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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坤:民意有权狂欢么?

火烧 2011-12-27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民意是否应被允许狂欢,质疑专家垄断司法独立性,强调民意与民主制度的重要性,呼吁专家不应排斥群众监督。

民意有权狂欢么?
予坤
       

药家鑫一朝案发,牵动了全国人民的敏感神经。各方势力,各派观点,纷纷粉墨登场,各抒己见,进而攻击,甚至互相谩骂,以达到宣传自己 “ 高明 ” 理论的目的。好个药家鑫,若不是他的无耻言行,咱们也无法见到这样一台直刺中国社会的千古大戏,也识不尽、辩不明这一帮丑恶奸盗,那一派贤达高明。
        在千奇百怪的评论观点中,最引我注意的是这一条,诸法学界专家和法律界专业人士对药家鑫终审死刑定谳发表了这样一番看似占尽道理的评论:这次判决是不公的,因为司法的独立性在民意、舆论的“狂欢”下受到了挑战,民意最终影响了判决, “ 民意狂欢 ” 影响了司法判决的独立。
        我对法学可谓一无所知,我也并不想从法律角度去讨论药家鑫案究竟该如何量刑。我只想针对上述法学专家的言论弱弱地提出一个问题: “ 民意有权狂欢么? ”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专家多如蚂蚁的国家,医院各科有不同的专家,高校各专业有不同的专家,而这些专家对任何一件事都会声明其独特的专业性,以 “ 隔行如隔山 ” 的理由封闭所有欲提建议之口。 “ 民意狂欢 ” 便是法律专家们为了垄断法律界而提出的威胁,目的就是要禁绝外人之口,使法律成为法律专科“医生”手里的 “ 药方 ” 。所谓的 “ 秘方 ” ,外人是识不得他写的“专业字”的,懂的人只有专家而已。
        就在这个疯狂的时代,所有专家都努力抱团、反复重申自己的专业是“民众禁区”,都妄图以 “ 民意狂欢 ” 为口号将群众监督拒之门外,使自己在世外桃源里做一言九鼎的专家皇帝。
        你见到医院里的专家皇帝了么?一个感冒,先让你做五、六个检查,再吊针、吃药,药费单据折后收费 999 ,如果病人稍微抬起卑微的头,谦谨的问了一句,定被其痛斥“你懂什么,我是专家教授”。你见到铁道部的专家皇帝了么?一列沉重的满载欢声笑语,满载希望和生命的列车翻了,人民稍微抬起了卑微的头,谦谨的问了一句,专家立马就出来考证解释,是天打雷轰之天灾,你贱民不信也得信。因为专家信了。不久之后,你会见到这样的法律泰斗,他引用多处条文证明了一位奸杀十人的男子不该判死刑,还会再三指责 “ 民意又试图影响判决,大家要警惕民意狂欢。 ”
        我并不反对继续大力培养各方面的专家人才,他们应是社会的精英栋梁。但我想劝说那些将成为、或已经成为精英专家的人,不要妄图摆脱社会群众的监督。这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特别是在有着火眼金睛的亿万群众面前,大概是行不通的。
        美国有一套世界最优秀的司法制度,也是其他各国学习的典范 —— 陪审团制度,简单地说,就是随机地在所有公民中抽出十多个人,由他们独立负责一个案件的最后审判结果。有罪无罪, YES OR NO ,他们说了算。而他们,是一群普通人,没有接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普通人,他们的审判标准来自道德。应该说,他们的判决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的平均意见。这不就是民主么?
        民主是我们日思夜想孜孜追求的东西,站在今天,这个中国历史的巨大转型分叉路口,我们必须给出一个“判决”,是让民意受到专家的不断限制以致人们都只用听专家讲而不用思考不必监督,还是让民意在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继续狂欢,继而进化为一种更合理的、更规范的方式使 “ 陪审团 ” 制度在各方面施行起来。
        我要提醒诸位法学专家的是,其实中国人民早已对这个问题做过了坚定选择,我国宪法第一章第二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归于人民”。
        我想,对每一位专家指手划脚提意见的权力,与 “ 狂欢 ” 的权力,大概也是属于我们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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