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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造假量身定做选官二代的“新泰门”说明了什么

火烧 2010-02-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新泰市公选被质疑造假,涉嫌为官二代量身定做,两次公选程序存疑,公示与命题方式引发公众对选官制度公平性的质疑。

  


新泰市“大胆创新”地选拔年轻干部,迅速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关注这个事情,不是反对提拔重用年轻干部,而是关注你那个用人唯贤的要求是不是落到了实处,你那个制度这个规定是不是只针对寒门贫士,而对官家富户子弟却形同虚设!某些公文贴为新泰公然辩护,这种体现了你们的公道正派了吗?  

   

笔者看了新泰市委回答媒体的采访报道,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认真地对待公众的置疑,反而在“大胆”地欺骗公众。新泰市委丁副书记的空话假话说明他们的第二次公选,完全是为官二代们量身定做的鱼目混珠的假公选。为什么呢?  

   

其一,奇怪的两次公选一次公示明显有问题。“市委副书记丁翊强:这次新泰市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2009年7月……第二批是2009年11月份……”两次公选一同公示,这个做法笔者是“闻所未闻” 。这个里面至少有两点疑问:  

   

A、根据 《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 从2002年起,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都要实行任前公示制。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掌握。”再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公示一般在讨论决定后、任职前就公示。为什么新泰市却违犯这一规定,第一次公选为什么一反常态不公示,反而事过三个月后再公示?  

   

B、为什么要分两批搞公选,第一批和第二批程序上有什么不同?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呢,且看后文分析。  

   

其二,第二次公选中间可能存在问题。“安原:这次选拔工作……严格按照部署动员、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等程序进行……7月份的公选由山东省、泰安市联合公选办统一命题,11月份的公选委托外地和省高校命题……”  

   

我们看看最后这句话,安原为什么不明确地说清楚11月份的公选,是谁“委托外地”命题的。为什么不从全国的题库里抽题而要自己搞?问题就在这里。如果是他们自己委托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就很大,那“笔试、面试成绩都是第一”就很简单了。  

   

这里就存在把真货和假货放在一起示众的瞒天过海的可能,以第一次公选的完全合乎规定掩护第二次的暗箱操作!安原接受采访时把两次公选混在一起讲,就是用第一次的严格程序掩饰第二次的山寨公选的严重违纪违规造假行为!  

   

其三:第二次公选会不会可能是量身定作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安原:报考者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次考选年龄分别限制在40岁以下和35岁以下,参加工作2年后均可报考。对于一些职务进行了专业限制,如报考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的,应具有金融或证券管理与投资等专业……”  

   

要注意第二次是明显提高年龄界限,而且专业限制上,为什么国有资产管理局只要金融学专业,不要经济学、企业管理专业的人员,国有资产管理局是专门管理银行吗?是不是直奔某些人而去?比如,王然,山东工商学院毕业,主修人力资源管理,辅修金融学。这还不是地地道道的金融学专业,是辅修金融学。即使需要金融学专业的人才,难道新泰市没有主修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  

   

即使量身定做,也是自己制定的规则只针对外难,官家子弟是可以不遵守的。网友们从刘婷婷的公示材料中发现没有学位,近而发现她居然是函授毕业。“报考者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这句话怎么解释?  

   

其四,吸引人才说纯粹是欺骗全国广大网友!“丁翊强说,我们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现在很多人才愿意去大城市发展,像新泰这种县级市,凭什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们只能把条件放宽一些,让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留下。”  

   

他们的公选是面向全国的,但是入选的人员呢?“刘婷婷,山东新泰人…现任岱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王鹏,安徽萧县人…现任新泰市财政局企业科办事员;吕玉婧,山东莱芜人…现任新泰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书记员;朱勇峰,山东莱芜人…现任新泰市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刘杜镇副镇长(科技);王 然,山东新泰人…现任新泰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科员;李临涛,河南郑州人…现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行装科科员”  

   

入选的6个80后,全是在新泰市工作的干部,居然没有一个在外地工作的干部,是全国的干部都不如新泰市的干部优秀吗?还是面向全国公选本来就是一个幌子?是第一次第二次公选都面对全国,还是第二次公选只面向新泰?  

   

而且最受置疑的刘婷婷和王然,全是新泰本地人。这样的优秀人才,直接提拔不就完了,还用什么吸引,本来就在你本地工作嘛,吸什么引?搞一个假公选,目的就是利用制度规定放宽条件大胆使用官二代嘛,丁书记是把全国网友当傻子哄吧?  

   

好象中央领导讲过“用人上的腐败最大的腐败”。通过山东新泰这种完全量身定为为官二代快速成长肆意严重违规违纪的做法,使人对一些县市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为所欲为、随心所欲、违纪违法行为感到十分气愤!制度在他们面前就是面团,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更令人气愤的是:事情发生后,新泰市居然不认错,还要把网友最怀疑的 刘王二官 小姐(媳妇),用公家的钱送出去深造,既避开了当前的风头,又为她俩今后承担更重要的责任镀了金!当官家的孩子就能这么牛吗?  

   

由此想到,古代科考舞弊是相当严重的罪行,一旦发现了是要杀一批官员的,特别是主考官,有的甚至是三品大员。而我们现在呢?28岁的副厅热议一阵也就过去了,“低调”得再不见个动静。辽宁本溪选团干部四个人选中三个领导子女的事件,光报道撤销那个决定,却没有对相关当事人的处理消息,难道我们连封建时代都不如吗?  


石家庄的五假书记王亚丽,她的神奇事迹大家不是还没有忘记吗?这个事实证明只要你封闭式地由少数人选人,肯定会存在腐败问题。你不能保证每个党委都公正,你没有办法监督每一个党委不腐败。群众监督,在取消了人民的四大自由后,根本发挥不了作用。所以没有监督的用人权,导致“最大的腐败”就不可避免,选出来的人,质量也不好。你组织部门党性再强,能扭过书记的大腿吗?

但严格执行规定,又堵住了年轻人成长的道路。为了年轻人的成长,为他们开辟一个快速成才的渠道,不妨学习科举制度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科举制度也能选出极其优秀的年轻人才。比如北宋著名宰相寇准,就是通过考试19岁当的县令。我们为什么不学习这个办法呢?

今后规定,凡是选拔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专业要求比较高适合人选比较少的,一律由中央组织全国性的公选。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再进人,就不要直接选大学毕业生了,直接通过全国公选的办法,从基层来选。

凡是想当公务员的,只能考各省区市的县市区的基层单位,地市和省一级选人,也必须通过考试从基层公务员中选。这样才能避免出了学校就进机关的缺乏社会阅历的干部产生。而且新公务员一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有利于培养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有利于在复杂的处理基层事物的过程中,锻炼他们的能力。

为了防止地区间文化教育发展水平和考试水平的差异,可以学习清朝的南选北选的方式,每个省市区可以分配固定名额,定向选。但前提是出题等一切过程必须由中央来组织,每次考试中央分省设立考场,由中央派人负责组织考试全过程,地方只提供后勤服务。

通过这个办法,就能避免各地区为了选年轻干部将来当大官的地方利益冲击干部制度的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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