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礼自毙”与“作法自毙”
文章对比‘作礼自毙’与‘作法自毙’,探讨周公旦制礼与商鞅变法的历史影响,分析鲁国三桓与秦国法家的政治理念,强调法家精神对国家发展的贡献。
鲁国始封君主伯禽的父亲是周公旦。周公旦制礼,重要一条就是“尊尊而亲亲”(汉书·地理志)。如果君王亲近信任疏远的因而也就是地位卑下的人,这种人就被称为“嬖人”,似乎在暗示君王与之搞同性恋。
鲁国除了短暂的东门氏家族外,有三个家族最尊最亲,即季孙、叔孙、孟孙氏。他们都是鲁桓公的子孙,被称为“三桓”。三桓家族世代把持鲁国政权,撵跑了两任国君昭公、哀公,并且宣公极可能死在他们手里。《左传》记载语焉不详,想来是在为尊者讳: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大意:宣公刚想倚重公孙归父并借助晋国力量收回政权呢,就挂了。)
司马迁评论鲁国说:至其揖让之礼则从矣,而行事何其戾也?(史记·鲁周公世家)
说周公旦“作礼自毙”,是完全合适的。
但从汉代始,帝国尊崇儒教,所以人们只记住了商鞅的“作法自毙”。
假如商鞅不向秦国移植三晋的法律,秦国早就被魏国灭掉了。施政作法,只求有利国家,不计个人得失,这才显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宗臣之风。
商鞅的死,是因为惠文君的挟私报复,责任不在商鞅,所以更为“作法”增添了几分悲壮色彩。後学文人动辄以“作法自毙”用于讥讽,只能暴露自己的不识大体和恶毒。
假如大家都不愿作法,那社会就是原始丛林;假如大家都不敢对权贵行法,那国家就是寡头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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