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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有杆秤

火烧 2011-05-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对比城管被杀案与药家鑫杀人案,揭示贫富差距对司法公正的影响,质疑法律平等性,强调社会公平与民意的重要性。

早起看新闻,是两年前沈阳小贩刺死两城管被判死刑,辩护词催人泪下。众多媒体和网友,对杀人者——一个靠做小生意养家糊口的父亲寄予了巨大同情,这和前几天药家鑫杀人案审理中的一片喊杀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是为什么???

如今的传媒已经很发达了,不论你如何遮掩,真相总是很快就人人皆知。

我们先来看看城管被杀案。城管说,没殴打小贩,可是,小贩身上的伤痕有照片为证;城管说他们文明执法,小贩是自愿跟他们走的,可是,现场多位围观群众作证,是殴打后强行带走;城管非法拘禁小贩,小贩极端反抗,最终城管被杀,小贩被抓,两败俱伤。我想,这也许就是简单的事实吧。

我们再来看看药家鑫杀人案。有人说,药家鑫是好学生,可是,他开车带着刀;有人说,药家鑫是好人,可是,他肇事后不是想救助伤者,却是杀人灭口;无良少年飙车惹下事故,想杀人灭口逃之夭夭。这,也该是简单的事实吧!

这些案件本来就是平平常常的十分普通的刑事案件,和重庆黑社会案件实在无法相比。然而,这两起案件都受到了强烈的关注,这又是为什么?是法院!是法院审理中的种种匪夷所思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所谓的官方,才是这些巨大关注的主角!

法律说: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判处死刑。按照法院的判决,我们是否应该这样解读:小贩反抗暴力而过失杀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那么,是不是下次我们挨打了,就应该默默的忍受,不应该反抗,否则就“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奇怪的是,轮到药家鑫交通肇事后企图杀人灭口,却因为种种借口想要求得原谅,又是名人说情,又是要考察民意。这时候的“法网无情”到哪儿去了?全国一片喊杀声,这算不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不是我们以后开车撞了人,都尝试着杀人灭口,要是侥幸没抓住,就逃之夭夭,抓住了就算是“激情杀人值得谅解”?

如此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变得如此复杂?如此简单的案子,为什么法院态度如此迥异?民意如此清晰,官方为什么视而不见?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这样,还叫人人平等吗?为什么会不平等?

只是因为,小贩是穷人,而药家鑫是富家子弟!

我想,说小贩是穷人,没人反对吧?要是生活过得去,谁愿意像做贼一样,和城管捉迷藏打游击呢?但是有人说药家鑫也是穷人!说他手机是按揭的就是证据!我不想骂人,但我心里用最恶毒的话将发表这种言论的人诅咒一万遍!我忽然想起一句俗语:开着汽车要饭——装TMB的穷!有些人自以为聪明,以为可以玩弄广大人民于股掌之间,殊不知前人早就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小撮跳梁小丑肮脏的伎俩瞒不过大家的眼睛,他们注定没有好下场的(至少在灵魂的审判中他们没有好下场)!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说的真好!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是的,无论是被杀的城管和他们的家属,还是杀人的小贩和他的妻儿,还是药家鑫和他的家人,还是被他杀害的张妙及其丈夫孩子,他们都是不幸的,我们都对他们给予深深的同情。然而,事实摆在那儿,究竟什么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什么是罪不至死,天地之间自有公道在,公道在哪里——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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