劳动用工却实行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一部分人是正式编制,一部分人算是招聘编制,对于像李令这种招聘编制的人,三金、保险是统统没有的,去年10月份,李令生孩子,不仅没有一分钱的报销,生孩子期间连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
对此,李令称:“敢怒不敢言,明知单位这么做是不合劳动法的,但单位几十号人都这样,别人不说你提出来,单位一定让你走人,再找份工作从头开始多艰难不说,说不定待遇还不如这儿,所以就先混着吧······”但是这毕竟是李令的一块心病。
“现在年轻还好说,再过些年干不动了还是得靠社会保障,所以特希望有人打头为这事儿闹一闹,毕竟是家大单位,说不定就解决了。”然而当记者问李令为什么没想着通过诉讼维权时,李令显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太兴师动众了吧,也太麻烦,而且一定打不过单位,赔了夫人又折兵,代价太大算了吧。”
我要尊严
吕娜家住在长安区,2007年开始进入晴朗家政公司做家政服务员,虽然这两年每小时的工钱越来越高,但是吕娜却越来越想换个“体面”的工作。
“再苦再累我都能行,可就是害怕看见雇主们眼里轻贱、鄙视的神情。”吕娜说,她们进入雇主家里,常常是在监视下劳动,吕娜甚至遇到过一家客户,在她前两次上门工作时故意在床底下、要洗的衣服里放个五块钱、十块钱考验她。当她第二次把钱如实交给女主人时,女主人和老公会心而神秘的一笑才让吕娜意识到这是个测试。
“在有些雇主眼里,我们家政工就是下等人,完全不需要尊重,而且迟钝到完全看不出他们的歧视。”吕娜曾经服务的一家上海雇主,女主人特别讲究干净,每次吕娜给她洗完的内衣都要全部再拿滚烫的开水烫一遍,男主人特别节省,再冷的冬天,也不允许吕娜用热水摆抹布、洗衣服,说那样太浪费天然气。每次家里有了不新鲜的水果、快过期的食品,主人还总会故作慷慨地送给吕娜。
46岁的李师傅在高新区某建筑工地当伙食工,他说,包工头为了省钱,每天下午专挑便宜菜、烂菜拿到工地,“西红柿是变了味的,萝卜是糠心的,土豆是芽长得多长的,至于蔫黄瓜、被老鼠挖洞的烂冬瓜都要算是好的呢。”看到农民工们每天攀上爬下地干着重活累活儿,却吃着这些垃圾一样的饭菜,李师傅心里特别不好受,好几次他忍不住提出让包工头买一些好菜、新鲜菜,湖北籍的包工头却说:“民工,还想让他们吃啥!”“其实我听说这个包工头最早也是出来当民工给建筑工地运沙子的,怎么自己当了包工头却还这么苛刻。”李师傅想不通。
我要工钱
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而言,劳动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谋生手段,因此吃再多的苦,受再大的累,甚至是再难的委屈,只要能挣到钱,他们都选择了忍耐。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越来越频繁地听到关于欠薪、讨薪的话题,当劳有所得的底限被击破,绝望而无助的农民工们只能到各部门投诉,甚而围堵、爬塔吊,为了要回辛苦钱。
或许更多的时候欠薪的程度没有那么激烈,因此被欠薪者再一次选择了容忍。
在我市东郊兴庆路一家中等规模的川菜馆打工的丁辉告诉记者,起初,老板给他许诺,每月工资800块钱,可第一个月末只给他发了700块钱,理由是他打过几个碗盘;和丁辉一起打工的郑力做的是帮厨,一个盘子没打过的郑力月底同样被老板扣掉了100元,原因是老板说他配菜用料太多,炒菜太费油。据丁辉说,几乎每个月末,老板总要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克扣他们的工资,谁要是不服,老板就让走人。
在南关正街附近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的冯美每月工资3500元,可是公司有条不成文的规矩,所有设计人员的工资都是推迟两个月发放,冯美每个月28号领到的都是两个月前的工资,也就是说公司总是欠着冯美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7000块钱,其他设计人员也都一样,工资越高欠得越多,如果一旦跳槽离开公司,这笔钱就别想要了。“其实公司就是用这种办法变相地控制设计人员跳槽,所以有时候即使加薪要求被拒绝,或是频繁加班加点,都得逆来顺受,除非是有特别提升的机会,为了这笔说多不多,说少却不少的工资也会选择留下”。
“体面的劳动”作为一种概念,在1999年6月,由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时隔11年之后,记者在今年劳动节及其前夕所做的调查,仅这几个事例却依然让人清晰地感受到,让劳动者“体面劳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生活,是全世界劳动者共同的愿景。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在于改善劳动者的劳动处境,让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劳动”,重要的是让“体面”落在实处。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做出系统的制度性安排,唯有这样才能确保所有的劳动者都可以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们期待着有一天,普通劳动者不再为自己的工作权利、自己的工资、自己的社会保障和自己的尊严而苦恼,真正能够体面地劳动。
实现尊严生活,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倡导最低工资变“生活工资”
最低工资能糊口却不能养家。辛辛苦苦在外打工,连家人都养不起,还有什么做人的尊严可言?体面劳动又从何谈起呢?深圳工友期待:变最低工资为“生活工资”,并认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定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较合适
2010年6月8日下午,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100元,将于2010年7月份正式实施。在闭幕的深圳“两会”上,郑学定、肖幼美等10名人大代表,建议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定在每月1448元到1963元之间。无独有偶,同期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工友也都期待最低工资应向“生活工资”靠拢,定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较符合“体面劳动”的方向。
■记者调查
最低工资能糊口,却不能养家
辛辛苦苦在外打工,连家人都养不起,还有什么做人的尊严可言?体面劳动又从何谈起呢?
今年26岁的刘南是湖北人,目前是龙岗区一家电子厂的熟练工人,因为喜欢自由,他在外租房住。刘南平时用手机上网,喜欢看时政新闻,特别是与打工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他知道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知道三月份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纷纷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4月27日,胡锦涛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提出:“增加劳动报酬,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这个刘南显然也知道,因为他说:“我们根本不是体面劳动,最低工资定这么低。”
据了解,全球各国普遍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我国自2004年起实施《最低工资规定》,为基层劳动者的收入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由于企业的逐利天性,往往把最低工资变成了工人的“最高工资”,珠三角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更是“享受”着此种待遇。因为“最高工资”就是“最低工资”,为了能养家糊口,他们必须没日没夜地加班,不加班的话,勉强能养活自己,却可能要饿死家人。在深圳宝安区务工的小方说:“超时加班违法?一些没良心的企业还会说,工人是自愿超时加班,不让加班他们会闹啊。”
在记者广泛接触、调查的深圳劳务工中,就一向被视为“关外”的宝安、龙岗区而言,目前一个不包食宿的工人每月最基本生活支出几乎都超过了1000元,与刘南所说一致。以绝大多数劳务工家庭有6个家庭成员(一对夫妻、两个老人、两个小孩)来计,如果夫妻俩都有工作的话,则折算出平均每人需赡(抚)养1.5人,那么宝安、龙岗两区目前每月900元的最低工资根本无法供他们养家。
不少资深工友都向记者表示, 最低工资能糊口,却不能养家。辛辛苦苦在外打工,连家人都养不起,还有什么做人的尊严可言?体面劳动又从何谈起呢?
■专家观点
实现体面劳动 须有“生活工资”
生活工资就是工作所得应该能让人负担得起自己和家庭的开销,包括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且还要考虑到受扶养的家庭成员
相关专家认为,政府、企业、工会在讨论如何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时,或者在讨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首先要看受薪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简言之就是维持一个工人家庭在该地区各项生活所需要的支出。对家在内地的珠三角地区劳务工来说,除了养活老家的家庭成员,子女在打工地受教育和家庭团聚也是两项重要支出。
工人只有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才是体面劳动,这就需要以“生活工资”取代最低工资。目前,全球各国相关机构都在积极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或推动。研究和推动者认为,生活工资就是工作所得应该能让人负担得起自己和家庭的开销(住房、设备用品、营养、衣服、保健、教育、饮用水、儿童保育、交通、通讯、杂项商品及储蓄),包括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且还要考虑到受扶养的家庭成员。
最低工资表面增长,实际下调?
政府除向社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结果外,还要公布调整的测算依据和方法,确保依据工人的生活所需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则说明了三种通用方法: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通用的社会平均工资法。
“社会平均工资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拿此法来看,以2009年为例,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3621元,龙岗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仅仅是“社平工资”的24.86%。
再看,从2006年至2009年,深圳生产总值(GDP)每年以10%-15%的增长率增长,2007年人均GDP增长开始过万美元,成为我国内地首个跨越“发达”状态标线的城市。但是,从所占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比来看,近4年来深圳最低工资增长微乎其微,甚至出现下调的情况。与2006年度相比,2007年度最低工资表面上增长了50元,实际却低了0.24%;2008年度相比2007年度表面增长20%,实际只增长了2.2%,相对2006年度实际只增长1.96%;2009年度与2008年度相比,最低工资都是900元,表面上保持不变,以最低工资所占月平均工资百分比计算,则低了2.97%。
“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课题组在研究最低工资时,有“三线”分析:即设定能满足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杂项商品及其它服务类支出所需费用为劳动者的“生存线”,低于此线的居民家庭会陷入绝对贫困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生存线加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交通通信类支出为“温饱线”;温饱线加医疗保健类、文娱教育文化服务类支出为“发展线”。以国际通用“社会平均工资法”,分析确立生存线应取30%、温饱线应取35%、发展线应取40%。
依照该课题组的分析,深圳宝安、龙岗两区近几年的最低工资都难以满足受薪劳动者的生存所需,处在绝对贫困状态,离体面劳动更是相去甚远!相关专家认为,政府除向社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结果外,还要公布调整的测算依据和方法,确保依据工人的生活所需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工人建议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应调整为1500元-1700元
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法或恩格尔系数法以及“体面劳动”的方向,比较符合 “生活工资”的标准
深圳工人的生活工资如何计算,最低工资标准应如何调整呢? 记者所调查的劳务工大都认为应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法,取发展线40%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辅以恩格尔系数方法调整基本生活所需。
算一算
按照简明的社会平均工资法,取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0%计算,最低工资标准应调整至约1500元。
依照恩格尔系数法计算,以2007年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居民食物最低食品量计算,深圳当前人均最低食物月支出费用为369元。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划分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型;50%—60%为勉强度日温饱型;40%—50%为小康型等。如果选取温饱型的中位数标准,以当前人均赡养1.5人的标准计算得出生活工资:(369元÷55%)×2.5=1677元。
以比重法来计算,如左表所示, 目前深圳关外一个工人月基本生活所需是1080元,则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应为2700元,这个标准接近深圳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友们知道,把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定为每月2700元是不现实的。他们认为,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法或恩格尔系数法以及“体面劳动”的方向,定为每月1500元-1700元,比较符合 “生活工资”的标准。(本报记者 詹船海 通讯员 罗春丽)
结语:我们不仅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去争取更多的权利,改善目前状况,只有如此行动,我们才能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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