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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事情具体弄清楚

火烧 2008-08-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文章围绕毛泽东民主观与党内专断问题展开,分析孙寿慧对毛泽东的批评,并引用邓小平及薄一波观点,强调党内决策过程的集体性,反驳专断论断。
【刘金华杂博】33:要把事情具体弄清楚

    孙寿慧的文章:《为什么说“大民主”是专制的一种特殊方式(兼谈毛泽东民主观的狭隘性和错误性)》,希望引起读者们的批评与讨论。别前对孙寿慧的文章,谈点意见。
    孙文首先从“毛泽东与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其他领导人的矛盾发生发展的大概的过程”,结论说毛泽东“他将这众多的异己之见看作是阶级对立性质的政治问题后,又必然要强化专断,以保证“党的意志”和“无产阶级的意志”的实现,从而又导致党内民主生活的废置和破坏。特别是庐山会议错误地对彭德怀批判以后,又进而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的斗争;八届八中全会错误地做出了‘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决议,使党内从上到下的民主生活被严重破坏。正因为民主的废置和破坏,所以,毛泽东的许多重要主张并不是党内民主制度下的产物(有时候,会议决议也仅是走个程序的性质),而是他个人主观意志的结果, 因而本质上就是专制的产物了。从建国初期的对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批判,到后来的对刘少奇及其他领导人的‘资产阶级思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批判,直至发动文化大革命,都成为毛泽东一步一步发展严重的个人专制的产物。”指斥“毛泽东的具体的斗争方式”是:“在党内,以专断的方式进行打击”,“在党外,以发动群众的方式进行打击”。
    孙先生讲了党的路线斗争史,但是没有具体把事情弄清楚、
    他说的党的会议决议是毛泽东“他个人主观意志”,“有时候,会议决议也仅是走个程序的性质”,毫无根据,完全是个人的偏见。孙先生不妨听听邓小平1956年9月16日《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中讲的:“从一九三五年以来,我们党的上下级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般是正常的。中央在处理全国性的重要问题的时候,总是尽可能征询和听取各地方和各部门的同志们的意见,对于不同的意见,一般也可以进行自由的反复的讨论。大家知道,中央有许多重要的指示,是先用草案的形式发给地方,要求各地在讨论和试行中加以修正,在几个月甚至一年多以后,才根据各地的意见修正发布的。对于中央已经发布的指示,如果地方组织由于具体情况确实不能照样执行,中央也同意地方组织按照实际情况加以变通。不但在抗日战争期间和解放战争期间,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最初几年中,中央都给予地方独立处理问题的广泛权力,而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在各地方和各部门,上下级关系一般也是执行了同样的原则。地方和下级对于中央和上级的领导,一般是尊重的,因此,党的政策基本上在全党能够得到贯彻实行。”
    孙先生能否证明邓小平的这个报告,是在毛泽东“他个人主观意志”的“专断”下被迫讲的话,而不是中国共产党里绝大多数人的认识。不知道孙先生是否具体了解过一两个党的决议的形成过程,我介绍孙先生去读薄一波写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就会知道邓小平讲的不假,比较了解党的决策是如何形成的,比较了解毛泽东是如何把他的思想变为党的决策的。我之用薄一波的书来说明,并不是我完全同意作者的观点,而是因为作者是当事者,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人,他的书是1991年出版的,这时毛泽东已经去世了十多年,不仅正在被否定,而是还被任意丑化的时候。
    薄一波专门写了一节“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他写道:“那时,在我们党内,可能还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国外有一门叫‘决策科学’的学问,当然也没有人使用现在流行的决策程序民主化这样一些观念。但是,毛主席和党中央当年关于富农政策走群众路线的决策过程,却为决策民主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详情我就不引述了,孙先生应当自己亲自读一下,或者可能改变看法。
    关于对刘少奇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批判,薄一波写了几个章节,虽为刘少奇1949年“天津讲话”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作了辩护,但是也不能不“客观地说,少奇同志的天津讲话,也有个别言词不妥当的地方。比如讲‘剥削有功’、‘剥削越多越好’,就不妥当。”薄一波讲:“毛主席对他的讲话总的是肯定的,认为讲得好,只是觉得‘剥削越多越好’的话不一定这么讲。”可见并没有“看作是阶级对立性质的政治问题”来批判。毛泽东批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也只是讲“‘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个社会秩序每年每天都在变化,故无法确立,过渡时期是剧烈的深刻的变动,按其性质来说,比过去武装革命来的深刻,因十年到十五年后资本主义绝种。”(周恩来的记录)薄一波的评论是:“毛主席的批评,着眼点是在‘确立’二字(周恩来同志在记录时,特意在这两个字下面加了着重号)……毛主席是对的。因为我国革命胜利以后,虽然建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但在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时期,是要逐步过渡的社会主义去的。在这个过渡时期,无论农村还是城市,都要发生‘很剧烈很深刻的变动’,要确立,要固定,的确‘是很难哩’。毛主席当时批评这句话,虽然未确指何人,我看也适用于刘少奇同志。他的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提法,同样存在这方面的毛病。‘巩固’和‘确立’可视为同义语,新民主主义制度照样也是很难巩固的。所以,毛主席适时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批评了‘确立’的观点之后,党内高层领导同志,包括少奇同志,大家都是心悦诚服接受的。全党很快统一到毛主席的正确思想上来。”可以说,毛泽东这时候,是作为思想认识问题来对待,完全是以理服人。只因为刘少奇等人在社会主义改革基本完成之后,还要顽固地回头搞资本主义,才发展转化成党内两条路线两条道路的斗争。
    我和孙先生都是用事实来说明问题,但是,孙先生的“事实”没有内容,只有观点即他对事情的认识,我则尽可能客观地讲述事实,让大家从中辨别是非。比如孙先生说,“在此期间,刘少奇提出‘巩固新民主义制度’的主张,指出‘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与毛泽东的主张相悖。1953年6月,毛泽东指责刘少奇的提法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有害的’提法和‘右倾’观点。于是,刘少奇的这一提法在党内遭到公开批判。”他只是在提出毛泽东与刘少奇的分歧这个事情后,便定论说刘少奇“在党内遭到公开批判。”这个定论显然没有事实根据,纯属个人武断。根据薄一波所述,刘少奇提出“巩固新民主义制度”的主张,本身是对党的一些组织和干部的批判,他的“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不仅是对1961年山西省委向中央、华北局写的《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的批示,而且用作给马列学院学生讲课的实例,连续在几个场合公开批评这是“左”的“空想”;人民日报也传播了刘少奇的批评和观点,这才是把“他个人主观意志”“专断”地强加给党。刘少奇这一提法在党内是否遭到公开批判呢?薄一波说:“毛主席找少奇同志、刘澜涛同志和我谈话,明确表示他不能支持我们,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同时,他指示陈伯达召开互助合作会议。毛主席批评了互助合作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这是被毛泽东批评的当事人所述的事实,和孙先生对事情的判定大相径庭。刘少奇有权利在党内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他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党的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今后的历史任务”就是问题了;毛泽东把刘少奇等人找来,向他们讲了自己不支持他们的理由,把他们说服了,结束了争论。真相如此,相比之下,谁个人专断,谁民主,不用我说,大家会清楚。
    现在还不可能把一些事情完全准确地说清楚,比如大跃进、庐山会议、文化大革命,因为党内资料还没有解密。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毛泽东所有重大决策,没有一件未经党中央集体讨论决定。《邓小平文选》可以证明。至于那些举手通过会议决议的人当时是真心还是假意,那是这些人各自的问题。这里我摘录李锐《庐山会议实录》中的一段话:“关于1958年的种种问题,我同田家英谈得最多。他还讲过这样一副有针对性的对联:隐身免留千载笑,成书还待十年闲。我们都认为,毛泽东不如总结中国革命经验,专门从事理论著述为好。”李锐的书是在1992年出版的,他的这些话有多大的可信度,我不知道。如果所写的确实就是李锐、田家英、胡乔木等人的“危险的交心”和“沟通”,那庐山会议以及后来的斗争性质,就比较清楚了。毛泽东说党内存在两个“司令部”,也就决不是无中生有。而彭德怀可能被人当炮弹用了。文革中田家英的自杀,也有了解释。
    关于毛泽东“专断”的问题,就谈到这里,再说下去我们就要写党史了。提醒孙先生不妨想一想,把党的决议说成是毛泽东的个人专断,这岂只是否定毛泽东,难道不是在否定中国共产党?请问,人们怎么评价这样的党,评价刘少奇、邓小平他们这些人?邓小平深知这一点,所以他虽然远离毛泽东,但是始终还是不能不对毛泽东表示崇敬。   

    未完待续。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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