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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的知法犯法与“香港民主理念”的反民族反人类特点

火烧 2010-03-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揭露李柱铭涉嫌知法犯法,质疑其言论煽动仇恨,涉及香港民主理念与司法公正问题,引发社会对香港政治与法律争议的关注。

李柱铭的涉嫌知法犯法与“香港民主理念”的反民族反人类特点


3月13日,李柱铭在一个由香港某政党举办的“与民主之父对话”的公开论坛时,就某些香港个别案件而发表了一些强辞夺理的指责,有“妨碍司法公正”及“煽动憎恨中国政府”之嫌,可能已经触犯香港刑事法例!

身为香港资历第二的御用大律师,(维基百科:中国大陆译皇室法律顾问,马来西亚译女皇律师,英文:Queen's Counsel、简称QC,是英国皇室的法律顾问。御用大律师不单只在英国,它亦是一种对奉英王为元首的英联邦国家中资深大律师的一种封号。英国皇室每年都会有两次为英联邦国家的资深大律师册封为御用大律师的机会。御用大律师并不是大律师的一个阶级,但他们在法庭内会得到特别的待遇,例如可以穿着特别设计的丝质长袍。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亦有御用大律师,主权移交后改称为资深大律师。不少前英国殖民地亦有把御用大律师改称为资深大律师的习惯。)李柱铭强辞夺理,以流氓逻辑胡乱指责,煽动憎恨,知法犯法,无法无天!

根据香港《明报》3月14日的报道《李柱铭集十大状 义助抗争者 免费打官司 指警动辄拉人控袭警 》,李柱铭有以下的指责:

一.他指现时警员有如英超球员,经常假扮被袭,“你稍为碰一碰他,他便会瞓直在地上”(引者注:躺在地上不动,等待验伤)。
 
二.他在论坛后表示,认为特区政府政策已改,变成“针对支联会和80后”,他认为,政府知道这班社运人士穷,欺负他们无钱打官司

三.他认为,警方近日拘捕支联会6人在中联办 门外“非法集结”,并非港府意思,而是中联办不满支联会“太过唔畀面,在中联办门外搞事”,显示“西环”才是香港的真正“话事人”。

李柱铭提及的事件,与香港近期两件事有关:

一.22岁女子陈巧文,涉嫌1月1日元旦日在西区袭警,被香港警方扣查。

二.是指香港警方拘捕六名“民主人士”,其中包括五名支联会常委,控告他们去年12月在中联办外非法集会。

从第一宗案件来看,是不是如李柱铭所说:“现时警员有如英超球员,经常假扮被袭,‘你稍为碰一碰他,他便会瞓直在地上(引者注:躺在地上不动,等待验伤)’。”呢?

看看李柱铭的好朋友黎智英的《苹果日报》在1月2日是如何报导元旦的冲突的:

中联办千警防线冲垮
示威者推倒铁马阵 门外成功放棺材
2010年01月02日

【本报讯】警方昨日出动逾千名警员,在西区中联办布下空前的防护网,游行队伍中约 300名最后压阵的社民连成员及年轻网民,在中联办外成功发难,突破警方“铁马阵”,一度瘫痪中联办后门一段德辅道西的交通。警方最后让步,容许示威者把写上“中共法西斯入土为安”的黑色木制假棺材,放在中联办门外,示威者才愿意和平散去。冲突期间,有警务人员一度拔出胡椒喷雾指向示威者。 

这新闻中很清楚的报导了事件的来龙去脉。陈巧文正是因为在这个冲突中涉嫌袭警而被扣查的。事件现场的激烈冲突与李柱铭的指责可谓相差十万八千里!

为何警员遇袭之后要倒在地上不动呢?这是为了等待法医前来验伤,以保存证据。

要注意了,这些有美国撑腰的反对派是如此的猖狂!他们对即使是“打不还手”警员也还要妄加指责!警员的“打不还手”在李柱铭这个常常到美国朝圣的“香港民主之父”看来,竟然还是罪大恶极的!

至于六名“民主人士”被控“非法集结”又是怎么回事呢?

李柱铭的好朋友黎智英的《苹果日报》在2009年12月26日 的报道标题倒是直接了当:

示威者冲击中联办抗议
2009年12月26日

具体的新闻内容中则有“部份人情绪十分激动”之语,并且说:

“触发港人强烈愤慨,支联会等团体数十名成员昨日到中联办请愿,强烈谴责中共,要求立即放人。”

“有示威人士更一度突破封锁,冲入中联办范围抗议,与警方及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双方各有人报称受伤。”

他们的如此作为而被检拘,但李柱铭却以一贯的流氓逻辑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黑白,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人家胡乱指责甚至诬蔑!

由美国走狗李柱铭的“满纸荒唐言”,不禁联想到史塔克的著名遗言:“美国是一个由彻头彻尾的谎言所包围的国家!”


李柱铭的恶意攻击还不止此!他在论坛后诬蔑说:“特区政府政策已改,变成针对支联会和80后”、“政府知道这班社运人士穷,欺负他们无钱打官司”云云。

实际上这些有美国撑腰的民主势力岂能算“穷”?李柱铭的说法或者只是在变着法子替谁向美国主子要钱而已吧?

根据2007年10月22日香港《大公报》的报导:

外国在香港资助的民间组织、研究所、公关团体等机构,未经证实的数字达二百多间。其中某些机构是比较出名的,例如“无国界记者”就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所支配的机构,专门在世界各地批评一些与美国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的人权状况、言论自由等。又例如一个叫做“全国民主基金会”的组织,它在一九八三、八四年左右,CIA专门从事颠覆别国政权活动的财政资助,由于声名狼藉,在美国国会两院议员穷追猛打下,这笔基金被迫公开,变成“国家民主基金”,受美国国会监管。而“国家民主基金”由四派系势力掌管,分别是共和党、民主党、工会及商界;其中有一个在香港比较出名及活跃的旗下组织名叫 “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简称NDI”,即“全国民主学会”;该协会由民主党控制,并在香港设有办事处,专门为本港某些政党提供选举策略。另一个还有一个比较 出名的外国组织如Freedom House等。闻说两者都已经关门大吉,可能变成地下活动也说不定。他续道,这类组织在香港主要透过举办明地或暗里的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推广所谓 “美国式民主”。

在本港的政治或研究组织里面,受外国势力资助最多的机构,首推由陆恭蕙领导的“思汇政策研究所”,她自己也曾承认接受NED及NDI的资助。陆恭蕙再以这些外国资金去资助本地的各类活动,例如保护维港、推动普选、反二十三条立法等。谈起陆恭蕙这个人,大约在一年前,她刚接掌了总部在美国纽约的 “中国人权”的主席;美国政府经常透过“中国人权”这个组织,资助一些中国流亡海外分子,从事反对中国政府的活动。试想想,陆恭蕙这位土生土长的港人,会与中国流亡分子有何关系?她竟然能出任该会的主席,真耐人寻味。此外,现时她除了收受美国给予“思汇”的资助外,还同时掌握给予“中国人权”的财政资源, 显示美国政府是异常地信任这个人,个中关系怎能不叫人感到奇怪。还有,美国《时代》周刊最近选出全球四十三位“环保英雄”,陆恭蕙亦是榜上有名的三位华人之一。除了保护维港之外,陆恭蕙跟香港传统理保组织和活动向无关系。

除了通过“思汇”间接资助外,民主党、职工盟、新力量网络、开放杂志及人权监察等组织,均受过NDI等机构的资助或赞助,可见外部势力(尤其是美国)干预本港事务的层面正日趋广泛。

最近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再度访美,与美国副国务卿内格罗蓬特及多位国务院高层官员见面,谈及本港的民主发展等问题,就明显是活生生的外部干预例证。刘迺强批评,李柱铭经常无理指责中联办官员干预港务,但自己却跑到美国去“说三道四”,寻求外国势力支持;故他根本没有资格去批评谁人干预香港事务。刘续道,李柱铭的前助理Ellen Bork,是美国极右派种族主义参议员Jessie Helms的下属;这位Ellen免费替李做了两年助理后回美国担任Project for the New American Century即“新美国世纪计划”的副总裁,这个右翼组织非常好战,早在九二年时已撰写报告建议美政府攻打伊拉克。一个美国右翼组织的要员曾担任李柱铭的免费助理,这说明了一个什么事实呢?早年发生的美军误炸南斯拉夫中国大使馆,以及中美军机于海南碰撞事件中,李柱铭作为中国人、立法会议员,发言时竟还 处处替美国说项,刘迺强认为李柱铭的行径简直可用无耻来形容!

李柱铭能够轻而易举地聚集十名大律师为“民运人士”打官司,不但不能说明香港那些有美国当靠山的民运势力,恰恰相反,他们其实是有财有势!

既然美国政府那么有钱,中国政府和人民应该加紧要求美国政府尽快债!美国欠中国人的钱,究竟是20000亿美元还是8000亿美元?要不然,立即先归还一半如何?

 

此外,香港政府是有为较为贫穷的市民提供免费法律谘询,并且提供当值律师服务。那些有美国在背后撑腰的“民主”势力如果通不过政府的资格审查,就说明他们不是穷,更加不能说是政府欺负他们穷!

 当 值 律 师 计 划

3..l 当值律师计划起初仅为六种指定控罪的被告人在三间裁判法院提供免费法律代表;随后又在198l年增至代表九种指定控罪,并于1983年扩充至涵盖所有成人及少年裁判法庭。

3.2 本计划依据1991年制订的人权法案条例:“法院认为审判有此必要时,应为其指定公设辩护人,如被告无资力酬偿,得免付之”(人权法案条例第11(2)(d)8条),扩充了在裁判法庭代表被告人的服务。

当 值 律 师 计 划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duty/duty.asp

当 值 律 师 计 划 在 所 有 裁 判 法 院 、 少 年 法 庭 及 死 因 研 究 庭 为 合 资 格 的 被 告 人 提 供 执 业 律 师 出 庭 辩 护 。

本 服 务 在 所 有 裁 判 法 院 均 设 立 法 庭 联 络 处 。 被 告 人 若 需 此 项 服 务 , 可 到 应 讯 之 裁 判 法 院 法 庭 联 络 处 申 请 。 本 处 职 员 亦 会 主 动 联 络 被 扣 押 之 被 告 人 , 以 便 在 其 案 件 首 度 提 堂 时 , 安 排 律 师 出 庭 辩 护 。


除了政府以外,香港大律师公会也有法律义助服务,对那些未能获得法律援助而又无法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的申请人提供协助。

大律师公会法律义助服务
http://www.hkba.org/the-bar/cfreelegal.html

由上述种种事实看来,李柱铭恶意攻击香港司法制度的事实已经十分消楚了!

在以述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后,李柱铭的如此公开言行,可能已经触犯香港刑事法例!

【附录一】:香港法例第200 章: 刑事罪行条例 第9条:煽动意图
--------------------------------------------------------------------------------
(1) 煽动意图是指意图─
(a) 引起憎恨或藐视女皇陛下本人、其世袭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下的领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依法成立而受女皇陛下保护的领域的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或 (由1938年第28号第2条代替)
(b) 激起女皇陛下子民或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或
(c) 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或
(e) 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的恶感及敌意;或
(g)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由1970年第30号第2条增补)


【附录二】:第221章 第101I条 可公诉罪行(包括串谋及煽惑他人犯罪)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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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凡任何人被裁定犯了普通法中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该人可在法院的酌情决定下,被处以任何刑期的监禁及任何款额的罚款,但上述监禁及罚款须受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336章)或《裁判官条例》(第227章)该法院可依法判处的最高监禁刑期及最高罚款额的限制所规限。 (由2008年第10号第15条增补)


【附录三】:妨碍司法公正[维基百科]

本条目讲述的是源自英国,适用于普通法地区的法律概念。有关美国司法管辖区内的相似概念,请见妨碍司法。

妨碍司法公正(Perverting the course of justice)出自英格兰和爱尔兰法律,是指犯罪者在司法过程中通过干扰、欺骗等手段,使法庭作出偏向自己或第三者的判决,以致公义无法获得彰显。妨碍司法公正是普通法地区的一种刑事罪,为可公诉罪行之一。由于普通法中没有就可公诉罪行定下特别的罚则,所以可判处的监禁刑期并没有上限[1]。理论上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但现代已经少有罚得如此重的案例。

[编辑] 定义

妨碍司法公正的正式定义为“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及意图的作为、一连串的作为或行为”(an act, a series of acts, or conduct which has the tendency and is intended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 justice),具体表现在任何一种下列的行为:

提出虚假的指控
刻意协助他人逃避追捕
发布文章,刻意妨碍司法公正
使原来可能得以提出检控的法定程序受挫
在知情的情况下协助另一人妨碍司法公正,即是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同样是犯罪。

香港

在香港,妨碍司法公正俗称“老妨”,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I条,原先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但判监的刑期却常常引起争议。例如在2002年,歌手谢霆锋在一次驾驶失事后不顾而去,由所属经理人公司英皇娱乐的员工成国定冒认司机(俗称“顶包”),籍以逃避法律责任,结果事情曝光,但最后只被判社会服务令,而其他涉案人物包括警员都被判监4-6个月(但被判监6个月的警员出狱后在终审法院上审得直,获判无罪)。又,在2004年的一场官司中,上诉法庭批评现行的最高刑期不足以起阻吓作用,现在香港政府正研究修改法例,取消7年的刑期上限,跟随英国交由法官全权决定刑期。

类似的刑事罪行包括发假誓、宣誓后给予假证供、藐视法庭等。

李柱铭身为香港资历第二的御用大律师,不但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毫不尊重,而且还要利用公开场合恶意攻击,无法无天,其言行所凭,皆是流氓逻辑!

那些人的行为如果完全没有问题,警方又如何会检控他们?李柱铭的那些胡乱诬衊、恶意攻击的说法难道不是在煽动憎恨政府吗?!


在这次论坛的一集公开录像中,李柱铭特别提及Martin Niemoller, 将对陶君行检控与“纳粹”对共产党、基督徒、犹太人的逼害相提并论!其“煽动憎恨政府”的行为及动机极为明显!

既然李柱铭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便不能不提一下香港一些所谓“民主派”的“民主理念”的反民族反人类特略!

李柱铭当“创党主席”的香港民主党的党徽是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这不禁令人想起当时香港社会上广泛流行的一些论调:

一.“历史上所有最大的罪恶都政府做出来的!”
二.“有独裁就有战争,只有民主才能消灭战争!
三.“独裁国家的战争都是邪恶的,只有民主国家的战争才是正义的!”

他们口中讲的“独裁”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他们口中讲的“民主”则是指美国制度!

没有政府,靠什么维持人类社会的秩序?没有政府维持秩序,人类在这几千年来,何能创造出如此辉煌的文明?

在这一类人眼中,不是实行美国制度,就一无是处。中华民族数千年来都不是实行“美国民主”,因此当然一无是处了!

上面第一个说法意在颠覆惩恶扬善的公权力,肆无忌惮地为犯罪组织无远弗届的扩张鸣锣开道,赤裸裸地暴露出他们最丑恶的灵魂!

第二、第三个说法则是以片面的、孤立的错误思维来歪曲战争的本质、以此误导世人!同时也暴露出彻底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意图!

发动正义战争的能力是作为一个国家的自然权利!没有了发动正义战争的权利,中国还算是一个国家吗?(维基百科: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也是通常意义上对国家的理解。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依据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国家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1]。因此国家包括了一些机构如武装部队、公务人员或是国家官僚、法院、和警察等政府机构。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上,只要一个国家的独立地位被其他国家所承认,这个国家便能踏入国际的领域,而这也是证明其自身主权的重要关键。)

历史上民族解放运动没有以战争为手段的武装斗争,有可能成功吗?

民族解放运动[百度百科]

  民族解放运动 national liberation movement

  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和一切被压迫民族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争取民族解放,维护民族独立的革命运动。亦称“民族民主运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整个世界已被英、法、俄、德、美、日、比利时、荷兰等国分割完毕。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成了帝国主义的商品市场、投资场所、原料产地、农业附庸和军事基地。这时,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已经形成,世界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掠夺和剥削,使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经济发展停滞,人民生活极端困苦。帝国主义同被压迫民族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代的基本矛盾之一。于是,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便成为帝国主义时代一股强大的历史潮流。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加速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觉醒,使民族问题从欧洲反对民族压迫的国内问题变为各被压迫民族、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从帝国主义压迫下解放出来的国际问题,即民族殖民地问题。在十月革命影响和共产国际的推动下,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许多国家先后建立了共产党,建成了反帝民族统一战线。民族解放运动的浪潮席卷全球,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危机已经开始。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和中国革命的胜利,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危机,加速了殖民体系瓦解的进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解放运动有两个特点:①反帝国主义革命运动风起云涌,武装斗争此起彼伏。在亚洲,朝鲜人民和越南人民分别取得了抗美救国战争和抗法、抗美战争的伟大胜利。在非洲,埃及人民取得了反对英、法、以色列侵略战争的胜利,收回了苏伊士运河主权;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肯尼亚等国人民先后展开了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暴力行动和武装斗争。在拉丁美洲,古巴、尼加拉瓜通过武装斗争赢得了独立,巴拿马、多米尼加等国人民掀起了群众性的反美爱国斗争。②出现了被压迫民族团结合作,共同对付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新局面。1955年万隆会议有力地推动了亚洲、非洲人民反对殖民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促进了亚非国家间的友好合作。60年代以来,出现了许多由被压迫民族组成的地区性、洲际性和国际性的组织,如不结盟运动、七十七国集团、非洲国家统一组织、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安第斯条约组织、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在民族解放运动强大声势的压力下,帝国主义国家被迫作出某些让步。到1984年底,全世界已有独立国家170个。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迫使帝国主义采用比较间接和隐蔽的形式来进行经济掠夺、政治控制和军事扩张。当前,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已经进入以发展民族经济来巩固政治独立的历史新阶段。他们面临的新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维护政治独立,发展民族经济,争取经济独立。不取得经济独立,不仅政治独立没有保证,而且难以摆脱继续遭受国际资本剥削的命运。过去的压迫民族同被压迫民族之间的矛盾,今天变成了政治上独立而在经济上不发达的国家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之间的矛盾。当前经济上不发达的国家不仅要反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帝国主义国家的剥削,而且要打破由于垄断资本的发展而形成的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70年代以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经济不发达国家在石油、资源、领海等问题上开展的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斗争以及1982年初召开的“南南合作”会议,充分表现了第三世界国家力求摆脱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控制,加强联合,促进发展的愿望。

  民族解放运动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族民主革命,是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最后结局取决于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被压迫民族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对民族解放运动采取积极支持态度。帝国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如不积极支持被压迫民族的斗争,它自身就不能摆脱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剥削。被压迫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应高举民族解放的旗帜,站在反帝斗争的最前列,发展自己的力量,争取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并准备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也积极支持和推动民族解放运动,否则社会主义胜利成果就难以巩固。当然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不能强迫任何异族人民接受任何替他们造福的办法,否则就会断送自己的胜利。
 

建立在上述三个说法之上的“民主自由人权理念”,将反民族反人类的本质特征暴露无遗!

救中国要靠的最主要不是“主义”,而是民族自强的正义“势力”!民族解放、民族自强运动是建立新中国的最核心课题!改开的最大问题就是以“和平与发展”为名,扼杀了民族解放、民族自强的伟大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怎么来的?

毛泽东在《纪念五四运动胜利二十年周年时对青年的讲话》中说:

  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过程,如果要从它的准备时期说起的话,那它就已经过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战争、甲午中日战争、戊戌维新、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等好几个发展阶段。今天的抗日战争是其发展的又一个新的阶段,也是最伟大、最生动、最活跃的一个阶段。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明白白地说:

 在中国,事情非常明白,谁能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谁就能取得人民的信仰,因为人民的死敌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而特别是帝国主义的缘故。在今日,谁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施民主政治,谁就是人民的救星。历史已经证明:中国资产阶级是不能尽此责任的,这个责任就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的肩上了。

  所以,无论如何,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

李柱铭数十年如一日,甘当美国反华势力的走狗。但由一则英国BBC的报导,可知美国这个“唯一有资格发动正义战争”的民主国家的政制究竟是什么货色!


“战争就是一个球拍”!布殊的祖父曾阴谋策动美国法西斯政变!【英文】
http://www.prisonplanet.com/articles/july2007/240707fascistcoup.htm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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