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全面开征房产税”是啥意思?
有消息说,5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8》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土地财政助推地价、房价,房地产税费结构不合理,已经基本成为各方共识。城镇建设用地资源有限,从国家治理角度看土地财政不可持续也不宜持续,“十二五”期间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还需要通过完善税费结构,调整税基等合理方式来实现。据说:开征房产税不仅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税收来源,也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达到“削贫富差距之峰”的效果。
我注意到《报告》中用较大篇幅说到了“土地财政”。蓝皮书认为,土地财政一方面助推了地价、房价,另一方面也极易使地方政府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最终损害城市长期发展。改革土地财政,需要统筹协调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财权和事权关系,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分税制。研究改革集土地管理与土地经营于一身的行政体制,创造性地探索稳定地方财政税源(如房产税)的途径,降低地方政府对短期利益的依赖,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使用支出,杜绝“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 这应该算是观察得比较深入而且准确的。但后面的结论却让人看不懂。
社会科学院的报告当然含有很多的“科学”,可是我们普通百姓未必看得懂。我们最搞不明白的是:“全面开征房产税”、特别是“征收房产持有税”,和改变、抑制“土地地财政”有啥关系?房产的持有税,是向购房的百姓征收的,土地财政却是政府行为,向百姓收了房产税就能“抑制土地财政”?这种逻辑让我们有些糊涂。
《报告》中隐约其辞的说了这么一段话:通过征收房产持有税,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抑制财产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改变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助推房价的链条。
此中最要紧的是一句话是“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政府肯定是要“吃肉”的,不把地方政府喂饱,他们肯定不会干。所以,现在让各地方政府从吃“土地财政”那种肉改为吃“税收财政”这种肉,当他们吃饱了,就安分了,就不会再用“土地财政”助推地价和房价的上涨,也能改变地方政府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而且会改变“寅吃卯粮”的不合理现象。—— 是这个意思吗?如果是,不过由允许他们用“土地财政”鱼肉百姓改为用“税收财政”继续鱼肉百姓罢了。
住房是基本的民生保障,为什么政府总是要从住房这件事中捞一把呢?百姓住房,政府不从中捞好处行不行?不但不捞好处,还要向百姓住房这件事中投入更多的公共资源,行不行?我觉得社会科学院的这份《报告》中,真也没有多少“科学”可言呢。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1/0505/16/73A958G700014J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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