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糊涂了吗?
文章通过电视新闻引发对生命权与制度伦理的思考,质疑美国、英国等国家在战争中的行为,探讨法治、宽容与博爱的缺失,引用普京问题引发对杀人审判的反思,体现对‘难得糊涂’的困惑与追问。
我糊涂了吗? 劲飚
刚才吃晚饭的时候,电视里播放着美国总统宣布打死了“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和他的儿子;同时还有消息报道:利比亚卡扎菲的儿孙也被北约炸死了。美国白宫外热烈庆祝欢呼;英国人和利比亚反对派弹冠相庆。我好象有点明白了“莫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这句话的意思了。
我突然想起了最近热议中的一些话题:“生命权高于一切”;“作为制度,反对残忍,反对杀人,是敬畏生命的底线伦理”;“永远结束制度性血腥复仇的合法性依据,遏制乃至消减暴戾氛围。极权政治是一种恋尸政,它带动人民的嗜血症。”可是,美国人、英国人不是信上帝、信天主的吗?他们的“法治”不是让一些人顶礼膜拜得五体投地吗?他们怎么还没学会“宽容”和“博爱”?倒是俄国的普京提出了一个问题:“杀人经过审判了吗?”
饭前喝了几口药酒(我不会开车),把我搞得迷迷糊糊的,这些“有头有脸”的人说的话和做的事,谁的有道理?谁说了真话?郑板桥说了句名言“难得糊涂”,是“想糊涂都难”呢?还是“糊涂了就难得了”?我糊涂了吗?
2011年5月2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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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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